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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

英文名:Shandong University Of Arts 简称:“山艺” 所在地:济南 院校代码:10458 类型:艺术类/考研院校

省部共建大学特色工程院校
  •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艺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3-05-31
山东艺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艺术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学院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选拔人才,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及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学院 学校代码10458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 (文东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 (长清校区)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1978年第八条 办学思路: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始终把人才培养做为学校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质量至上理念;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强校、特色名校、文化塑校、人才兴校、科学治校六大战略;创建山艺特色、山东风格、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第九条 培养目标: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艺术个性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拔尖创新型艺术人才。第十条 服务面向定位: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以服务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为国家特别是山东省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服务。第十一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不断拓展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留学生教育,促进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中等教育。第十二条 专业设置:学校目前共有31个本科专业,分别为: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中国画、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史论、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第十三条 办学条件:学校总占地面积799759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97.8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62893平方米,生均19.9平方米。学校教学场所充裕,配套设施齐全,有各类教学实验室28个;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座位数5328个;教学用计算机2787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958.48万元,生均10969元;学校图书馆总面积共27571㎡,图书馆中央库纸质图书藏书总量为72万册,生均79.61册;电子图书6万册;运动场地总面积41704㎡,很好地保障和满足了教学需要。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办学成就:目前,学校拥有音乐学一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美术学、戏剧戏曲学两个省级重点学科;美术史论、设计艺术学、文化艺术管理学3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事业管理等6个专业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事业管理、表演、音乐学等8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品牌专业。音乐文化研究基地、民间艺术研究基地、文化创意产业与管理研究中心为山东省省级重点研究基地;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为省“泰山学者”岗位,初步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学科群。学校拥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有8个硕士学位授予点,还是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试点单位,同等学历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批准的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单位。现在学院已经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中专教育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拥有省级精品课程14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十一五”期间,我校共获得厅局以上科研立项139项,其中国家级、部省级项目36项;获得省厅级以上科研成果评奖299项,其中“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理论)”1项,“中国音乐金钟奖(理论)”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2项,省级科研优秀成果奖19项,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28项。2004年以来,学校师生在德国红点设计概念大赛、全国美术作品展、电视剧“飞天奖”评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书法“兰亭奖”、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国校园戏剧节、中央电视台“学京赛”、全国体育美术作品展、全国篆刻艺术大展、全国大学生优秀平面设计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等国际性、全国性比赛与评奖中,荣获各类奖项350余项。在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全省高校音乐专业基本功比赛、全省高校美术专业基本功比赛、山东省大学生数字影像大赛、山东省舞蹈大赛、山东省大学生动漫大赛等省厅级比赛中荣获各类奖励2100余项。主办、承办全国及全省大型文化艺术展演活动、高水平文化艺术交流活动120余场,组织专业成绩优秀学生技能考核、中青年教师专业技能考核、“艺苑金秋”艺术节等教校级艺术实践活动225场。近年来,学校与国内外艺术院校的合作交流不断加强。先后同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韩国又松大学、韩国檀国大学、美国拿撒勒学院等国外艺术院校及台湾艺术大学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在教师和学生互派、文化交流、共同举办国际艺术展览与演出等方面建立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另外,学校同俄罗斯教育机构合作成立了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并与韩国又松大学举办了多项合作办学项目,其中包括了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专业本科项目。2003年,我校被评为“全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先进单位”。2009年被评为“全国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建校5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近3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以彭丽媛、倪萍、陈瑾、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还有一大批杰出人才活跃在全国特别是全省美术创作、艺术设计、影视传媒、艺术院团等领域和文化艺术教育、研究、普及、管理等机构,为山东和全国的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全校上下正在“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引领下,戮力同心、拼搏奋进,全面加快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强校、特色名校、文化塑校、人才兴校、科学治校六大发展战略,力争在到“十二五”末使学校基本达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为创建山艺特色、山东风格、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并设有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第十七条 2013年学校共招收本专科2150人。其中, 24个本科专业(含54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共计招生本科生1720人(省内1364人,省外356人),11个专科专业,面向省内共计招生430人。省内本专科计划详见附件一。省外本科计划含音乐表演(演唱)20人、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器演奏】11人、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18人、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6人、音乐表演(流行音乐)8人;绘画(中国画)7人、绘画(油画)5人、绘画(版画)3人、绘画(新媒体艺术)5人、绘画(壁画与公共艺术)5人、书法学3人、雕塑3人、美术学(师范类)4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5人;表演13人(男6女7)、播音与主持艺术10人、戏剧影视导演10人(男5女5)、戏剧影视文学16人(男7女9);音乐学(师范类)8人;艺术设计学10人、视觉传达设计20人、环境设计20人、产品设计15人、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10人、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10人、摄影15人;舞蹈表演6人、舞蹈学4人、舞蹈编导3人;表演(戏曲表演)6人,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2人;广播电视编导10人、动画15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40人。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八条 报考条件: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者可报考;符合山东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新媒体艺术、壁画与公共艺术)、雕塑、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广告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考生需取得2013年全省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 第五章 录取办法第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录取结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我院属于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院校之一,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自行划定本院本、专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结合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第二十条 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本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广告学三个本科专业属于可继续按艺术类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二十二条 音乐学(音乐传播)、艺术设计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本科专业在录取时以专业成绩占30%,文化课成绩占70%的比例按结构分排序由高到低录取。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专业考生需取得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在录取时以专业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的比例按结构分排序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院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新媒体艺术、壁画与公共艺术)、雕塑、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的考生在取得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基础上且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本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时依据我院校考专业成绩;其他类别专业的考生【含摄影、动画、艺术设计学、美术学、书法学及音乐、戏剧、戏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各专业方向等相关专业】录取时依据我院校考专业成绩。第二十四条 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文化课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线上考生,录取时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成绩排序录取。附:省内省外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办法及划线办法(试行)一、省内按专业成绩录取相关专业(一)文化线的划定与专业录取办法1、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控制线,再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传媒)、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制)、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学)、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下降20分的基础上,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新媒体艺术、壁画与公共艺术)、书法学、雕塑、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专业;3、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4、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下降2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表演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钢琴调律、音乐表演(声、管、民、键、流)、音乐学、舞蹈学、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5、下列各专业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专业。(二)按专业成绩录取的前三名专业优秀考生的录取办法1、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新媒体艺术、壁画与公共艺术)、书法学、雕塑、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前三名优秀考生可在该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再享受20分的优录政策;2、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学(音乐治疗)、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音乐表演(声、管、民、键、流)、音乐学、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专业前三名优秀考生可在该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分别再享受第一名30分,第二名20分,第三名10分的优录政策。二、省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相关专业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文化最低投档线的基础上,参照我校对应专业的文化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备注:1、省内各相关专业前三名降分仅限于按专业成绩录取的相关专业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2、如果前三名考生未填报志愿,优录政策不顺延使用。3、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专业按男、女比例分别排序录取,但专业的优录政策按男女混合排序确定。第二十五条 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各专业,职业学院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第二十六条 专科专业在录取时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3年有关规定执行。按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装潢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影视动画(中外合作)、装潢艺术设计(中外合作)、环境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与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相对应,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其他相应专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详见附件一)。第二十七条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有英语限分要求的专业除外。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除外】,请考生填报志愿时斟酌。第二十八条 我院除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以外,其他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 第六章 入学事项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及教育厅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文化、专业复核,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条 2013年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发【2005】84号文件(详见附件一);国际艺术交流学院经省政府批准,隶属我院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2013年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发【2012】61、62、141、142号文件(详见附件一)。住宿费收取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11】64号文件:文东校区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500元,长清校区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800元。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省物价局2013年新规定。我校中外合作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拨经费,学生入学学习费用投入较大,考生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第三十一条 奖学金、贷学金发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策执行。学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有关政策详见附件二。第七章 其他第三十二条 毕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山东艺术学院学历证书。第三十三条 凡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艺术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联系方式: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电话:0531-86423300 网址:http://www.sdca.edu.cn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电话:0531-86522028 网址:http://www.sdca.edu.cn 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 电话: 0531-86522199 86423253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专 业 名 称培养层次学费(元/生、年)科类省内计划专业要求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6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和音乐创作能力,具备培养本专业的条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5音 乐 学 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13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善于思考,逻辑性较强。音乐表演(演唱)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24五官端正,声音本质好,无耳鼻喉疾病,能完整的演唱歌曲(美声、民族),具备培养专业演唱人才的条件。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16有较好的演奏水平,具备本专业的培养条件。管弦乐器演奏专业: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24有较好的演奏水平,具备本专业的培养条件。中国乐器演奏专业:唢呐、笛子、笙、柳琴、琵琶、扬琴、筝、三弦、阮、板胡、二胡、古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等。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6有较好的演奏水平,具备本专业的培养条件。音乐表演(流行音乐)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13有较好的演唱、演奏水平,具备本专业的培养条件。流行音乐专业:通俗演唱、古典吉它、电吉它、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合成器、双排键电子琴等。音乐学(音乐传播)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13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和演唱演奏能力,具备较好的写作能力。音乐学(钢琴调律)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1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和钢琴演奏水平,具备培养本专业的条件。绘画(中国画)四年本科10000艺术文35 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美术专业基础,具备培养本专业人才的条件,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绘画(油画)四年本科10000艺术文25绘画(版画)四年本科10000艺术文12绘画(新媒体艺术)四年本科10000艺术文25绘画(壁画与公共艺术)四年本科10000艺术文28书法学四年本科10000艺术文17美术学(师范类)四年本科10000艺术文31雕塑五年本科10000艺术文12美术学四年本科6000艺术文39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和一定的艺术素养,以及较突出的评论写作能力,知识面广,身体健康。表演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22 (男10女12)五官端正、形体协调,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有一定形象感,具备演员培养素质。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20五官端正、音质好,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戏剧影视导演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20 (男10女10)具有一定的编创能力和较丰富的艺术想象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戏剧影视文学四年本科6000文理兼收24 (男10女14)具有较好的文学创作基础和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29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美术专业基础,具备培养本专业人才的条件,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音乐学(师范类)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61 (男17女44)五官端正,声音本质好,有一定的声乐演唱及键盘乐器演奏基础,具备音乐教学及研究人才的培养条件。音乐学(音乐治疗)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6五官端正,具备一定的整体音乐素养、技能和文化素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人文精神及沟通表达能力。音乐表演(音乐剧)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9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有良好的嗓音条件,能演唱中外歌曲或民歌;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有一定的舞蹈基本功;具备音乐剧演员的培养素质。视觉传达设计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55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艺术设计基础,具备良好的设计与创意素质,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环境设计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75产品设计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45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10 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艺术设计基础,具备良好的设计与创意素质,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须获得高中毕业证,否则无法办理出国。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10 摄影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55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摄影专业素质,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广告学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30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艺术设计基础,具备良好的设计与创意素质,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艺术设计学四年本科6000文理兼收19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强的艺术鉴赏力,以及对设计基础理论的理解能力和写作能力。公共事业管理四年本科6000文89理30119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一定的管理素质,较强的艺术鉴赏力,以及突出的评论写作能力,知识面较宽。文化产业管理四年本科6000文30理2050舞蹈表演 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56 (男24女32)有一定的舞蹈表演专业基础,具备舞蹈表演专业人才的培养条件,四肢比例及身高合乎要求。舞蹈学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23有一定舞蹈专业基础和较扎实的文学素养,具备舞蹈理论专业人才的培养条件。舞蹈编导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16具有一定的舞蹈表演、编导专业基础及理论素养,具备舞蹈编导专业人才的培养条件。表演(戏曲表演)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20五官端正,形体协调,无耳、鼻、喉疾病,有一定专业基础,具备培养本专业戏曲表演人才的条件。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16具备一定的演奏技巧和本专业的培养条件。京剧音乐伴奏方向包括--文场:京胡、京二胡、月琴、三弦等;武场:板鼓、铙钹、大锣、小锣。吕剧音乐伴奏方向包括--文场:坠琴、扬琴、二胡、琵琶、大提琴、笛子、中阮等;武场:板鼓、铙钹、大锣、小锣等。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四年本科6000文理兼收29具备全面的艺术理论知识,有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和评论写作能力。广播电视编导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29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艺术表演基础,具备较好的媒介分析与写作能力。身体健康,无色觉障碍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学)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20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制)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30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艺术视听分辨基础,具备较好的媒介认知和分析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身体健康,无视听觉障碍。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传媒)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20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2+2双学士学位本科国内2年10000/年文理兼收10具有较高的艺术素质和出国学习的经济基础;具备一定的媒介认知、分析与创作表现能力,身体健康,无色觉障碍。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2+2双学士学位本科国内2年10000/年文理兼收7动画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35具有较高的艺术素质和较好的动画专业创作潜质,无色觉障碍。绘画(鉴定与修复)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10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美术专业基础,具备培养本专业人才的条件,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具有较好的艺术鉴赏能力,知识面较宽。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四年本科20000文理兼收39(女)该专业只招收女生。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较好的审美能力,有一定的艺术创造力。无化妆品和染发剂过敏。装潢艺术设计三年专科10000艺术文103美术、文物鉴赏与修复两个专业方向(40人),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城市景观灯光设计三个专业方向(63人)。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舞蹈表演三年专科12000艺术文32招生要求同表演(舞蹈)本科专业。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音乐表演三年专科12000艺术文60招生要求同音乐表演本科专业。含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两个专业方向。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表演艺术三年专科12000艺术文25招生要求同表演本科专业。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主持与播音三年专科12000艺术文23招生要求同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环境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两年专科18000艺术文27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美术专业基础,具有培养本专业人才的条件,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两年专科18000艺术文35(女)该专业只招收女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好的艺术鉴赏力,有一定的艺术创造能力,知识面较广。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文化事业管理(中外合作)两年专科13000艺术文30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好的艺术鉴赏力,有一定的艺术创造能力,知识面较广。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本专业含旅游管理15人,酒店管理15人。(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中外合作)两年专科13000艺术文25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好的艺术鉴赏力,有一定的艺术创造能力,知识面较广。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不再单独考试。(国际艺术交流学院)装潢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两年专科18000艺术文30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美术专业基础,具备培养本专业人才的条件,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不再单独考试。本专业装潢艺术设计15人,网页设计15人。(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影视动画(中外合作)两年专科18000艺术文40中外合作专科项目。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美术专业基础,具备培养本专业人才的条件,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国际艺术交流学院) 附件二:山东艺术学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有关政策的介绍各位考生: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制定了多种相关政策,现介绍如下。 一、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鼓励经济困难学生主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现山东省实行的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的资助中心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详细情况同学们可以登录“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查询。 二、拓宽渠道,逐步完善各类奖励体系为缓解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激励困难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目前我校有国家和山东省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为学习刻苦、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困难学生设置了优秀贫困生助学金,还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等。 三、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大学生用自己的劳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辅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主要手段之一。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若干个。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向各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最后依据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认定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从事勤工助学活动。依据学生的实际工作量,对考评合格的学生,每月发放报酬。 山东艺术学院 2013年3月22日详情
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4-05-06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学院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选拔人才,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学院 学校代码10458第五条 学校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邮政编码:250014 (文东校区) 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邮政编码:250300 (长清校区)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1978年第八条 办学思路: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始终把人才培养做为学校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质量至上理念;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强校、特色名校、文化塑校、人才兴校、科学治校六大战略;创建山艺特色、山东风格、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第九条 培养目标: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艺术个性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拔尖创新型艺术人才。第十条 服务面向定位: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以服务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为国家特别是山东省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服务。第十一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不断拓展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留学生教育,促进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中等教育。第十二条 专业设置:学校目前共有32个本科专业,分别为: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中国画、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史论、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学。第十三条 办学条件:学校总占地面积875493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99.37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70090平方米,生均19.3平方米。学校教学场所充裕,配套设施齐全,有各类教学实验室32个;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座位数5571个;教学用计算机2787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635.77万元,生均10741.9元;学校图书馆总面积共27571㎡,图书馆中央库纸质图书藏书总量为71.8万册,生均81.5册;电子图书6万册;运动场地总面积41704㎡,很好地保障和满足了教学需要。第十四条 办学成就:目前,学校拥有音乐学一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美术学、戏剧戏曲学两个省级重点学科;美术史论、设计艺术学、文化艺术管理学3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公共事业管理等3个专业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公共事业管理、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等6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品牌专业。音乐文化研究基地、民间艺术研究基地、文化创意产业与管理研究中心为山东省省级重点研究基地;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为省“泰山学者”岗位,初步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学科群。学校拥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有8个硕士学位授予点,还是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试点单位,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批准的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单位。现在学院已经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中专教育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拥有省级精品课程15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十一五”期间,我校共获得厅局以上科研立项139项,其中国家级、部省级项目36项;获得省厅级以上科研成果评奖299项,其中“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理论)”1项,“中国音乐金钟奖(理论)”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2项,省级科研优秀成果奖19项,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28项。2004年以来,学校师生在全国美术作品展、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国音乐金钟奖、电视剧“飞天奖”、中国艺术节、全国体育美术作品展、中国校园戏剧节、德国红点设计概念大赛、中央电视台“学京赛”、全国篆刻艺术大展、全国大学生优秀平面设计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等国际性、全国性比赛与评奖中,荣获各类奖项370余项。在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全省高校音乐专业基本功比赛、全省高校美术专业基本功比赛、山东省大学生数字影像大赛、山东省舞蹈大赛、山东省大学生动漫大赛等省厅级比赛中荣获各类奖励2700余项。主办、承办全国及全省大型文化艺术展演活动、高水平文化艺术交流活动140余场,组织专业成绩优秀学生技能考核、中青年教师专业技能考核、“艺苑金秋”艺术节等校级艺术实践活动281场。近年来,学校与国内外艺术院校的合作交流不断加强。先后同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韩国又松大学、韩国檀国大学、美国拿撒勒学院等国外艺术院校及台湾艺术大学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在教师和学生互派、文化交流、共同举办国际艺术展览与演出等方面建立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另外,学校同俄罗斯教育机构合作成立了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并与韩国又松大学举办了多项合作办学项目,其中包括了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专业本科项目。2003年,我校被评为“全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先进单位”。2009年被评为“全国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建校5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近3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以彭丽媛、倪萍、陈瑾、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还有一大批杰出人才活跃在全国特别是全省美术创作、艺术设计、影视传媒、艺术院团等领域和文化艺术教育、研究、普及、管理等机构,为山东和全国的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全校上下正在“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引领下,戮力同心、拼搏奋进,全面加快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强校、特色名校、文化塑校、人才兴校、科学治校六大发展战略,力争在到“十二五”末使学校基本达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为创建山艺特色、山东风格、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打下坚实基础。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并设有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第十七条 2014年学校共招收本专科2150人。其中, 31个本科专业(含57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共计招生本科生1720人(省内1399人,省外321人),8个专科专业,面向省内共计招生430人。省内本专科计划详见附件一。省外本科计划含音乐表演(演唱)20人、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器演奏】11人、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18人、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6人、音乐表演(流行音乐)8人;中国画7人、绘画18人、书法学3人、雕塑3人、美术学(师范类)4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5人;表演13人(男6女7)、播音与主持艺术10人、戏剧影视导演10人(男5女5)、戏剧影视文学16人(男7女9);音乐学(师范类)8人;艺术设计学7人、视觉传达设计14人、环境设计14人、产品设计12人、摄影12人、工艺美术5人;舞蹈表演6人、舞蹈学4人、舞蹈编导3人;表演(戏曲表演)2人,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2人;数字媒体艺术10人、动画15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45人。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第十八条 报考条件: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者可报考;符合山东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绘画(含各专业方向)、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考生需取得2014年全省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第五章 录取办法第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录取结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我院属于自主划定文化课分数线院校之一,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自行划定本院本、专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结合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第二十条 报考我院绘画(含各专业方向)、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的考生在取得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基础上且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本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时依据我院校考专业成绩;其他类别专业的考生【含摄影、动画、艺术设计学、美术学、书法学及音乐、戏剧、戏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各专业方向等相关专业】录取时依据我院校考专业成绩。第二十一条 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本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第二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广告学三个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二批,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面向山东省招收普通文、理科生,广告学本科专业面向山东省招收普通文科生。第二十三条 省内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音乐学(音乐传播)、艺术设计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本科专业在录取时以专业成绩占30%,文化课成绩占70%的比例按结构分排序由高到低录取。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专业考生需取得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在录取时以专业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的比例按结构分排序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十四条 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文化课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线上考生,录取时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第二十五条 省内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划线的相关专业及优录政策(一)文化线的划定与专业录取、划线办法1、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绘画(含各专业方向)、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传媒)、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制)、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学)、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3、下列各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下降2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钢琴调律、音乐表演(声、管、民、键、流)、音乐学、舞蹈学、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4、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下降2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5、下列各专业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二)按专业成绩录取的前三名专业优秀考生的录取办法1、绘画(含各专业方向)、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师范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前三名优秀考生可在该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再享受20分的优录政策;2、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音乐表演(声、管、民、键、流)、音乐学、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专业前三名优秀考生可在该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分别再享受第一名30分,第二名20分,第三名10分的优录政策。备注:1、省内各相关专业前三名降分仅限于按专业成绩录取的相关专业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2、如果前三名考生未填报志愿,优录政策不顺延使用。3、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专业按男、女比例分别排序录取,但专业的优录政策按男女混合排序确定。第二十六条 省外按专业成绩、按结构分排序录取、划线的相关专业(一)按专业成绩录取的相关专业1、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绘画、书法学、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3、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8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流行音乐)、舞蹈学、音乐学(师范类)专业。4、戏剧影视学院戏剧影视表演本科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8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5、下列各专业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专业。(二)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结构后的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在录取时以专业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的比例按结构分排序由高到低录取。备注:1、外省考生不享受前三名优录政策;2、因各省高考文化总成绩不统一,我校将根据高考满分750分折算后再进行文化成绩排序。3、我校属于全国31所独立设置综合类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艺术类本科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个别省份对艺术类文化最低投档线有要求,我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文化政策执行。第二十七条 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各专业,职业学院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第二十八条 专科专业在录取时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4年有关规定执行。按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装潢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与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相对应,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其他相应专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详见附件一)。第二十九条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有英语限分要求的专业除外。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除外】,请考生填报志愿时斟酌。第三十条 我院除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表演(时装模特表演)本科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以外,其他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表演(时装模特表演)本科专业有身高要求,女生4250px以上(含4250px),男生4575px以上(含4575px)。第六章 入学事项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及教育厅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文化、专业复核,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二条 2014年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发【2005】84号文件(详见附件一);国际艺术交流学院经省政府批准,隶属我院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2014年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发【2012】61、62、141、142号文件(详见附件一)。住宿费收取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11】64号文件:文东校区本专科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500元,长清校区本专科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800元。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省物价局2014年新规定。我校中外合作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拨经费,学生入学学习费用投入较大,考生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第三十三条 奖学金、贷学金发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策执行。学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有关政策详见附件二。第七章 其他第三十四条 毕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山东艺术学院学历证书。第三十五条 凡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艺术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联系方式: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电话:0531-86423300 网址:http://www.sdca.edu.cn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电话:0531-86522028 网址:http://www.sdca.edu.cn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 电话: 0531-86522199 86423253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 附件一:专 业 名 称培养层次学费(元/生、年)科类省内计划专业要求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8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和音乐创作能力,具备培养本专业的条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6音 乐 学 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14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善于思考,逻辑性较强。音乐学(音乐传播)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13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和演唱演奏能力,具备较好的写作能力。音乐学(钢琴调律)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1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和钢琴演奏水平,具备培养本专业的条件。音乐表演(演唱)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25五官端正,声音本质好,无耳鼻喉疾病,能完整的演唱歌曲(美声、民族),具备培养专业演唱人才的条件。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18有较好的演奏水平,具备本专业的培养条件。管弦乐器演奏专业: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竖琴。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25有较好的演奏水平,具备本专业的培养条件。中国乐器演奏专业:唢呐、笛子、笙、柳琴、琵琶、扬琴、筝、三弦、阮、板胡、二胡、坠琴、古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等。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8有较好的演奏水平,具备本专业的培养条件。音乐表演(流行音乐)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14有较好的演唱、演奏水平,具备本专业的培养条件。流行音乐专业:通俗演唱、古典吉它、电吉它、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流行键盘、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等。绘画(油画)四年本科15000艺术文25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美术专业基础,具备培养本专业人才的条件,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绘画(版画)四年本科15000艺术文12绘画(新媒体艺术)四年本科15000艺术文25绘画(壁画与公共艺术)四年本科15000艺术文28美术学(师范类)四年本科10000艺术文31雕塑五年本科10000艺术文12美术学四年本科6000文理兼收40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和一定的艺术素养,以及较突出的评论写作能力,知识面广,身体健康。中国画四年本科10000艺术文35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美术专业基础,具备培养本专业人才的条件,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书法学四年本科10000艺术文17表演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22(男10女12)五官端正、形体协调,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有一定形象感,具备演员培养素质。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25五官端正、音质好,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戏剧影视导演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25(男13女12)具有一定的编创能力和较丰富的艺术想象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戏剧影视文学四年本科6000文理兼收24(男10女14)具有较好的文学创作基础和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40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美术专业基础,具备培养本专业人才的条件,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音乐学(师范类)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61(男17女44)五官端正,声音本质好,有一定的声乐演唱及键盘乐器演奏基础,具备音乐教学及研究人才的培养条件。音乐学(音乐治疗)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8五官端正,具备一定的整体音乐素养、技能和文化素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人文精神及沟通表达能力。音乐表演(音乐剧)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18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有良好的嗓音条件,能演唱中外歌曲或民歌;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有一定的舞蹈基本功;具备音乐剧演员的培养素质。视觉传达设计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49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艺术设计基础,具备良好的设计与创意素质,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环境设计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55产品设计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20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2+2双学士学位本科15000文理兼收12 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艺术设计基础,具备良好的设计与创意素质,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须获得高中毕业证,否则无法办理出国。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2+2双学士学位本科15000文理兼收12 摄影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40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摄影专业素质,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艺术设计学四年本科6000文理兼收13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强的艺术鉴赏力,以及对设计基础理论的理解能力和写作能力。工艺美术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35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艺术设计基础,具备良好的设计与创意素质,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广告学四年本科10000文史类15公共事业管理四年本科6000文史理工类60(文40理20)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一定的管理素质,较强的艺术鉴赏力,以及突出的评论写作能力,有志于从事公共文化服务与建设工作。文化产业管理四年本科6000文史理工类50(文30理20)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一定的管理素质,较强的艺术鉴赏力,以及突出的评论写作能力,有志于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经营与管理工作。艺术史论四年本科6000文理兼收60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强的艺术鉴赏力,以及突出的评论写作能力,有志于从事文化艺术遗产保护或艺术理论研究工作。舞蹈表演 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60(男26女34)有一定的舞蹈表演专业基础,具备舞蹈表演专业人才的培养条件,四肢比例及身高合乎要求。舞蹈学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28有一定舞蹈专业基础和较扎实的文学素养,具备舞蹈理论专业人才的培养条件。舞蹈编导四年本科12000文理兼收18具有一定的舞蹈表演、编导专业基础及理论素养,具备舞蹈编导专业人才的培养条件。表演(戏曲表演)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24五官端正,形体协调,无耳、鼻、喉疾病,有一定专业基础,具备培养本专业戏曲表演人才的条件。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16具备一定的演奏技巧和本专业的培养条件。京剧音乐伴奏方向包括--文场:京胡、京二胡、月琴、三弦等;武场:板鼓、铙钹、大锣、小锣。吕剧音乐伴奏方向包括--文场:坠琴、扬琴、民二胡、琵琶、大提琴、笛子、中阮等;武场:板鼓、铙钹、大锣、小锣。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四年本科6000文理兼收30具备较全面的艺术理论知识,有一定的艺术鉴赏能力和评论写作能力。广播电视编导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30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艺术表演基础,具备较好的媒介分析与写作能力。身体健康,无色觉障碍。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学)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20影视摄影与制作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30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艺术视听分辨基础,具备较好的媒介认知和分析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身体健康,无视听觉障碍。数字媒体艺术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20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2+2双学士学位本科国内2年10000/年文理兼收15具有较高的艺术素质和出国学习的经济基础;具备一定的媒介认知、分析与创作表现能力,身体健康,无色觉障碍。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2+2双学士学位本科国内2年10000/年文理兼收12动画四年本科10000文理兼收35具有较高的造型艺术素质和较好的动画专业创作潜质,无色觉障碍。绘画(鉴定与修复)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10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美术专业基础,具备培养本专业人才的条件,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具有较好的艺术鉴赏能力,知识面较宽。表演(时装模特表演)四年本科15000文理兼收15(男5女10)五官端正,形体协调,具有较好的艺术审美能力。身高要求:女170CM以上;男183CM以上。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四年本科20000文理兼收35(女)该专业只招收女生。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较好的审美能力,有一定的艺术创造力。对化妆品、美容、美发等相关用品有过敏情况的考生请勿报考。装潢艺术设计三年专科10000艺术文97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舞蹈表演三年专科12000艺术文46招生要求同表演(舞蹈)本科专业。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音乐表演三年专科12000艺术文70招生要求同音乐表演本科专业。含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两个专业方向。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主持与播音三年专科12000艺术文30招生要求同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两年专科18000艺术文97具有一定的造型能力和美术专业基础,具有培养本专业人才的条件,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觉障碍。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两年专科18000艺术文35(女)该专业只招收女生。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好的艺术鉴赏力,有一定的艺术创造能力,知识面较广。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文化事业管理(中外合作)两年专科13000艺术文30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好的艺术鉴赏力,有一定的艺术创造能力,知识面较广。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本专业含旅游管理15人,酒店管理15人。(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中外合作)两年专科13000艺术文25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较好的艺术鉴赏力,有一定的艺术创造能力,知识面较广。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不再单独考试。(国际艺术交流学院)附件二:山东艺术学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有关政策的介绍各位考生: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制定了多种相关政策,现介绍如下。一、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鼓励经济困难学生主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现山东省实行的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的资助中心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详细情况同学们可以登录“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查询。二、拓宽渠道,逐步完善各类奖助体系为缓解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激励困难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目前我校有国家和山东省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为学习刻苦、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困难学生设置了优秀贫困生助学金,还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等。三、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大学生用自己的劳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辅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主要手段之一。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若干个。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向各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最后依据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认定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从事勤工助学活动。依据学生的实际工作量,对考评合格的学生,每月发放报酬。 山东艺术学院 2014年4月30日详情
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5-05-13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学院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选拔人才,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学院 学校代码10458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邮政编码:250014 (文东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邮政编码:250300 (长清校区)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1978年第八条 办学思路: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始终把人才培养做为学校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质量至上理念;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强校、特色名校、文化塑校、人才兴校、科学治校六大战略;创建山艺特色、山东风格、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第九条 培养目标: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艺术个性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拔尖创新型艺术人才。第十条 服务面向定位: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以服务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为国家特别是山东省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服务。第十一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不断拓展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留学生教育,促进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第十二条 专业设置:学校目前共有32个本科专业,分别为: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中国画、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史论、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学。第十三条 办学条件:学校总占地面积875493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85.41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70090平方米,生均16.59平方米。学校教学场所充裕,配套设施齐全,有各类教学实验室32个;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座位数5935个;教学用计算机3173台;固定资产总值24892.75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930.75万元,生均9688.5元;学校图书馆总面积共27571㎡(含文东校区图书馆和长清校区图书馆),图书馆中央库纸质图书藏书总量为773620册,生均75.48册;电子图书18.4万册(本地存储超星电子图书3.1万册、本地存储中国数字图书馆3万册、书香中国电子图书12万册、歌德读书系统3000册);运动场地总面积41704㎡,很好地保障和满足了教学需要。第十四条 办学成就:目前,学校音乐学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美术学、戏剧戏曲学为省级重点学科;美术史论、设计艺术学、文化艺术管理学为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公共事业管理等3个专业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公共事业管理、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等6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品牌专业。音乐文化研究基地、民间艺术研究基地、文化创意产业与管理研究中心为山东省省级重点研究基地;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为省“泰山学者”岗位,初步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学科群。学校拥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招收5个学科方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授权单位,还是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试点单位,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批准的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单位。现在学院已经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拥有省级精品课程19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2008年以来,我校获得厅局以上科研立项206项,其中国家级、部省级项目34项;获得省厅级以上科研成果评奖27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1项,省级科研优秀成果奖33项,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29项。2004年以来,学校师生在全国美术作品展、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国音乐金钟奖、电视剧“飞天奖”、中国艺术节、全国体育美术作品展、中国校园戏剧节、德国红点设计概念大赛、中央电视台“学京赛”、全国篆刻艺术大展、全国大学生优秀平面设计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等国际性、全国性比赛与评奖中,荣获各类奖项370余项。在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全省高校音乐专业基本功比赛、全省高校美术专业基本功比赛、山东省大学生数字影像大赛、山东省舞蹈大赛、山东省大学生动漫大赛等省厅级比赛中荣获各类奖励2700余项。主办、承办全国及全省大型文化艺术展演活动、高水平文化艺术交流活动140余场,组织专业成绩优秀学生技能考核、中青年教师专业技能考核、“艺苑金秋”艺术节等校级艺术实践活动281场。近年来,学校与国内外艺术院校的合作交流不断加强。先后同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韩国又松大学、美国拿撒勒学院等国外艺术院校及台湾艺术大学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在教师和学生互派、文化交流、共同举办国际艺术展览与演出等方面建立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另外,学校同俄罗斯教育机构合作成立了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并与韩国又松大学举办了多项合作办学项目,其中包括了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两个本科项目。2003年,我校被评为“全国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先进单位”。2009年被评为“全国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建校5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近3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以彭丽媛、倪萍、陈瑾、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还有一大批杰出人才活跃在全国特别是全省美术创作、艺术设计、影视传媒、艺术院团等领域和文化艺术教育、研究、普及、管理等机构,为山东和全国的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全校上下正在“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引领下,戮力同心、拼搏奋进,全面加快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强校、特色名校、文化塑校、人才兴校、科学治校六大发展战略,力争在到“十二五”末使学校基本达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为创建山艺特色、山东风格、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打下坚实基础。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并设有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第十七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十八条 报考条件: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者可报考;符合山东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山东省内报考我校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2015年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且报考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专业的考生2015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对于山东省外考生,因各省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第五章 录取办法第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录取结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第二十条 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本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美术学本科专业高考语文单科限90分,外语限80分;戏剧学本科专业高考语文单科成绩限110分(含110分)。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二批,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面向山东省招收普通文、理科生。第二十二条 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文化课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投档线的线上考生,录取时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第二十三条 省内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音乐学(音乐传播)、艺术史论、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本科专业录取时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美术学本科专业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20%,文化成绩占8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本科专业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二十四条 省内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划线的相关专业及优录政策(一)文化线的划定与专业录取、划线办法1、下列各专业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学)、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2、下列各专业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3、下列各专业达到山东省美术类统考210分(含210分)以上,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专业。4、书法学专业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5、下列各专业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音乐表演(现代音乐)、音乐学、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学(音乐治疗)、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第二十五条 省内按文化成绩录取的相关专业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摄影、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本科专业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二十六条 省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相关专业1、下列各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专业2、下列各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中国画、绘画、美术学(师范类)、雕塑专业3、下列各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第二十七条 省外按结构分录取的相关专业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本科专业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2、舞蹈学本科专业录取时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二十八条 省外按文化成绩录取的相关专业 产品设计本科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备注:1、针对各省高考总分和单科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满分750分折算后再进行文化成绩排序。2、戏剧学本科专业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110分。3、山东省外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专业按男、女比例分别排序录取;山东省内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按男、女比例分别排序录取。4、山东省外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只招女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以上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 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2) 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现象时取文化成绩高者。第二十九条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美术学本科专业、戏剧影视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各专业,职业学院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国际艺术交流学院本科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第三十条 专科专业在录取时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5年有关规定执行。按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装潢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与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相对应,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省内艺术文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其他相应专科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三十一条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有英语限分要求的专业除外。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专业除外],请考生填报志愿时斟酌。第三十二条 我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表演(时装模特表演)本科专业有身高要求,女生170cm以上(含170cm),男生180cm以上(含180cm)。第六章 入学事项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及教育厅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文化、专业复核,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四条 2015年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发[2005]84号、鲁价费函[2014]51号文件;国际艺术交流学院经省政府批准,隶属我院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2015年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外审[2014]2、3、97号文件。住宿费收取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11]64号文件:文东校区本专科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500元,长清校区本专科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800元。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省物价局2015年新规定。我校中外合作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学生入学学习费用投入较大,考生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第三十五条 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选、申请、发放,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七章 其他第三十六条 毕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山东艺术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第三十七条 凡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艺术学院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 联系方式: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电话:0531-86423300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电话:0531-86522028 网址:http://www.sdca.edu.cn详情
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6-05-04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学院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选拔人才,择优录取为原则。第三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学院 学校代码10458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 (文东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 (长清校区)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1978年第八条 办学思路: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始终把人才培养做为学校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质量至上理念;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强校、特色名校、文化塑校、人才兴校、科学治校六大战略;创建山艺特色、山东风格、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第九条 培养目标: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艺术个性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拔尖创新型艺术人才。第十条 服务面向定位: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以服务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为国家特别是山东省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服务。第十一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不断拓展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留学生教育,促进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第十二条 专业设置:学校目前共有32个本科专业,分别为: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中国画、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史论、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学。第十三条 办学条件:学校总占地面积875493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70090平方米。学校教学场所充裕,配套设施齐全,固定资产总值24892.74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855.99万元;图书馆中央库纸质图书藏书总量为80.54万册,电子图书136.67万册。第十四条 办学成就:经过58年的建设和发展,我校已成为一所学科专业全、办学层次高、文化底蕴深厚、办学条件优越、在山东艺术教育与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艺术院校。现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文化创意及产业人才“金种子”孵化器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齐鲁传统音乐传承研究基地、山东传统戏曲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音乐文化研究基地、文化创意产业与管理研究中心、山东民间艺术研究基地等。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其中长清校区占地1200亩。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影视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课教学部13个教学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9942人,另有研究生492人。学校师资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904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7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共22人。 学校目前有32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全国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同时也是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单位。音乐学、美术学、戏剧戏曲学为省级重点学科。音乐学、民族音乐学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我校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为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学校现有省级精品课程19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10多项。“十二五”期间,共获得厅局级以上科研立项180项;累计出版著作90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60篇;共获得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43项。近年来,主办、承办全国及全省大型文化艺术展演活动、高水平文化艺术交流活动100余场,学校师生获厅局级以上比赛评奖等2000余项。学校先后同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韩国檀国大学、韩国又松大学、法国大沙隆国家音乐与舞蹈学院、美国圣塔莫尼克学院等国外艺术院校及台湾艺术大学建立了友好校际交流合作关系。通过“2+2”学制联合办学、教师访学交流、互派学生等不断加强合作交流力度。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近3万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著名歌唱家、教育家彭丽媛,以及倪萍、陈瑾、隋建国、王沂东、刘曦林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校友,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山东和全国的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政策第十七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十八条 报考条件: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者可报考;符合山东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山东省内报考我校摄影、艺术设计学、绘画(鉴定与修复)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2016年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报考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2016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对于山东省外考生,因各省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第五章 录取办法第十九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第二十条 除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专业外,我校其他所有本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第二十一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填报志愿时斟酌。第二十二条 我校省内、省外表演专业及省内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录取时按男、女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表演(时装模特表演)本科专业有身高要求,女生170cm以上(含170cm),男生180cm以上(含180cm)。第二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本科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二批,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山东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面向山东省招收普通文、理科生。第二十四条 省内按结构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音乐学(音乐传播)、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史论、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合成综合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音乐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美术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录取时按专业成绩占 20%,文化成绩占80%的比例结构合成综合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且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210分(包含210分),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摄影、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科合格线以上,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第二十五条 省内以文化成绩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1、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2、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学本科专业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3、绘画、中国画、书法学、雕塑、美术学(师范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表演、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5、绘画(鉴定与修复)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音乐表演(现代音乐)、音乐表演(音乐剧)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下20分,在此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7、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 省内专科专业在录取时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6年有关规定执行。1、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科专业只招收省内艺术文考生;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中外合作)专科专业省内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与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相对应,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中外合作)专科专业,考生取得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均可报考,录取时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七条 省外以文化成绩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2、中国画、绘画、美术学(师范类)、雕塑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3、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计划数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学专业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4、表演、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5、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音乐表演(现代音乐)、音乐表演(音乐剧)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6、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第二十八条 省外按结构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相加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2、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备注:1、针对各省高考总分和单科成绩不统一的问题,我校均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总成绩标准进行折算。2、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情况时取文化成绩高者。(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情况时取文化成绩高者。第六章 入学事项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及教育厅文件要求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三十条 2016年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发[2005]84号、鲁价费函[2014]51号文件;国际艺术交流学院经省政府批准,隶属我院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2016年各专业收取学费标准执行鲁价费外审[2014]2、3、97号文件。住宿费收取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11]64号文件:文东校区本专科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500元,长清校区本专科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800元。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省物价局2016年新规定。我校中外合作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学生入学学习费用投入较大,考生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第三十一条 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选、申请、发放,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七章 其他第三十二条 毕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山东艺术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第三十三条 凡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艺术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联系方式: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邮政编码:250014电话:0531-86423300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邮政编码:250300电话:0531-86522028网址:http://www.sdca.edu.cn详情
山东艺术学院艺考报名首日报考人数同比去年增长72%2014-02-10
齐鲁网教育频道2月9日讯(记者秦霞张蓓)2月8日,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艺考现场报名工作在文东校区开始,招生考试工作拉开大幕。2014年山东艺术学院省内计划招收本科生1399人,省外计划招收本科生321人,省内省外计划招生专科生430人,省内考生所有专业均可网上报名,省外考生实行现场报名。据了解,2014年省外已结束了5个考点(河南、湖南、黑龙江、北京、河北)的招生考试工作。春节前省外报名总数12000余人,同比2013年增长52%左右。目前江苏、安徽两个考点正在积极组织报考。今年省内艺考报名时间为8日至14日,目前,报名工作还在一直进行中,截至8日下午16时,报名总数近16200人,其中网上报名近12000余人,同比2013年增长72%左右。第一天现场报名近5000人。考试从10日陆续开始。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山东艺术学院招办负责人介绍,2014年对网报、现场报名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技术改进。即整个报名阶段全面实行不间断的网上报名工作;同时,为了体现人性化,解决部分考生在网报过程中出现的网络问题及其他技术问题,现场报名照常进行。从目前网报情况看,有效地分流了报名考生,大大缓解了现场报名的压力,同时充分保证了考生能够调整良好的状态迎接考试;2015年,将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只针对个别特殊专业。“艺术文化学院”更名为“艺术管理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转发教育部的招生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广告学本科专业由原艺术类专业调整为非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艺术专业考试,按普通文理类别招生。录取批次由原来的艺术提前批次调整为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另外,山东艺术学院“艺术文化学院”更名为“艺术管理学院”。省外报考人数增加40%以上表演、美术设计等专业大热2014年外省招生报名、考试工作正在进行。目前已结束考试工作的考点,在外省考点数量无增减、招生规模缩减的情况下,报名情况乐观,已经超出上年度的报名总数,预计今年外省报名总量比上年度增加40%-50%。报考较为热门的专业大多集中在表演类及美术、设计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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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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