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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

英文名:Shandong Xiehe University 简称:“山东协和”,“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 所在地:济南 院校代码:13324 类型:综合类

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 山东协和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协和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05-14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近日,山东协和学院发布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现将章程内容公布如下: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山东协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成立时间:2011年4月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历史沿革  学校创建于1993年,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筹建济南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临床类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省财政支持的民办本科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单位,2018年顺利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08.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1.2亿多元,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图书馆有纸质图书202.63万余册,电子图书209.53万册,纸质期刊1260种,电子期刊48150种,建有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管理先进单位”。  现有教师1206人,其中,专任教师98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69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365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3人,山东省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人,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济南市高层次人才128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山东省“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1个。  第九条 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工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部(思政部)等8个二级学院(部)。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  l.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规定;  2.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  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205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450人(含退役军人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最终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具体招生计划表如下: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学费单独招生计划数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计划合计计划数其中退役军人计划数1护理6202013年9800200752752学前教育670102K3年980060401003早期教育670101K3年98003015454临床医学620101K3年16800220803005口腔医学620102K3年39800150502006针灸推拿620105K3年120004010507中医学620103K3年1200080301108中药学6203023年88002010309医学影像技术6204033年9500803011010医学美容技术6204043年880020103011口腔医学技术6204053年880030154512康复治疗技术6205013年880040155513老年服务与管理6903013年880010102014会计6303023年9500502308015市场营销6307013年8800202103016电子商务6308013年8800201103017旅游管理6401013年8800401155518建筑工程技术5403013年9500302154519工程造价5405023年9500201103020建设工程管理5405013年8800201103021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601023年8800301104022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3年8800301104023电气自动化技术5603023年880030115452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101013年8800301154525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3年8800301104026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3年8800302154527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3年8800301104028软件技术6102053年8800301104029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3年88003011545合计1450206002050第五章 报考要求及体检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  体检: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报到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六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  1.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山东协和学院志愿和专业。  2.确认报考山东协和学院志愿及专业无误后,考生需通过山东协和学院网站网上缴纳报考费,各专业报考费均为170元(参照鲁价费发【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具体缴费时间请关注山东协和学院官方网站,缴费成功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第七章 测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五条 测试时间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时间为6月1日-2日。  第十六条 测试方式  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采用网上测试,包括网上笔试和网上面试两个环节。运用考试云平台进行网上测试。  2.考生自选接受测试地点,测试地点需要有稳定的网络信号系统,有安静、整洁的测试环境,有独立答题的空间。自备有配备摄像头、麦克风的台式或笔记本电脑,有通讯联络手机。  3. 5月30日组织网上测试演练,考生需于网上测试演练前2日登录山东协和学院官网(http://www.sdxiehe.com/home/)查看注意事项,下载考试系统。  第十七条 测试科目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科目分为文化知识考试、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测试两个部分,总分值300分。  1.文化知识考试:考试形式为网上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分别为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共计2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网上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道德品质、兴趣爱好、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对专业和专业所对应的产业认知情况、职业价值观、职业素养与报考专业的匹配程度、将来从事所报考专业应具备的潜能等,分值100分,测试时长5-10分钟。  第十八条 测试成绩评定  1.单独招生考试成绩为网上测试成绩,即网上笔试成绩与网上面试成绩之和。网上笔试成绩由阅卷老师依据标准答案评定,网上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老师评定。  2.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山东协和学院网上测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10%,山东协和学院网上测试成绩占30%。山东协和学院网上测试成绩为网上笔试成绩与网上面试成绩之和,网上笔试成绩由阅卷老师依据标准答案评定,网上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老师评定。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相应分值。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0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2.单独招生依据山东协和学院网上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山东协和学院网上测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择优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6月8日前在山东协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5.被山东协和学院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学制为三年,教学计划安排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文件的要求,总学时为2500学时,其中,每学年集中学习学时为400学时。  6.已被山东协和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第九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学费标准:高职(专科)专业:8800-39800元/年。  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发改委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政策  1.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中心,建立了“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赴基层工作毕业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大学生医保、火车票优惠政策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助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山东协和学院,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个人申请减、免、缓缴学费,同时学校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分为2600元、3300元、4000元三档,各类学费补偿代偿8000元/人/年,学校还设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近年来,学校先后为16000余名贫困生不同程度地减免了学费。  2.自2020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 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第十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十一章 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立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七条 如考生对山东协和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环节有任何异议,可进行投诉或举报,电话0531-81307265。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795666 88795777  网址:www.sdxiehe.com www.sdxiehe.edu.cn  电子邮箱:sdxiehezjc@sdxiehe.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均为欺诈违法行为,与山东协和学院无关。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查询。详情
山东协和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20-05-14
  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205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450人(含退役军人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最终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具体招生计划表如下: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学费单独招生计划数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计划合计计划数其中退役军人计划数1护理6202013年9800200752752学前教育670102K3年980060401003早期教育670101K3年98003015454临床医学620101K3年16800220803005口腔医学620102K3年39800150502006针灸推拿620105K3年120004010507中医学620103K3年1200080301108中药学6203023年88002010309医学影像技术6204033年9500803011010医学美容技术6204043年880020103011口腔医学技术6204053年880030154512康复治疗技术6205013年880040155513老年服务与管理6903013年880010102014会计6303023年9500502308015市场营销6307013年8800202103016电子商务6308013年8800201103017旅游管理6401013年8800401155518建筑工程技术5403013年9500302154519工程造价5405023年9500201103020建设工程管理5405013年8800201103021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601023年8800301104022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3年8800301104023电气自动化技术5603023年880030115452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6101013年8800301154525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3年8800301104026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3年8800302154527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3年8800301104028软件技术6102053年8800301104029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3年88003011545合计1450206002050详情
山东协和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1-02-19
学校概况山东协和学院创建于1993年,坐落于山东省会—济南,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山东省财政支持的本科“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山东省第一批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试点院校。学校荣获教育部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校高”“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山东省人民政府“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五A级学校”、连续 6 年“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荣誉。雄厚的办学基本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9.49万平方米,单价800元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1.35亿多元,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图书馆有纸质图书214.36万余册,电子图书209.53万册,纸质期刊3521种,电子期刊58436种,建有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管理先进单位”。现有教职工1399人,其中,专任教师125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91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484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3人,山东省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人,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济南市高层次人才128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山东省“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1个。建有10个实验实训中心,内设199个学科专业功能实验室。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个;建有16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89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23项。2021年 单独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招生详情注:1.最终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为准;2.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可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药学专业可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护理专业可参加全国护士(师)执业资格考试;3.根据国家政策,考入我校的专科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参加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可以填报所报专业内的任何高校,也可以选择报考山东协和学院专升本对应的招生专业。报考要求 1.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2.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4.体检: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报到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报名及注意事项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我校志愿和专业。确认报考我校志愿及专业无误后,考生需通过山东协和学院网站网上缴纳报考费,各专业报考费均为170元(参照鲁价费发【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具体缴费时间请关注我校官方网站,缴费成功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注意:1.网上测试、测试内容及录取情况详情请关注我校官网;2.被我校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学制为三年,教学计划安排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文件的要求,总学时为2500学时,其中,每学年集中学习学时为400学时;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联系我们郭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遥墙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网址:www.sdxiehe.com(联通) www.sdxiehe.edu.cn(教育网)电子邮箱:sdxiehezjc@sdxiehe.edu.cn招生就业处热线:0531-88795666招生负责人热线:详情
山东协和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2
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专业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临港北路5677号(遥墙校区) 邮编:250107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成立时间:2011年4月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体制:民办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七条 历史沿革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筹建济南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省财政支持的民办本科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单位,2018年顺利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8.7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1.2亿多元,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图书馆有纸质图书202.63万余册,电子图书209.53万册,纸质期刊1260种,电子期刊48150种,建有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管理先进单位”。现有教职工1206人,其中,专任教师98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69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365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3人,山东省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人,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济南市高层次人才128人,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山东省“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1个。建有10个实验实训中心,内设197个学科专业功能实验室。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个;建有12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74 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62 项。第九条 院系设置学校现设有工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部(思政部)等8个二级学院(部)。第十条 教学科研成果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7项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4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0 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专业6个;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2个。学校建有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3个。共承担科研项目931项,其中国家科研课题13项,国家级教改项目13项、省级教改项目28项、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91项、局级科研项目503项、校级项目224项;获得科研奖励622项;授权专利223项,学校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科研管理先进集体”,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评为“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近年来,学生在全国高校技能科技大赛中,获国家级、省级奖项720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26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 87 项 ;省级特等奖 4 项、一等奖74项、二等奖168项、三等奖300项;在全国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家级竞赛奖92项,其中一等奖17项;获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1项,“建行杯”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2项。第十一条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把提升毕业生创业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提升就业创业水平,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2015年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2016年获评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2017年获评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首届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优秀项目奖。近2年来,省内外二十余所高校来校参观交流学习创业就业工作经验。学校建有12726平米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配套建有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培训、项目推介、技术指导、注册登记代办、财税融资等服务。每年举办大型供需洽谈会,根据需求组织专场招聘会,先后与全国数百家大型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签订订单培养协议。让每一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面对面交流,不出校门就能了解职场动态和业界需求,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是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济南市泉城众创空间支持单位。根据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毕业生可以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项目;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还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获得5000元的“扬帆工程”就业创业资助及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第十二条 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学校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山东省职业技能人才鉴定基地、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项目指定助学单位。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对鉴定合格的学生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使学生毕业时,可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了就业竞争力。第十三条 人才培养模式学校是山东省首批实行学分制的民办高校。学校实行弹性学制管理,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音乐学为5年),弹性修读年限为3-6年,专科专业标准学制为3年,弹性修读年限为2-6年。学校实施学业导师制度,指导学生选课、制定学习计划、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实习就业等。 学校立足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目标,推进校企深度合作,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安排课程、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学校与无锡中兴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了“协和·中兴智慧城市学院”,学生一入校就可以自愿与企业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与福田雷沃、海信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中国重汽集团、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等129家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 13 个国家和台湾、澳门等地区的40余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进行广泛的学术与教育交流。学校已选派42名教师赴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交流深造,并聘请了美、德、西等国家和地区的多名资深学者担任客座教授。近年来,选送1500余名学生赴美国、德国、新西兰、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台湾、澳门等地区的18所高校学习交流或攻读学位。第十四条 校园文化学校重视大学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强化能力培养,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社会服务,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弘扬以和合向上、协同奋进为内涵的“和合”文化,秉承“明道致远、德和崇文”的校训,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的宗旨,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专家治学”战略,推行“和合向上”的精神,建设“弘毅、崇真、求索、敏行”的校风和“勤学、善思、笃行、创新”的学风,倡导“和谐、和睦、宽容、宽厚”的合作理念,把协和精神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信念,成为行为规范。学校注重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广泛发动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深入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积极倡导高雅艺术、传统文化进校园。依托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民族文化节、迎新晚会,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成立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管理各级社团开展工作,调动各级社团的积极性、创造性。共建设校级艺术类、学术类、实践类、文体类、科技类、服务类社团等74个,定期开展学术讲座、专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学校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播站、校园网、《山东协和学院论丛》等是师生发表作品、展示才艺、交流互动的窗口与平台。学校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机制,拓宽师生意愿表达渠道;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端,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地防止了各类事故的发生,被济南市评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党建工作经验先后在第18次、21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交流,4次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转发,多次在全省高校会上交流介绍,获全国性党建和思想政治优秀成果8项,省级成果奖30项,党委被评为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委统战部表彰为“统战工作先进单位”。第十五条 回报社会学校坚持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学校成为全国首家开展“万名乡村医生免费培训计划”的高校。自2005年学校被山东省卫生厅指定为全省乡村医生免费培训基地,至今连续15年免费义务培训乡村医生3万余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政协副主席厉无畏等领导先后亲临培训班视察指导。时任国家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高强派专人来我校调研,将乡医培训定为“协和模式”。时任山东省原省长姜大明、郭树清,常务副省长孙伟,时任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吴翠云分别批示,时任副省长王随莲来校视察,并批示,肯定免费培训乡医工作。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曾对乡村医生培训作专题报道。第十六条 学校荣誉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 “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五A级学校”,并连续六年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十八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范围第十九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二十条 招生范围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请查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2020年招生的文件规定。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二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二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医药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按公布的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本科统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报考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美术统考本科合格证,录取时对投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批本科专业按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学校对投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省外美术类本科专业严格执行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音乐学专业承认普通本科院校相同专业校考成绩,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第二十八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二十九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第三十条 录取原则: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为合格的考生。2.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按公布计划数录取)。3.山东省普通本专科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报考本科专业需符合对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专科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依据总成绩依次录取。4.在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处理。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在同批次同科类中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学校招生热线电话、录取通知书等。第三十一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有关政策规定。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第三十二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标准:本科专业:18800-278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8800-39800元/年。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奖、助学政策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中心,建立了“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赴基层工作毕业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大学生医保、火车票优惠政策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助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个人申请减、免、缓缴学费,同时学校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年,分为2600元、3300元、4000元三档,各类学费补偿代偿8000元/人/年,学校还设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近年来,学校先后为16000余名贫困生不同程度地减免了学费。积极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开设“筑梦讲堂”,强化资助育人理念,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第三十五条 录取考生需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三十六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入学注册。第三十七条 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校前,需在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入学报到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十九条 第一学期末,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于第一学年末按规定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四十条 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第四十一条 学生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颁发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1-88795666  88795777网址:www.sdxiehe.com  www.sdxiehe.edu.cn电子邮箱:sdxiehezjc@sdxiehe.edu.cn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邮政编码:250109第四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均为欺诈违法行为,与我校无关。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查询。山东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sdedu.gov.cn, 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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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协和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学校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遥墙校区)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成立时间:2011年4月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体制:民办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七条  历史沿革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筹建济南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省财政支持的民办本科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单位。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目前,学校占地1630.72亩,仪器设备总价值1亿多元,多媒体和语音室座位数16372个,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有纸质图书185万余册,各类期刊3519种,建有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管理先进单位”。现有专兼职教师1067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44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595人。现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名。建有工程训练中心、机电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实训中心、计算机实验实训中心、经管实验实训中心、医护实验实训中心、学前教育实验实训中心、汽车实验实训中心和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9个实验实训中心,258个实验室。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83个。学校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山东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71项。第九条  院系设置学校现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教育学院、汽车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部等11个二级学院(部)。第十条  教学科研成果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7项;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43门;省级特色专业4个;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2个。近年来,主持承担省级教改项目14项,国家级项目4项,教育部项目1项。我校共承担各级各类项目45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9项,省级项目55项、厅(局)级项目224项,校级项目134项;获得各级各类科研奖励379项,其中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3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8项;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山东省第25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研究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3项;第一届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8项;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科研管理先进集体”。近年来,学生在国家和山东省组织的高校技能大赛或科技大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共计305 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 项、一等奖21 项、二等奖32 项、三等奖49 项;省级一等奖48 项、二等奖70 项、三等奖68项。第十一条  奖、助学政策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中心,建立了“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扬帆工程助学金、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赴基层工作毕业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大学生医保、火车票优惠政策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助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个人申请减、免、缓缴学费,同时学校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扬帆工程助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学校还设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近年来,学校先后为15000余名贫困生不同程度地减免了学费。第十二条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坚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探索形成并大力实施特色鲜明的“116511”创新创业就业工程,努力提升创业就业水平,被教育部评为 “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在教育部召开的典型经验高校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学校建有18000余平米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包括创业苗圃区、创业孵化区、创业加速区和电商主题创业示范区四个功能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并结合学生自身情况明确职场定位。通过举办创新创业模拟大赛、校友创业观摩、创新创业一站式体验、分专业创业专题报告会、大型供需洽谈会、专场招聘会、提供双创一就项目等,为学生双创一就搭建了广阔平台。根据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毕业生可以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项目;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还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获得5000元的“扬帆工程”就业创业资助及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第十三条  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围绕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和就业质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本专科生的不同特点,因材施教,实施分类教学管理、分类指导;增强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学校有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根据经济社会人才需求,采取“双线、双纲、双证、双高、双文化、双过程”的“六双”人才培养方式;坚持走产学结合之路,加强校企合作,推行工学结合,先后与海信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中国重汽集团、青岛澳柯玛、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等136家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进行订单式培养,打造人才培养与上岗就业“直通车”。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澳大利亚、马来西亚、韩国等13个国家和台湾、澳门等地区的17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进行广泛的学术与教育交流。目前,学校已选派32名教师赴新加坡、泰国等国家交流深造,并聘请了美、德、菲等国家和台湾地区多名资深学者担任客座教授。近年来,选送1500余名学生赴美国、新西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台湾、澳门等地区共7所高校学习交流或攻读学位;选送毕业生赴德国工作项目现已正式启动。第十四条  校园文化学校重视大学文化建设,秉承“明道致远、德和崇文”的校训,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的宗旨,实施“质量立校、专家治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战略,推行“和合向上”的精神,建设“诚信、奉献、求真、务实”的校风和“勤学、善思、笃行、创新”的学风,倡导“和谐、和睦、宽容、宽厚”的合作理念,把协和精神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信念,成为行为规范。学校注重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成立了文学社、记者站、英语俱乐部、艺术团、摄影协会等86个学生社团组织,定期举办演讲会、辩论会、艺术节、文艺晚会、电影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学校广播站、校园网、《协和学院报》等是师生发表作品和展示精神风貌的窗口。学校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机制,拓宽师生意愿表达渠道;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端,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地防止了恶性事故的发生,被济南市评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党建工作经验先后在第18次、21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交流,4次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转发,多次在全省高校会上交流介绍,获全国民办高校党建思政工作优秀成果奖3项,党委被评为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委统战部表彰为“统战工作先进单位”。第十五条  回报社会学校坚持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学校成为全国首家开展“万名乡村医生免费培训计划”的高校。自2005年学校被山东省卫生厅指定为全省乡村医生免费培训基地,至今连续13年免费义务培训乡村医生33000 余人,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省政协原副主席厉无畏等领导先后亲临培训班视察指导。山东省原省长姜大明、卫生部原副部长高强曾在反映乡村医生培训情况报告上先后做出批示,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曾对乡村医生培训作专题报道。学校连续11年与媒体联合举办“助考生一笔之力”公益活动,为全省高考学子免费提供放心文具380余万套,得到了社会的好评。第十六条  学校荣誉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五A级学校”,并连续六年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1.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学前教育、英语、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电子商务、财务管理、旅游管理24个专业。2.普通专科(高职)招生专业:商务英语、旅游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智能监控技术应用、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护理、助产、老年服务与管理、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会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学前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等40个专业。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校临床医学专科可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其职责是: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第二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2017年招生的文件规定。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录取时对投档学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二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第二十七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第二十九条  录取原则: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在录取山东考生中对于高中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为合格,对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对其“知识+技能”总分择优录取。 2.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3.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5.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处理。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在同批次同科类中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热线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第三十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有关政策规定。第三十一条 在山东之外的其他省份,为确保招生计划完成,我校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投档考生进行电话征询志愿,考生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的,我校予以退档。 第六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第三十二条  录取考生需持本院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入学注册。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三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费及其它 第三十六条  学校学费标准:本科专业:13000-19800元/年;专科专业:8000元—120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第三十七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一年后,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三十九条  资助贫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二、设立勤工俭学岗位。三、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第四十条  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第四十一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山东协和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东协和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十二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1-88795666  88795777网址:www.sdxiehe.edu.cn   www.sdxiehe.com     电子邮箱:sdxhu@126.com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第四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山东协和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4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学校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简介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遥墙校区)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成立时间:2011年4月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体制:民办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七条  历史沿革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筹建济南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省财政支持的民办本科人才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目前,学校占地1630.72亩,仪器设备总价值1.2亿多元,多媒体和语音室座位数16372个,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有纸质图书188万余册,各类期刊3519种,建有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管理先进单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72名,兼任教师219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303人,占专任教师的34.7%;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537人,占61.6%。现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名。建有工程训练中心、机电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实训中心、计算机实验实训中心、经管实验实训中心、医护实验实训中心、人文教育实训中心、外国语实验实训中心、汽车实验实训中心和网络信息中心等10个实验实训中心,258个实验室。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14个。学校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山东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23项。第九条 院系设置学校现设有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教育学院、汽车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部等11个二级学院(部)。第十条 教学科研成果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7项;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43门;省级特色专业4个;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2个。近年来,主持承担省级教改项目22项。我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5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2项,省级项目76项、厅(局)级项目372项;获得各级各类科研奖励427项,其中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32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8项;山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山东省第25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研究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3项;第一届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8项;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科研管理先进集体”。近年来,学生在国家和山东省组织的高校技能大赛或科技大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共计305 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 项、一等奖21 项、二等奖32 项、三等奖49 项;省级一等奖48 项、二等奖70 项、三等奖68项。第十一条 奖、助学政策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中心,建立了“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扬帆工程助学金、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赴基层工作毕业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大学生医保、火车票优惠政策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助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个人申请减、免、缓缴学费,同时学校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扬帆工程助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学校还设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优先办理助学贷款、优先申请发放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近年来,学校先后为16000余名贫困生不同程度地减免了学费。积极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开设“筑梦讲堂”,强化资助育人理念,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第十二条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把提升毕业生创业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探索并形成了特色鲜明的“116511”创新创业就业工作体系,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以及就业能力水平获得较大提升,成效显著,被教育部评为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就业50强)”、首批 “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业50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并在教育部召开的典型经验高校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2年来,省内外二十余所高校来校参观交流学习创业就业工作典型经验。学校建有18726平米的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落实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减免水电、房租等成本费用,并免费提供工商财税代办以及创新创业咨询指导,为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在校及毕业生提供“一站式”综合孵化服务。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众创空间、济南市泉城众创空间支持单位。根据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毕业生可以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项目;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还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获得5000元的“扬帆工程”就业创业资助及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第十三条 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围绕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和就业质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本专科生的不同特点,因材施教,实施分类教学管理、分类指导;增强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学校有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根据经济社会人才需求,采取“双线、双纲、双证、双高、双文化、双过程”的“六双”人才培养方式;坚持走产学结合之路,加强校企合作,推行工学结合,先后与海信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中国重汽集团、青岛澳柯玛、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等114家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打造人才培养与上岗就业“直通车”。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英、美、澳、加、俄、日等13个国家和台湾、澳门等地区的30余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进行广泛的学术与教育交流。目前,学校已选派42名教师赴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交流深造,并聘请了美、德、西等国家和地区的多名资深学者担任客座教授。近年来,选送1500余名学生赴美国、德国、新西兰、马来西亚等国家和中国台湾、澳门地区共17所高校学习交流或攻读学位。第十四条 校园文化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强化能力培养,实施素质教育,把立德树人做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服务,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弘扬以和合向上、协同奋进为内涵的“和合”文化,秉承“明道致远、德和崇文”的校训,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开放办学,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专家治学”发展战略,凝练“弘毅、崇真、求索、敏行”的校风,“敬业、勤勉、爱生、正己”的教风,“勤学、善思、笃行、创新”的学风,把协和精神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信念和行为规范。学校注重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成立了文学社、记者站、英语俱乐部、艺术团、摄影协会等90余个学生社团组织,定期举办演讲会、辩论会、艺术节、文艺晚会、电影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广播站、校园网、《协和学院报》等是师生发表作品和展示精神风貌的窗口。学校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机制,拓宽师生意愿表达渠道;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端,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地防止了各类事故的发生,被济南市评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党建工作经验先后在第18次、21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交流,4次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转发,多次在全省高校会上交流介绍,获全国民办高校党建思政工作优秀成果奖3项,党委被评为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委统战部表彰为“统战工作先进单位”。第十五条 回报社会学校坚持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学校成为全国首家开展“万名乡村医生免费培训计划”的高校。自2005年学校被山东省卫生厅指定为全省乡村医生免费培训基地,至今连续14年免费义务培训乡村医生3万余人,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省政协原副主席厉无畏等领导先后亲临培训班视察指导。时任国家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高强派专人来我校调研,将乡医培训定为“协和模式”。时任山东省省长姜大明、郭树清,常务副省长孙伟,时任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吴翠云分别批示,现任副省长王随莲来校视察,并批示,肯定免费培训乡医工作。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50多家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学校连续12年与媒体联合举办“助考生一笔之力”公益活动,为全省高考学子免费提供放心文具386余万套,得到了社会的好评。第十六条 学校荣誉近年来,学校获得多项荣誉,其中,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50强高校;2016年,被教育部评为首批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2017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被教育部评为首批“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医学专业在全国民办高校中排名第一,护理专业在中国大学最佳专业榜中排名前十。学校先后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中华职教社评为“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省人事厅、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五A级学校”,并连续六年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1.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学前教育、英语、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电子商务、财务管理、旅游管理、音乐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助产学、医学检验技术30个专业。2.普通专科(高职)招生专业:商务英语、旅游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智能监控技术应用、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护理、助产、老年服务与管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会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学前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等41个专业。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科专业可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十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第二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2018年招生的文件规定。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美术统考专科合格证,录取时对投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音乐学专业承认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按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第二十七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第二十九条  录取原则: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在录取山东考生中对于高中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的要求为合格,对山东省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对其“知识+技能”总分择优录取。 2.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3.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5.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处理。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在同批次同科类中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热线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第三十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有关政策规定。第三十一条在山东之外的其他省份,为确保招生计划完成,我校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投档考生进行电话征询志愿,考生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的,我校予以退档。第六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资格复查第三十二条 录取考生需持本院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入学注册。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三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七章 学费及其它 第三十六条  学校学费标准:本科专业:16000-22000元/年;专科专业:8000元—220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第三十七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一年后,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三十九条 资助贫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二、设立勤工俭学岗位。三、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第四十条 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第四十一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山东协和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东协和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十二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1-88795666  88795777网址:www.sdxiehe.edu.cn  www.sdxiehe.com     电子邮箱:sdxhu@126.com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第四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edu.gov.cn ;http://gaokao.chsi.com.cn”。 详情
山东协和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专业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济南市临港开发区临港北路5677号(遥墙校区) 邮编:250107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成立时间:2011年4月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体制:民办学习形式:全日制第七条  历史沿革学校创建于1993年,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筹建济南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省财政支持的民办本科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单位,2018年顺利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8.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1.5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1.2亿多元,形成了完善的校园网络体系。有纸质图书194.68万余册,电子图书209.53万册,纸质期刊1260种,电子期刊38054种,建有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管理先进单位”。现有专任教师1157人,其中,自有专任教师938人。自有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57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311人。现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学管理先进集体1个,省级教学管理先进个人2名。建有10个实验实训中心,内设197个学科专业功能实验室。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个;校外建有129个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60项。第九条  院系设置学校现设有工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人文艺术与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部8个二级学院(部)。第十条  教学科研成果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注重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7项;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43门,省级资源共享课4门;省级特色专业4个;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资助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2个。近年来,主持承担省级教改项目28项。学校建有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3个。共承担科研项目817项(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807项),其中国家级科研课题12项、国家级教改项目9项,省部级科研课题88项、厅局级科研课题493项;获得科研奖励599项;授权专利176项,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科研管理先进集体”。近年来,学生在全国高校技能科技大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共计584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35项、二等奖52项、三等奖53项;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67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158项。第十一条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把提升毕业生创业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提升就业创业水平,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其中自主创业参与率6%以上。2015年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2016年获评首批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2017年获评首批全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首届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优秀项目奖。近2年来,省内外二十余所高校来校参观交流学习创业就业工作经验。学校建有18726平米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配套建有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培训、项目推介、技术指导、注册登记代办、财税融资等服务。每年举办大型供需洽谈会,根据需求组织专场招聘会,先后与全国数百家大型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签订订单培养协议。让每一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面对面交流,不出校门就能了解职场动态和业界需求,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山东省众创空间支持单位。获国家级竞赛奖92项,其中一等奖17项;获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1项,“建行杯”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2项。根据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毕业生可以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等项目;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还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获得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第十二条  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学校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山东省职业技能人才鉴定基地、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项目指定助学单位。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对鉴定合格的学生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使学生毕业时,可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了就业竞争力。第十三条  人才培养模式学校是山东省首批实行学分制的民办高校。学校实行弹性学制管理,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或5年,弹性修读年限为3-6年,专科专业标准学制为3年,弹性修读年限为2-6年。学校实施学业导师制度,指导学生选课、制定学习计划、制定职业发展规划等。学校围绕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和就业质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本专科生的不同特点,因材施教,实施分类教学管理、分类指导;增强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学校有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根据经济社会人才需求,采取“双线、双纲、双证、双高、双文化、双过程”的“六双”人才培养方式。推进产业学院建设,强化校企深度合作,根据用人单位需求进行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学校与中兴通讯有限公司、北京民用联合航空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组建“山东协和中兴智慧城市学院”、“山东协和学院·首都民航学院”,进行订单式培养,打造人才培养与上岗就业“直通车”。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实施协同育人。先后与英、美、澳、加、俄、日等13个国家和台湾、澳门等地区的30余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进行广泛的学术与教育交流。目前,学校已选派42名教师赴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交流深造,并聘请了美、德、菲等国家和台湾地区多名资深学者担任客座教授。近年来,选送1500余名学生赴美国、德国、新西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和中国台湾、澳门等地区共18所高校学习交流或攻读学位。第十四条  校园文化学校重视大学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强化能力培养,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社会服务,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弘扬以和合向上、协同奋进为内涵的“和合”文化,秉承“明道致远、德和崇文”的校训,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的宗旨,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专家治学”战略,推行“和合向上”的精神,建设“弘毅、崇真、求索、敏行”的校风和“勤学、善思、笃行、创新”的学风,倡导“和谐、和睦、宽容、宽厚”的合作理念,把协和精神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信念,成为行为规范。学校注重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广泛发动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深入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积极倡导高雅艺术、传统文化进校园。依托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节、民族文化节、迎新晚会,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成立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管理各级社团开展工作,调动各级社团的积极性、创造性。共建设校级艺术类、学术类、实践类、文体类、科技类、服务类社团等74个,定期开展学术讲座、专业技能大赛、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学校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播站、校园网、《山东协和学院论丛》等是师生发表作品、展示才艺、交流互动的窗口与平台。学校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机制,拓宽师生意愿表达渠道;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端,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有效地防止了各类事故的发生,被济南市评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党建工作经验先后在第18次、21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交流,4次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转发,多次在全省高校会上交流介绍,获全国性党建和思想政治优秀成果8项,省级成果奖30项,党委被评为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委统战部表彰为“统战工作先进单位”。第十五条  回报社会学校坚持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学校成为全国首家开展“万名乡村医生免费培训计划”的高校。自2005年学校被山东省卫生厅指定为全省乡村医生免费培训基地,至今连续14年免费义务培训乡村医生3万余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全国政协副主席厉无畏等领导先后亲临培训班视察指导。时任国家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高强派专人来我校调研,将乡医培训定为“协和模式”。时任山东省原省长姜大明、郭树清,常务副省长孙伟,时任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吴翠云分别批示,时任副省长王随莲来校视察,并批示,肯定免费培训乡医工作。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大众日报等媒体曾对乡村医生培训作专题报道。第十六条  学校荣誉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山东省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单位”;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五A级学校”,并连续六年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校招生录取工作。第十八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l.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范围第十九条  招生专业普通本科:护理学、助产学、学前教育、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英语、商务英语、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会计学、旅游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交通工程、测绘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土木工程、环境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普通专科(高职):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学前教育、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空中乘务。第二十条  招生范围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请查看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关于2019年招生的文件规定。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二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二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十五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医药类口腔医学专业按公布的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十六条  报考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美术统考本科合格证,报考我校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美术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录取时对投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批本科、专科专业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学校对投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外省美术类本科、专科专业严格执行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和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音乐学专业承认普通本科院校相同专业校考成绩,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达到以下要求:身高:女性:4000px-4375px(空中乘务要求在4075px以上);男性:4250px-4625px(空中乘务要求在4350px以上);体重:女性(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男性(kg)=[身高(cm)-105]±[身高(cm)-105]×10%;五官端正,齿白整齐,身材匀称,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准确,听力正常,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腿脚无明显内、外八字;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各类慢性疾病、无任何传染性和心理疾患。第二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第二十八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二十九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第三十条  录取原则:1.我校的录取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省已出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为合格的考生。2.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注:理工类、文史类、山东省春季高考类口腔医学专业按公布计划数录取)。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4.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处理。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在同批次同科类中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上述三门科目总分仍相同,则对这部分同分考生按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热线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第三十一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有关政策规定。第三十二条  在山东之外的其他省份,为确保招生计划完成,我校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投档考生进行电话征询志愿,考生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的,我校予以退档。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第三十三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标准:本科专业:17800-248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8800-39800元/年。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  奖、助学政策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中心,建立了“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赴基层工作毕业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大学生医保、火车票优惠政策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助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个人申请减、免、缓缴学费,同时学校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各类学费补偿代偿8000元/人/年,学校还设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近年来,学校先后为16000余名贫困生不同程度地减免了学费。积极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开设“筑梦讲堂”,强化资助育人理念,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第三十六条  录取考生需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三十七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入学注册。第三十八条  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从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第三十九条  新生入校前,需在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入学报到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四十条  第一学期末,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于第一学年末按规定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四十一条  专升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第四十二条  学生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颁发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1-88795666  88795777网址:www.sdxiehe.com  www.sdxiehe.edu.cn电子邮箱:sdxiehezjc@sdxiehe.edu.cn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邮政编码:250109第四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均为欺诈违法行为,与我校无关。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查询。山东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sdedu.gov.cn, 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山东协和学院2019年4月30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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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咨询电话:%u0034%u0030%u0030%u0030-%u0031%u0035%u0038-%u0039%u0036%u0039 %u0030%u0035%u0033%u0031-%u0038%u0038%u0037%u0039%u0035%u0036%u0036%u0036、%u0038%u0038%u0037%u0039%u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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