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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

英文名:Shando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 简称:“山东中医大” 所在地:济南 院校代码:10441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医药类/考研院校

特色工程院校
  • 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

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30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第六条  普通本科录取工作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第三章   学校简介第七条  学校全称: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10441。第八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九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十条  校址: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6369号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单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学校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现在学校三地(含青岛中医药科学院)办学,总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53.9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03.9万册、电子图书79.7万册、古籍善本近3万册,为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学校设置17个教学机构、5个科研机构、4个教辅机构,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2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2所教学医院,其他类实践教学基地100余处。有10家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8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拥有33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法、教育等学科门类,其中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硕士二级学科;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学、中药学2个山东省一流学科,中医学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高峰计划”,临床医学学科首次跨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行列;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中医、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在第二届全国《黄帝内经》知识大赛总决赛中获得总冠军,连续三年蝉联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勇夺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荣获首届全国中西医临床技能大赛团体特等奖。学校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5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76人,硕士生导师683人。荣获国家“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者3人,“全国名中医”3人,“岐黄学者”2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0人,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2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94人,“山东名老中医”6人。有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连续两届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荣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58项。学校拥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全国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3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6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3个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培育),4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十二五以来,共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1054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28项,2018、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连续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建校以来,获国家级和省部级一等奖奖励的科研成果共计30项,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学校充分发挥齐鲁文化、扁鹊故里、针灸发源地“三张名片”优势,坚持把中医文化和齐鲁文化作为以文化人的重要资源,塑造独具特色的大学文化品格。通过举办中国(长清)扁鹊中医药文化节、扁鹊文化与中医经典传承发展国际论坛,协办第六届中医科学大会,举办第七届世界中西医结合大会、首届济南扁鹊论坛,叫响了“扁鹊故里”文化品牌。通过承办“泰山论灸”学术会议,广泛推广灸疗适宜技术,巩固山东作为世界针灸发源地的文化优势。成立全国首家省级中医药文化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省内首家中医药智库,策划承办第八届世界儒学大会--儒家思想与中医药文化专题论坛,成立儒医文化研究会。注重中医药文化传播,广泛开展“万名中小学生进校园”活动,山东省中医药博物馆获批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山东省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山东省第十一批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学校先后与近200所国外知名大学、医疗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立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专项——中国-波兰中医药中心,获批商务部“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外治国际合作基地”,引领全省高校在“一带一路”建设上取得系列突破。在中外合作办学方面,与美国俄勒冈州太平洋大学合作中美眼科与视光医学院,联合培养具有国际水准的高端眼视光人才。牵头编写的《世界卫生组织拔罐实践技术规范》(草案),推动拔罐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规范使用、科学推广。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公布渠道:一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高水运动员录取除外)。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学生的批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第十五条  学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日语。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特别提醒: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类、制药工程、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运动康复等专业。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第十七条  分专业录取原则1.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按公布方案执行。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2.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3.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4.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六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第十九条  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本校网站等形式公布。第七章  收退费标准第二十条  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符合普通本科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二条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第九章  助学、奖贷等资助措施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多种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综合优秀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校还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详见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本专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等规定。第十章  联系方式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  编:250355招生咨询电话:(0531)81650251  传真:(0531)89628031招生监督电话:(0531)89628028网  址:https://zhaosheng.sdutcm.edu.cnE--mail:zb@sdutcm.edu.cn第十一章  其它事宜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对以山东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备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详情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7-03-09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首批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院校之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文件精神要求,学校2017年在山东省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收项目与计划1.招生项目:田径、武术。2.招生计划:总计划45人。分项目计划如下:项目小项计划田径36人短跑(含200米、400米、400米栏)0-15人中长跑(含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0-5人投掷(含标枪、铅球、铁饼)0-8人跳跃(含跳高、跳远、三级跳远)0-8人武术9人武术0-9人各项目最终录取人数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在各类考试、竞赛等活动中无作弊、违纪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考生,方可报考学校高水平运动员。1.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的考生申报条件:(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2017年4月1日)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3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3)上述运动员均须经2017年山东省统一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2.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申请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仅限武术项目)。(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2)考生须符合学校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项目必须为武术。三、报名初审及预录取情况(一)网上报名情况1.网上报名时间:3月6日至20日;2.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3.现场确认时间:3月31日9:00—16:30考生到山东中医药大学体育馆现场确认并审核材料。确认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1)2017年山东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表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运动员证书原件,高中期间参加省、市以上体育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自行查询,提供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证书项目应于省内统一测试项目一致)查询结果的截图打印件。(二)省统一测试高水平运动员考生1.学校审核: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2.合格名单和优惠分值确定:学校对通过审核的考生根据省统一测试成绩和学校运动队的发展需要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及优惠分值,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经学校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后达到相应文化课录取优惠分值并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文化课录取优惠分值分为2档:A档:达到省本科控制分数线65%。(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30%)。该档考生中优先录取武术项目考生,录取数不超过6人;剩余计划用于录取田径项目考生。B档:达到省普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分数线(一般不低于省本科线)。(三)文化课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仅限武术项目)1、学校审核: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截止2017年4月1日无法通过“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运动员将取消考核资格。审查合格者签署《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2.体育专项考核(武术项目):考核时间于3月31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在现场确认时公布。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要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将校验保险单据原件,无保险者不能参加测试。3.文化课考试:请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文件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课考试。4.录取:学校将在文化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中,根据考生体育专项考核情况,结合学校运动队发展需要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必须填写《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1式2份,于4月12日前使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考生只能确定1所高校寄送确认表,如因寄送多所高校造成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地址:山东省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山东中医药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2531-89628251,邮编:250355。(四)录取专业学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可选择专业为护理学、法学、应用心理学、康复治疗学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学费标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四、其他事项1.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2.报考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被学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3.学校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体育专项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和省级招生部门。5.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全程参与,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6.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0531-89628251体育艺术学院:0531-89628212监督电话:0531-89628028郑重声明: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办公室和体育艺术学院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学校概不承担责任。附件:2017年山东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审查表.doc详情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大学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第六条 普通本专科录取工作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第三章  学校简介第七条 学校全称: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10441。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第九条 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第十条 校址:经十路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6369号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之一,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学校秉承“厚德怀仁,博学笃行”的校训,发挥中医药优势,狠抓内涵建设,逐步形成“以文化人、厚重基础、注重传承、勇于创新”办学特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专门人才。学校培养的人才具有“敦厚朴实、基础扎实、工作踏实”的鲜明特点,涌现出一批“全国三好学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山东青年五四奖章”荣誉获得者等优秀学生。学校致力于高水平中医药特色名校建设,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长清,总占地1829亩,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8万册、电子图书50.9万册、古籍善本3万册,为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设置14个二级学院,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4所教学医院、97处实践教学基地、10家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大医精诚,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拥有25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教育等学科门类;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点;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硕士点,硕士点涵盖了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全部二级学科,并开始向周边学科渗透;拥有中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截至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21000人,其中研究生2700余人。学校与近30所国外知名大学、医疗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900余人,其中学校教职工1424人。荣获国家“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者2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8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4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63人。有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1个。学校坚持特色制胜、争创一流,形成一批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现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4个;有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和制药工程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3门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33门省级精品课程。学校注重科技创新驱动,打造一流科研平台,取得丰硕成果。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立项牵头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十二五”期间,共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78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02项,连续三年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建校以来,获国家级和省部级一等奖奖励的科研成果共计22项。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公布渠道:一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第十四条 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学生的批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第十六条 学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日语。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第十八条 分专业录取原则1.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不含江苏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2.江苏省分专业录取原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3.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4.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将参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本校网站等形式公布。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第二十一条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符合普通本科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普通专科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中医药大学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三条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资助政策第二十四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多种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综合优秀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校还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详见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本专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等规定。第九章 其它第二十五条 学校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 编:250355招生咨询电话:(0531)82613577 传真:(0531)89628251招生监督电话:(0531)89628028网 址:http://zhaosheng.sdutcm.edu.cnE--mail:zb@sdutcm.edu.cn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对以山东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备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详情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5-31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第六条  普通本专科录取工作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第三章   学校简介第七条  学校全称: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10441。第八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九条  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第十条  校址:经十路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6369号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之一,山东省首批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学校秉承“厚德怀仁,博学笃行”的校训,发挥中医药优势,狠抓内涵建设,逐步形成“以文化人、厚重基础、注重传承、勇于创新”办学特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专门人才。学校培养的人才具有“敦厚朴实、基础扎实、工作踏实”的鲜明特点,涌现出一批“全国三好学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山东青年五四奖章”荣誉获得者等优秀学生。学校致力于高水平中医药特色名校建设,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总占地1829亩,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21.1万册、电子图书50.9万册、古籍善本3万册,为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设置15个二级学院,4个科研机构,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5所教学医院、97处实践教学基地、10家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8家中医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大医精诚,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拥有28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教育等学科门类;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硕士点,硕士点涵盖了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全部二级学科;拥有中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截至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21000人,其中研究生2800余人。学校与近30所国外知名大学、医疗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9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27人,硕士生导师589人。荣获国家“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者3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9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1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86人。有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1个。学校坚持特色制胜、争创一流,形成一批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现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6个;有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和制药工程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特色品牌专业;建设3门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33门省级精品课程。学校注重科技创新驱动,打造一流科研平台,取得丰硕成果。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1个山东省中医药抗病毒协同创新中心,7个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十二五”期间,共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78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04项,连续三年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建校以来,获国家级和省部级一等奖奖励的科研成果共计23项。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公布渠道:一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学生的批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第十五条  学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日语。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特别提醒: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眼视光学、眼视光医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运动人体科学等专业。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第十七条  分专业录取原则1.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不含江苏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2.江苏省分专业录取原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3.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4.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山东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8〕14号)执行。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六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第十九条  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本校网站等形式公布。第七章 收退费标准第二十条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符合普通本科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二条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第九章 助学、奖贷等资助措施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多种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综合优秀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校还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详见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本专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等规定。第十章 联系方式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  编:250355招生咨询电话:(0531)81650251  传真:(0531)89628251招生监督电话:(0531)89628028网  址:http://zhaosheng.sdutcm.edu.cnE--mail:zb@sdutcm.edu.cn第十一章  其它事宜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对以山东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备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详情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中医药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第六条  普通本科录取工作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第三章   学校简介第七条  学校全称: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10441。第八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九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十条  校址:经十路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6369号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首届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单位、省属高校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厚德怀仁、博学笃行”的校训,坚持“以文化人、厚重基础、注重传承、勇于创新”的办学特色,顽强拼搏、砥砺奋进,经过几代人辛勤耕耘和不懈奋斗,培养出十余万中医药人才和健康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学校致力于高水平中医药特色名校建设,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总占地1829亩,建筑面积53.9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01万册、电子图书75.4万册、古籍善本3万册,为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设置17个教学机构、5个科研机构、4个教辅机构,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1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4所教学医院,10家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8家中医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大医精诚,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拥有30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法、教育等学科门类;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硕士二级学科;拥有中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截至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21000人,其中研究生3000余人。学校与40余所国外知名大学、医疗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学校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4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74人,硕士生导师683人。荣获国家“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者3人,“全国名中医”3人,“岐黄学者”3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优秀教师6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0人,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2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96人,“山东名老中医”6人。有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荣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58项。学校坚持突出特色、争创一流,形成一批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现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学、中药学2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21个;有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和制药工程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拥有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重点培育专业群;3个专业(群)获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立项。建成10门在线开放课程上线运行。学校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积极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品牌。学校充分发挥孔孟之乡、扁鹊故里、针灸发源地的文化优势,坚持把中医文化和齐鲁文化作为以文化人的重要资源,塑造独具特色的大学文化品格。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中医药文化协同创新中心;获批省内首家中医药智库----山东省中医药政策与管理研究基地。策划承办第八届世界儒学大会--儒家思想与中医药文化专题论坛,成立儒医文化研究会,首次将中医药文化推向高层次国际学术平台。成功立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专项——中国-波兰中医药中心,引领全省高校在“一带一路”建设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山东省中医药博物馆获批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山东省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山东省第十一批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学校培养的人才具有“敦厚朴实、基础扎实、工作踏实”的鲜明特点,涌现出一批获得“全国三好学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山东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在第二届全国《黄帝内经》知识大赛总决赛中学校获得总冠军。在全国第四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中,金银花新品种培育与种植技术推广项目获得大赛金奖,这是全国中医药院校自大赛举办以来首次获得金奖。学校注重科技创新驱动,打造一流科研平台,取得丰硕成果。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全国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3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4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4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十二五以来,共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686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98项,连续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建校以来,获国家级和省部级一等奖奖励的科研成果共计29项,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公布渠道:一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学校认可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学生的批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第十五条  学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日语。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特别提醒: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运动人体科学等专业。2.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第十七条  分专业录取原则1.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不含江苏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各专业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2.江苏省分专业录取原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实际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3.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4.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山东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9〕34号)执行。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六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第十九条  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和本校网站等形式公布。第七章 收退费标准第二十条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符合普通本科毕业条件的,颁发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二条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第九章 助学、奖贷等资助措施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设立多种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综合优秀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学校还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详见山东中医药大学《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本专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等规定。第十章 联系方式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邮  编:250355招生咨询电话:(0531)81650251  传真:(0531)89628251招生监督电话:(0531)89628028网  址:http://zhaosheng.sdutcm.edu.cnE--mail:zb@sdutcm.edu.cn第十一章  其它事宜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对以山东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备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详情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9-03-05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首批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校建立了从学士、硕士、博士到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2019年我校继续招收运动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具体如下:一、招收项目与计划1.招生项目:武术、乒乓球。2.招生计划:总计划45人。分项目计划如下:项目性别文化单考A档B档生源范围乒乓球(24人)男0-3人0-3人0-6人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女0-3人0-3人0-6人武术(21人)男0-3人0-4人0-5人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女0-3人0-6人各项目最终录取人数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二、报考条件考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要求的报名条件,已报名参加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且在各类考试、竞赛等活动中无作弊、违纪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考学校高水平运动员。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2019年4月1日)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3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三、报名审核及预录取情况(一)报名与测试1.网上报名时间:3月1日至20日;2.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3.现场确认时间:4月12日14:00—16:30考生到山东中医药大学行政楼602会议室现场确认并审核材料,同时缴纳报名费和测试费共计120元。确认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1)山东中医药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表一份。(2)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3)运动员证书原件,高中期间参加省级(含)以上体育比赛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自行查询,提供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证书项目应于报考项目一致)查询结果的截图打印件。(5)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1份(当场签名)4.测试时间:4月13日9:00—16:30考生到山东中医药大学体育馆现场。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要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将校验保险单据原件,无保险者不能参加测试。(二)预录取原则合格名单和优惠分值确定:学校对通过审核的考生根据学校测试成绩和学校运动队的发展需要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及优惠分值,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经学校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后达到相应文化课录取优惠分值并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文化课录取优惠分值分为2档:A档:不得低于生源省份划定的文、理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数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30%)。B档:达到省普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分数线(一般不低于省本科线)。(三)文化课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自行于2019年3月1日至15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至21日。考试大纲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公布。预录取:学校将在文化考试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且参加学校测试成绩符合录取标准,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必须填写《2019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确认表》1式2份,于5月10日前使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考生只能确定1所高校寄送确认表,如因寄送多所高校造成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地址:山东省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山东中医药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9628251,邮编:250355。(四)录取专业经我校考核合格并核准备案的高水平运动员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学校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可选择专业为护理学、法学、应用心理学、康复治疗学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学费标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四、其他事项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1-89628028),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学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学校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3.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体育专项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和省级招生部门。 4.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0531-81650251体育教学部:0531-89628212本科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sdutcm.edu.cn/郑重声明: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详情
山东中医药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通知2013-03-11
为保证生源质量,山东中医药大学将于2013年3月24日,举行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  田径武术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网址:http://yiti.web.sdutcm.edu.cn/wsbm/login.asp  时间:2013年3月1日—23日上午  网上报名后需打印网上报名表,凭报名表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所需材料:网上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以上等级证书、2寸照片两张、有关比赛的成绩册和秩序册。  地点:山东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山东中医药大学游泳馆  时间:2013年3月23日9:00—17:00  3、联系人:王森联系电话:89628125  三、测试日程  日期:2013年3月24日  时间   地点          项目  09:30  山东中医药大学训练馆  武术  13:00  山东中医药大学田径场  田径  四、其它  1.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时自带装备(服装、钉子鞋、武术器械等),我校仅提供公用测试装备和器材。  2.希望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提前购买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全责任自负。  山东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4655号
  • 电话:
    %u0030%u0035%u0033%u0031-%u0038%u0039%u0036%u0032%u0038%u0030%u0036%u0035/传真:%u0030%u0035%u0033%u0031-%u0038%u0039%u0036%u0032%u0038%u0030%u0036%u0037
  • 邮编:
    25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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