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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

英文名:Shandong University Of Arts 简称:“山艺” 所在地:济南 院校代码:10458 类型:艺术类/考研院校

省部共建大学特色工程院校
  •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艺术学院2019年校本部考点省外考生报名入口2019-01-21
一、报名流程第一步、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新用户请先注册,建议考生使用身份证号码注册。第二步、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第三步、登录系统,选择山东艺术学院、考点及报考专业(考点选择及对应专业详见下表)。考点名称专业名称校本部考点一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书法学舞蹈表演校本部考点二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现代音乐)广播电视编导校本部考点三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第四步、考生对所选考点、专业确认无误后,请在30分钟内完成缴费(超过30分钟未支付订单将自动关闭,考生需保证支付宝账户余额充足)。二、身份确认考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完成身份确认,考生任选其一即可。(一)现场确认: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到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进行免费现场确认,各专业确认时间及地点详见下表:专业名称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地点音乐表演(演唱)2月12日09:00:00至16:00:00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音乐图书馆一楼第四教室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书法学舞蹈表演表演2月17日09:00:00至16:00:00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音乐图书馆一楼第四教室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现代音乐)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2月22日09:00:00至16:00:00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音乐图书馆一楼招生办公室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二)网上确认:因个人原因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流程如下:1、首次使用该平台的考生请点击平台左侧“打印中心”按照系统提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进行肖像审核。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肖像信息技术费30元。肖像信息上传时间详见系统内说明。(温馨提示:因人工审核需一定过程,请考生尽早上传,以避免错过网上确认时间。)2、2019年已使用该平台进行过肖像审核的考生,无须再次缴纳肖像信息技术费。3、通过肖像审核的考生请按照系统内提示的时间进行网上确认。三、打印准考证1、网上确认的考生请在系统提示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2、现场确认的考生现场确认后即可打印准考证。我已经阅读上述重要提示,直接进入网报系统。详情
山东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21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学院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选拔人才,择优录取为原则。第三条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艺术学院 学校代码10458第五条学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 (文东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 (长清校区)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1978年第八条办学思路: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始终把人才培养做为学校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质量至上理念;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强校、特色名校、文化塑校、人才兴校、科学治校六大战略;创建山艺特色、山东风格、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第九条培养目标: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艺术个性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拔尖创新型艺术人才。第十条服务面向定位: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以服务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为国家特别是山东省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服务。第十一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不断拓展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留学生教育,促进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第十二条专业设置:学校目前共有32个本科专业,分别为: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中国画、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史论、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学。第十三条办学条件:学校总占地面积875493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70090平方米。学校教学场所充裕,配套设施齐全,固定资产总值27854.48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780.34万元;图书馆中央库纸质图书藏书总量为88.65万册,电子图书140.58万册。第十四条办学成就:经过59年的建设和发展,我校已成为一所学科专业全、办学层次高、文化底蕴深厚、办学条件优越、在山东艺术教育与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艺术院校。现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部共建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文化创意及产业人才“金种子”孵化器立项建设单位,拥有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齐鲁传统音乐传承研究基地、山东传统戏曲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音乐文化研究基地、文化创意产业与管理研究中心、山东民间艺术研究基地等。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影视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课教学部13个教学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10248人,另有研究生519人。学校师资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938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8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近30人。学校目前有32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同时也是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单位。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为省级重点学科。音乐学、民族音乐学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我校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为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群与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学校现有省级精品课程20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10多项。“十二五”期间,共获得厅局级以上科研立项180项;累计出版著作90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60篇;共获得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43项。近年来,主办、承办全国及全省大型文化艺术展演活动、高水平文化艺术交流活动100余场,学校师生获厅局级以上比赛评奖等2000余项。学校先后同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韩国檀国大学、韩国又松大学、法国大沙隆国家音乐与舞蹈学院、美国圣塔莫尼克学院等国外艺术院校及台湾艺术大学建立了友好校际交流合作关系。通过“2+2”学制联合办学、教师访学交流、互派学生等不断加强合作交流力度。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近3万名合格艺术人才,为山东和全国的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十六条学校成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第十七条山东艺术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十八条报考条件: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者可报考;符合山东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山东省内报考我校动画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2017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方可报考,报考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2017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合格线线上30分;对于山东省外考生,因各省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第五章 录取第十九条我校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第二十条除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专业外,我校其他所有本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第二十一条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填报志愿时斟酌。第二十二条我校省内、省外表演专业及省内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表演(时装模特表演方向)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录取时按男、女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表演(时装模特表演)本科专业有身高要求,女生170cm以上(含170cm),男生180cm以上(含180cm)。第二十三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本科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面向山东省招收普通文、理科生。第二十四条省内按结构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音乐学(音乐传播方向)、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史论、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合成综合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音乐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方向)(中外合作项目)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美术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 20%,文化成绩占80%的比例结构合成综合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且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线上30分,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摄影、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二十五条省内以文化成绩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2、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学本科专业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5分。3、绘画、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师范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4、表演、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5、绘画(鉴定与修复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方向)、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表演(现代音乐方向)、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音乐表演(乐器演奏与修造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下20分,在此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7、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表演(时装模特表演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第二十六条省内专科专业在录取时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7年有关规定执行。1、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科专业只招收省内艺术文考生;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方向)(中外合作)专科专业省内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与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相对应,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方向)(中外合作)专科专业,考生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均可报考(具体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详见招生简章),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第二十七条省外以文化成绩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2、动画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3、中国画、绘画、美术学(师范类)、雕塑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4、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学专业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5分。5、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表演(现代音乐方向)、表演、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6、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第二十八条省外按结构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2、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备注:1、针对各省高考总分和单科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总成绩标准进行折算。2、针对各省美术类统考总分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总成绩标准进行折算。3、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情况时取文化成绩高者。(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情况时取文化成绩高者。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按招生计划总数统一排序录取。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及教育厅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三十条2017年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发[2005]84号、鲁价费函[2014]51号文件;国际艺术交流学院经省政府批准,隶属我院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2017年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外审[2014]2、3、97号文件。住宿费收取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11]64号文件:文东校区本专科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500元,长清校区本专科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800元。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省物价局2017年新规定。我校中外合作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学生入学学习费用投入较大,考生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第三十一条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选、申请、发放,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三十二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山东艺术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第八章 其 它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四条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参照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联系方式: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邮政编码:250014 电话:0531-86423300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邮政编码:250300电话:0531-86522028网址:http://www.sdca.edu.cn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山东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5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学院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选拔人才,择优录取为原则。第三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学院 学校代码10458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文东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 (长清校区)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院校;公办普通高校。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1978年第八条 办学条件: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75493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70090平方米。学校教学场所充裕,配套设施齐全,固定资产总值29213.7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436.89万元;图书馆中央库纸质图书藏书总量为91.37万册,电子图书445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821人,其中专任教师66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师298人,硕士生导师184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第九条 办学特色与成就: 学校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影视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课教学部13个教学单位。学校现有32个本科专业;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群、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群);有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其中音乐学为山东省特色重点学科),3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美术史论、设计艺术学、文化艺术管理);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美术学科自主成才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20门山东省级精品课程,4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山东省级教学成果奖;有5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音乐文化研究基地、文化创意产业与管理研究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山东传统戏曲艺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齐鲁传统音乐传承研究基地)。学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成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和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学校“十二五”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和成果奖49项,出版著作98部,发表核心期刊论文309篇;近10年来在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中国校园戏剧节、中央电视台“学京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全国性比赛评奖中荣获各类奖项300余项。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我校已成为一所学科专业全、办学层次高、文化底蕴深厚、办学条件优越、在山东艺术教育与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艺术院校,是山东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我校现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文化创意及产业人才“金种子”孵化器建设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部共建高校。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著名歌唱家、教育家彭丽媛教授,以及倪萍、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闫平、王克举、王衍成、陈瑾、徐少华、王绘春、王静、苏岩、黄港、郭跃进、宋昌林、周龙、童年、于冠群、李雪、靳东、刘涛、庄庆宁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有的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第十二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者可报考;符合各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1、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条件:(1)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本科专业的考生,2018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报考;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的考生,2018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2)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2018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线上30分方可报考。(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2018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230分方可报考;工艺美术、产品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2018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230分方可填报志愿。(4)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美术学本科专业的考生,2018年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报考;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戏剧学本科专业的考生,2018年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2、对于山东省外考生,因各省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第五章 录取第十四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第十五条 除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专业外,我校其他所有本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第十六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填报志愿时斟酌。第十七条 我校省内、省外表演专业及省内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录取时按男、女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第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本科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面向山东省招收普通文、理科生。第十九条 省内按结构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音乐学(音乐传播方向)、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30%+文化成绩×7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美术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20%+文化成绩×8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且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达到90分,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80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工艺美术、产品设计专业,要求考生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230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排序录取。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排序录取。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艺术史论专业,要求考生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30%+文化成绩×7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第二十条 省内以文化成绩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动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5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2、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3、绘画、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师范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4、表演、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5、绘画(鉴定与修复方向)专业要求考生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方向)、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表演(现代音乐方向)、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下20分,在此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7、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210分,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第二十一条 省内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戏剧学专业要求考生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排序录取,且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5分。第二十二条 省内专科专业在录取时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8年有关规定执行。1、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只招收省内艺术文考生。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认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科专业,考生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均可报考(具体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详见招生简章),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第二十三条 省外以文化成绩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中国画、绘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2、动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5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3、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4、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表演(现代音乐方向)、表演、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5、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210分,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第二十四条 省外按结构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2、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文化成绩×70%+校考专业成绩×3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3、工艺美术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排序录取。第二十五条 省外按文化成绩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戏剧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且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5分。备注:1、针对各省高考总分和单科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总成绩标准进行折算。2、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情况时取文化成绩高者。(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情况时取文化成绩高者。(3)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情况时取语文成绩高者。3、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按招生计划总数统一排序录取。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及教育厅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七条 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注册入学后,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收取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11]64号文件:文东校区本专科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500元,长清校区本专科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800元。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省物价局2018年新规定。我校中外合作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学生入学学习费用投入较大,考生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第二十八条 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选、申请、发放,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山东艺术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第八章 其 它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参照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邮政编码:250014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邮政编码:250300联系电话:0531-86423300网址:http://www.sdca.edu.cn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山东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选拔人才,择优录取”为原则。第三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学院 学校代码10458第五条 学校地址: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院校;公办普通高校。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1978年第八条 办学条件: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近37万平方米。学校教学场所充裕,配套设施齐全,固定资产总值近10亿元;馆藏图书94万余册。学校现有教职工931人,其中专任教师769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师341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第九条 办学特色与成就: 学校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学院、现代音乐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电影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3个教学单位。学校现有31个本科专业;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有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9门山东省级精品课程,4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山东省级教学成果奖;有4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学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近年来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京剧“梅兰芳金奖”、全国舞蹈展演活动、中国校园戏剧节、中央电视台“学京赛”等全国性展演评奖中,荣获省部级以上大奖300余项;圆满承办了文化部主办的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班、第11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等,成功举办了“新沂蒙”美术作品巡展、歌剧《檀香刑》巡演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展演展示活动;圆满完成了北京APEC会议、秘鲁APEC会议、斯里兰卡南亚峰会、上海世博会、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庆祝中英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45周年大型文艺晚会等国内外重大活动的展演设计任务。经过6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我校已成为一所学科专业全、办学层次高、文化底蕴深厚、办学条件优越、在山东艺术教育与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艺术院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著名歌唱家、教育家彭丽媛教授,以及倪萍、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闫平、王克举、王衍成、陈瑾、徐少华、王绘春、王静、苏岩、黄港、郭跃进、宋昌林、周龙、童年、郭婷婷、于冠群、李雪、靳东、刘涛、庄庆宁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有的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了监察监督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第十二条 我校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的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凡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各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1、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条件:(1)绘画、美术学(师范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2019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报考; 艺术设计学、摄影、绘画(鉴定与修复)、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的考生,2019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2)美术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的考生,2019年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报考;戏剧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本科专业的考生,2019年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2、山东省外考生报考条件:因各省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第五章 录取第十四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第十五条 除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外,我校其他所有本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第十六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填报志愿时斟酌。第十七条 我校省内、省外表演专业及省内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录取时按男、女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第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面向山东省招收普通文科生。第十九条 省内按综合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30%+文化成绩×7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美术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20%+文化成绩×8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且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达到90分,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80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排序录取。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方向)、艺术史论专业,要求考生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30%+文化成绩×7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第二十条 省内以文化成绩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绘画、动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5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2、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3、中国画、书法学、雕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4、表演、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5、绘画(鉴定与修复方向)专业要求考生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表演(现代音乐方向)、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下20分,在此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7、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210分,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第二十一条 省内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戏剧学专业要求考生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排序录取。2、美术学(师范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按照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第二十二条 省内所有专科专业均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1、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只招收省内艺术文考生。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认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科专业,考生须取得本科院校相关本科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第二十三条 省外以文化成绩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中国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2、绘画、动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5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3、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4、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表演、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5、舞蹈表演、表演(戏曲表演方向)、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210分,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第二十四条 省外按综合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文化成绩×70%+校考专业成绩×3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第二十五条 省外按文化成绩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戏剧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线上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备注:1、针对各省高考总分和单科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成绩标准进行折算。2、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情况时取文化成绩高者。(2)按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情况时取文化成绩高者。(3)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情况时取 语文成绩高者。3、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按招生计划总数统一排序录取。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六条 本科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8〕72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收取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11]64号文件。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及专科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省物价局2019年新规定。第二十七条 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选、申请、发放,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及教育厅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复核,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条件者,颁发山东艺术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参照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邮政编码:250014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邮政编码:250300联系电话:0531-86423300网址:http://www.sdca.edu.cn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山东艺术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简章 专业及名额2006-01-11
一、培养目标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和艺术师资。 二、招生条件和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身体健康,符合专业体检要求的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经批准的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经所在单位批准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高等学校、中专、技工学校和中学的在校生;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到一年的学生;上一年因高考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和入学资格的学生;外省考生仅限报考表演 ( 含导演 )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音乐表演 ( 戏曲表演 ) 专业。省外招生地区详见:“专业考试表”。 三、报 名   考生按下列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持当地招生办公室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履行报名手续。 四、考 试 (分专业和文化两次考试)1 .专业考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当地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及我院专业准考证,参加其所报考专业规定科目(详见“专业考试表”)的考试。 2 .考生持我院《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书》,去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3+X 文史类统一考试(数学成绩计入总分)。艺术设计 ( 环境艺术设计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化艺术管理 ) 、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理兼收 ( 详见“专业考试表” ) ,理科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3+X 理工类统一考试 ( 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 。凡“专业考试表”中不注明“文、理”的均只招收文科考生。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 ( 中外合作班除外 ) ,学生入校后只能进入英语教学班学习,请考生斟酌。五、录 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自行划定本院本、专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设计 ( 中澳班 ) 、广播电视编导 ( 视频媒体中澳班 ) 英语成绩不得低于 90 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 艺术学 ) 、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 ( 影视学 ) 、美术学、美术学 ( 美术批评 )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 ( 戏曲文化传播 ) 、艺术设计学 ( 设计管理 ) 、艺术设计 ( 中韩班 ) 本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 60 分,其他美术类本科专业 [ 含广告学、摄影、动画 ( 动画设计 ) 专业 ] 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 50 分,并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结合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其它几项规定1 .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2 .报考期间,考生的路费、食宿自理。绘画颜料自备。音乐类各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试所需物品自备。 3 .专业考试期间,某些专业必须参加我院保健科的专业体检。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文化考试的资格 ( 届时公布需查体专业 ) 。 4. 依照鲁价费发 [2005]84 号、鲁教财函 (2005)31 号文件规定,仍执行 2005 年收取学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每生每年需交纳学费 ( 见专业考试表 ) ,住宿费老校区 500 元,新校区按住宿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收取。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省物价局 2006 年新规定。 七、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招生事项   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性质的二级学院,属山东艺术学院非独立设置的一个教学单位, 2006 年环境艺术设计 ( 建筑景观设计 ) 、装潢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 化妆美容设计 ) 、文化事业管理 ( 旅游与酒店管理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媒体制作 ) 五个专业招生。我院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习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山东艺术学院专科毕业文凭。专科毕业后可分别申请到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等国与山东艺术学院建立友好校际关系的大学插班攻读学士学位。在我院学习期间,依照鲁价费发 [2004]181 号文件规定,仍执行 2004 年收取学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每生每年需交纳学费 ( 见专业考试表 ) 、住宿费老校区 600 元,新校区按住宿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收取。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省物价局 2006 年新规定。国家对二级学院不拨经费,学生入学不能欠交学费,考生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 八、山东艺术学院“ 2+2 ”制双学士学位本科项目说明 我院今年第二年招收“ 2+2 ”制双学士学位本科生。该项目是我院与国外友好校际关系大学 ( 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韩国檀国大学、又松大学 ) 共同举办的友好校际关系学校学生交流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 、我院与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合作项目的专业是艺术设计和影视多媒体技术 ( 媒体制作 ) 。学生进入该项目后,第一、二学年须修完我院规定的学分,在英语达到澳方大学的入学标准后,保留我院学籍,可申请赴澳进入澳方大学二年级攻读学士学位 ( 澳方大学本科学制是三年 ) 。在完成澳方大学规定的二年学分后,可获得澳方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然后返回我院完成我院规定的毕业实习、展览、论文答辩后,可获得我院颁发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 2 、我院与韩国檀国大学和又松大学合作项目的专业是艺术设计。学生进入该项目后,第一、二学年须修完我院规定的学分,在韩国语达到韩方大学的入学标准后,保留我院学籍,可申请赴韩进入韩方大学三年级攻读学士学位 ( 韩方大学本科学制是四年 ) 。在完成韩方大学规定的二年学分后,可获得韩方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然后返回我院完成规定的毕业实习和展览、论文答辩后,可获得我院颁发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 注:1 、学生在第一、二学年必须修完我院专业课学分,如公共课学分未能修完,可在完成国外大学的学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回我院继续学习一年,在完成必修的所有学分后,达到我院本科毕业生要求,还可获得我院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2 、我院将为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增设英语和韩国语的相关课程。 3 、参加该项目的学生须遵守我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出国手续。 4 、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在山东艺术学院学习期间每生每年交纳学费 10000 元。在国外大学学习时,按澳方和韩方大学的即时学费交纳。 ( 澳方大学现时学费约为人民币 9 万元,韩方大学的现时学费约为人民币 3.5 万元,因汇率的波动和其他因素,学费每年都有小幅变动。完成该项目全程学习费用较大,考生需根据家庭经济能力慎报。 ) 注: 1 、以上公布的 2006 年各专业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 2006 年省计委、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2 、 2006 年入校新生有部分专业学生到新校区就读。 山东艺术学院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91 号 邮政编码: 250014 电话: 0531 — 86563919 网址: http://www.sdca.edu.cn 山东艺术学院职业学院地址: 山东艺术学院西校区 ( 济南市市中区段店南路 217 号 ) 电话: 0531—86332319 、 86332326 、 86567399 邮政编码: 250022 网址: http://www.sdca.edu.cn 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91 号 电话: 0531—86423253 、 86423263 、 86567335 邮政编码: 250014  网址: http://www.sdca.edu.cn (2006 年招生简章一律不函索谢谢合作 )· 山东艺术学院概况· 专业考试表一· 专业考试表二 山东艺术学院 二○○五年十二月详情
山东艺术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省内部分)2013-01-16
一、培养目标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和艺术师资。  二、招生条件和对象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体检要求的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经批准的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经所在单位批准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2.性别要求:我院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3.文理科要求:我院只招收高考报考科类为“艺术文”和“艺术理”的考生。各专业文、理科计划分布详见“山东艺术学院2013招生专业考试表”  4.生源范围:2013年我院部分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具体考点设置、专业计划、考试科目等详见“山东艺术学院2013招生专业考试表”及“山东艺术学院2013招生简章—省外部分”。  5.山东省内考生不得在外省考点参加考试。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高等学校、中专、技工学校和中学的在校生;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到一年的学生;上一年因高考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和入学资格的学生。  三、专业考试报名  我院属于教育部颁布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具有独立组织专业招生考试的资格。考生按下列要求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只限山东省内考生,报名时间及网址详见山东艺术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sdca.edu.cn)。  2.现场报名地点: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校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  四、考试  1.专业考试: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我院专业准考证,参加我院组织的规定科目专业考试【含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其中,绘画(含各专业方向)、雕塑、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广告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除上述三项证件外,还需持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参加考试。  2.文化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持《山东艺术学院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及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五、录取  按照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自行划定本院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结合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1.按鲁招考〔2012〕134号文件规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广告学)须按教育部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执行。录取时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专业计划中体现文、理具体计划数的专业,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文理兼收的专业,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线上考生统一排序录取,额满为止。  3.按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装潢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中外合作)、环境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影视动画(中外合作)、美术教育专科专业与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相对应,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专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  4.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本科专业考生外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  5.绘画(文物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承认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考试。文化课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的线上考生,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它几项规定  1.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2.报考期间,考生的路费、食宿自理。绘画颜料自备。音乐类各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试所需物品自备。  3.专业考试期间,某些专业必须参加我院保健科的专业体检。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届时公布需查体专业)。  4.依照鲁价费发〔2005〕84号、鲁教财函〔2005〕31号文件规定,仍执行2005年收取学费标准,各专业每生每年需交纳学费(见专业考试表),住宿费标准文东校区按500元,长清校区按1200元收取。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3年的新规定。  七、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招生事项  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性质的二级学院,属山东艺术学院非独立设置的教学单位,2013年影视动画、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文化事业管理、影视多媒体技术、装潢艺术设计六个专业招生。该院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习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山东艺术学院专科毕业文凭。专科毕业后可分别申请到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等国与山东艺术学院建立友好校际关系的大学插班攻读学士学位。在我院学习期间,依照鲁价费发〔2004〕181号文件规定,仍执行2004年收取学费标准,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13年新规定。因国家对中外合作性质的二级学院和中外合作项目不拨经费,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  八、山东艺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说明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专业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本科专业,由山东艺术学院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主要核心课程由韩国教师担任。学生入学后在山东艺术学院完成四年的学业,达到学院的毕业标准后,由山东艺术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的招生与教育教学均由我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实施,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文件规定执行。  九、山东艺术学院“2+2”制双学士学位本科项目说明  “2+2”制双学士学位本科项目是我院与国外友好校际关系大学(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韩国又松大学)共同创办的友好校际关系学校学生交流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我院与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合作交流项目的专业是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学生进入该项目后,第一、二学年须修完我院规定的学分,在英语达到澳方大学的入学标准后,保留我院学籍,可申请赴澳进入澳方大学二年级攻读学士学位(澳方大学本科学制是三年)。在完成澳方大学规定的二年学分后,可获得澳方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向我院申请颁发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我院完成四学期(二年)课程后,必须达到赴澳洲学习的英语要求,如未达标,可赴澳专门学习英语课程,学习英语期间,山东艺术学院保留其学籍,澳方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如果两年内仍没有达到“雅思”6分成绩,每门课5.5分以上。或因其他原因申请退出该项目的学生,需延长一年学制,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2.我院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交流项目的专业是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学生进入该项目后,第一、二学年须修完我院规定的学分,在韩国语达到韩方教育部的入学标准后,保留我院学籍,可申请赴韩签证,获得韩国签证的学生,可以进入韩方大学三年级插班攻读学士学位。在完成韩方大学规定的学分并达到韩国语标准后可获得韩方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向我院申请颁发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韩语未能达到韩方大学入学标准的学生可赴韩国先学习韩语,山东艺术学院保留其学籍,韩方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如两年内韩语仍未达到韩方大学的入学要求,或因其他原因申请退出该项目的学生,需延长一年学制,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备注:  1.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必须获得高中毕业证并遵守我院的有关规定,否则无法办理出国手续。  2.学生在第一、二学年必须修完我院专业课学分,如公共课学分未能修完,可在完成国外大学的学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回我院继续学习一年,在完成必修的所有学分后,达到我院本科毕业生要求,方可获得我院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3.我院将为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增设英语和韩国语的相关课程。  4.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在山东艺术学院学习期间每生每年学费与相关专业相同。在国外大学学习时,按澳方和韩方大学的即时学费交纳。(澳方大学现时学费约为澳币1.8-2万元;韩方大学的现时学费约为韩币500-600万元,因汇率的波动和其他因素,学费每年都有变动。完成该项目全程学习费用较大,考生需根据家庭经济能力慎报。)  声明:  1.以上公布的2013年各专业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2013年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2.艺术类各专业学费较高,希望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电话:0531—86423300  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电话:0531—86522028  网址:http://www.sdca.edu.cn详情
山东艺术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省外部分)2013-01-16
一、招生条件和对象  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招生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高等学校、中专、技工学校和中学的在校生;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到一年的学生;上一年因高考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和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报考时间及考点安排  2013年我院省外考点设在湖南、河南、安徽、陕西、黑龙江、江苏、北京(详见附件二)。  三、报考要求  1、非音乐、表演类的外省考生可以在设立的省外任何考点就近参加报名、考试,山东考点不受理外省考生,省外考点不受理山东籍考生。  2、报考我院音乐教育学院: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戏剧影视学院: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外省考生既可以在设立的各考点参加报名考试,也可在山东艺术学院参加报名考试,但不能重复报考,否则将以首次报考成绩为准。  3、绘画(书法)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但省外不设立考点,外省考生需到山东艺术学院参加报名考试。  4、因各省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报考。  四、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报名时只接受现场报名(谢绝函报),并请做好以下事项:  1、跨省考生需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非考点省份的外省考生可直接登录我院网站www.sdca.edu.cn下载《山东艺术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打印,持此表直接赴考点报名缴费即可)。  2、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所在省份统一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按所在考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  五、专业成绩查询、合格证发放、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  1、考生的专业成绩可通过我院网站进行查询。  2、专业考试合格者,将寄发专业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凭我院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份的招生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4、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六、政审、体检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有关招生规定办理。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七、录取办法  1、取得专业合格证,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外省考生需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文化最低投档线,并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文化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中,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按结构分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2013年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详见2013年山东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2、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本科专业考生外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被录取者,由我院寄发录取通知书。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及文化复核,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院地址:  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联系电话:0531-864233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联系电话:0531-86522028  网址:http://www.sdca.edu.cn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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