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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英文名:Shandong LimingPolytechnicVocational College 简称:“力明学院” 所在地:济南 院校代码:12844 类型:综合类

省属专科
  •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2020-05-22
第一章 总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4号)要求,结合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44办学体制:民办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形式:全日制学 制:三年学院简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是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创建于1985年)的基础上建立而成,是全国建校较早的普通民办高等院校。学校现有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艺术学院、理工学院、经管学院等二级学院和全国最大的校园文化载体—力明艺术宫,并经省教育厅和卫计委批准建立了直属附属医院。为充分发挥办学优势,满足全国众多愿意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求学学生的愿望,为社会基层培养动手能力强、实践水平高的有用人才,学校于2014年,在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泰安规划3000亩土地建设新校区。新校区位于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泰山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等高校相邻。新校区被批准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泰安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现完成一期1267亩、42万平方米、58栋大楼建设,教学实验设施及后勤配套设施等也已全部完备,首批学生已于2017年开始入住。新校区校园环境优美,院内有两大天然湖泊和20万株果树,获批国家AA级旅游景区,力创全国环境优美的民办高校之一。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1822余名,教职工906人(其中专任教师680人);图书馆藏书136.17万册;实验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435万元。学校目前开设的专业涵盖理、工、文、医、艺等学科领域,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特色专业有:中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临床医学、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旅游管理、文博等专业。学校较早编辑出版了全国高等院校中西医结合教材,共30余部,7000余万字,面向全国发行,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医护人才奠定了基础。201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施临床医学与中医学双专业教育;与日本知名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中日合作口腔医学专业教育,列入统招计划;举办护理自考本科教育,专本连读。除此之外,学校还举办“国医传承班”、“微创班”、“口腔护理班”、“养老医护班”、“动漫制作订单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订单班”等特色班,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好评。学校拥有省级特色专业口腔医学、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中医药教学团队和社区护理学等多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及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中医药研发基地和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群等,获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社科联、省科协、省职工教育协会等多项省级科研立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学校大力开展产教融合,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学生可与力明教育集团所有本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签署订单培养协议。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还与齐鲁医院、省立医院、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省中医院、泰安中医院、泰安市中心医院及科大讯飞、同济堂、赛伯乐、华夏人寿、海尔、海信、中国重汽集团、润华汽车集团、微医集团、山东南丁格尔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河马动漫等国内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为众多毕业生开辟就业绿色通道。学校先后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民办非企业先进单位”,被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评为“全国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评选为全省首批“高级养老管理与护理人员培训基地”,是国家民政部中民养老规划院创始理事单位、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学校荣获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命名的“港澳青少年游学基地”称号和团中央直属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命名的“牵手未来.国医书院研学基地”和“红读计划阅读实践基地”称号,被有关部门评为“全国诚信示范院校”和“中国工业榜样企业”等荣誉称号。在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在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学院董事长、曾两赴前线的退役军人王力一教授无偿提供力明学院附属医院给政府用于疫情隔离观察场所使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中宣部学习强国平台、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客户端、光明日报客户端、解放军报、中国教育报、中国双拥杂志、中国退役军人杂志和国防部官网、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华人频道、中国报道等海内外百余家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力明人的精神风貌和责任担当。第三章 组织保障(一)学校成立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三)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四)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各种考试违纪事件发生。(五)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泰安校区)招生办公室,电话0538-8396666。学校将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体检(一)报考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已缴纳过报名费的考生,主要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尚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二)体检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体检,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一)单独招生总计划为:1640人,其中退役军人招生计划200人。(二)单招考生录取后,在校修业三年。其中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在职人员、农民工等采取集中与分散授课相结合的方式,修完全部课程,如因个人原因未修完必修课程,适当延长学制,直至全部修完,成绩合格方可毕业。(三)招生专业和收费一览表招生专业高职单招退役军人类学费标准(元/年)中医学3002016000中药学902013800药学502013800针灸推拿502016000医学检验技术302013800医学影像技术302013800康复治疗技术3013800护理2602013800老年服务与管理3010800计算机应用技术4013800计算机信息管理4013800计算机网络技术402013800软件技术302013800物联网应用技术3013800会计3013800商务英语3010800空中乘务3013800民航安全技术管理3013800旅游管理3013800传播与策划3010800文物修复与保护3013800工业机器人技术3010800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3010800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302013800眼视光技术3013800电子商务3010800电气自动化技术3010800合计1440200第六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缴费(一)报名及缴费时间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二)报名方式2020年单独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由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统一报名平台。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于 2020 年 5 月21日— 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 :http://wsbm.sdzk.cn/gzdz/)选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和相应的专业。(三)报名考试费150元(按照鲁价费函〔2016〕95 号文件规定标准),于报名后网上支付缴纳。 第七章 信息确认及测试 (一)考生必须于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信息确认,网上办理“信息确认”手续,验证相关材料,取得准考信息。(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信息确认者,视为考生放弃考试资格。(三)2020年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试采用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 2020年6月1日—6月3日,具体测试时间将及时通知考生。 第八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考试科目及形式:1.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目和专业技能测试。2.考试科目共两类:文化素质综合测试,语文、数学、外语共150分;专业技能测试150分。合计300分。3.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测试。具体的分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要求与实施细则,请考生及时登陆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网站查看。 第九章 命题、考试与评分(一)命题: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命制。(二)考试: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学校考试实施细则或方案并组织实施。(三)评分:依据《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校纪检督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章 录取(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和省对单招工作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校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三)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四)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专业体检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五)公示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六)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七)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要按要求签订承诺书。(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九)单独招生录取新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十)对复查中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一章 考生待遇(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二)自 2020 年起,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38-8396666 0531-8833 3333学校网址:http://www.6789.com.cn详情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2020-05-22
(一)单独招生总计划为:1640人,其中退役军人招生计划200人。(二)单招考生录取后,在校修业三年。其中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在职人员、农民工等采取集中与分散授课相结合的方式,修完全部课程,如因个人原因未修完必修课程,适当延长学制,直至全部修完,成绩合格方可毕业。(三)招生专业和收费一览表招生专业高职单招退役军人类学费标准(元/年)中医学3002016000中药学902013800药学502013800针灸推拿502016000医学检验技术302013800医学影像技术302013800康复治疗技术3013800护理2602013800老年服务与管理3010800计算机应用技术4013800计算机信息管理4013800计算机网络技术402013800软件技术302013800物联网应用技术3013800会计3013800商务英语3010800空中乘务3013800民航安全技术管理3013800旅游管理3013800传播与策划3010800文物修复与保护3013800工业机器人技术3010800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3010800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302013800眼视光技术3013800电子商务3010800电气自动化技术3010800合计1440200详情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0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第二条 学院成立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第五条 学院代码:12844第六条 办学体制:民办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十条 学制:三年第三章  学院简介第十一条 学院简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是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创建于1985年)的基础上建立而成,是全国建校较早的普通民办高等院校。学校现有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艺术学院、理工学院、经管学院等二级学院和全国最大的校园文化载体—力明艺术宫,并经省教育厅和卫健委批准建立了直属附属医院。为充分发挥办学优势,满足全国众多愿意来我校求学学生的愿望,为社会基层培养动手能力强、实践水平高的有用人才,学校于2014年,在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泰安规划3000亩土地建设新校区。新校区位于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泰山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等高校相邻。新校区被批准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泰安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现完成一期1267亩、42万平方米、58栋大楼建设,教学实验设施及后勤配套设施等也已全部完备,首批学生已于2017年开始入住。新校区校园环境优美,院内有两大天然湖泊和20万株果树,获批国家AA级旅游景区,力创全国环境优美的民办高校之一。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0189余名,教职工906人(其中专任教师680人);图书馆藏书136.17万册;实验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435万元。学校目前开设的专业涵盖理、工、文、医、艺等学科领域,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特色专业有:中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临床医学、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旅游管理、文博等专业。除此之外,学校还举办“国医传承班”、“微创班”、“口腔护理班”、“养老医护班”、“动漫制作订单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订单班”等特色班,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好评。学校拥有省级特色专业口腔医学、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中医药教学团队和社区护理学等多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及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中医药研发基地和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群等,获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社科联、省科协、省职工教育协会等多项省级科研立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学校大力开展产教融合,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学生可与力明教育集团所有本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签署订单培养协议。我校还与齐鲁医院、省立医院、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省中医院、泰安中医院、泰安市中心医院及科大讯飞、同济堂、赛伯乐、华夏人寿、海尔、海信、中国重汽集团、金宝贝幼教集团、微医集团、山东南丁格尔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河马动漫等国内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为众多毕业生开辟就业绿色通道。学校先后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民办非企业先进单位”,被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评为“全国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评选为全省首批“高级养老管理与护理人员培训基地”,是国家民政部中民养老规划院创始理事单位、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董事长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五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一)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二)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清”原则。专业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若计划剩余,则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三)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四)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五)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作退档处理。注:山东省内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按专业计划进行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投档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新生入学后,其他专业考生不准转入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六)我校在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等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我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第十八条 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户口迁移问题遵循自愿原则。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正常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一条  2020年普通高职各类专业学费年收取标准如下:口腔医学(含中外口腔医学)专业39800元;临床医学专业19800元;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16000元;药学类专业、医学技术类、护理类、艺术类、校企合作订单专业13800元;其他专业10800元每年(如有调整,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标准为准)第二十二条  学院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退费等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除此,学院还设有“显明奖学金”、“董事长助学金”等,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社会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学院名义实施招生活动,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第七章 联系方式第二十九条  学院地址:1、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2、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389号(济南市中校区)3、附属医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8722号(济南槐荫校区)学院网址:www.6789.com.cn咨询电话:(0538)8396666、(0531)88333333传真:(0531)88333888 详情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7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第二条 学院成立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第五条 学院代码:12844第六条 办学体制:民办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十条 学制:三年第三章  学院简介第十一条 学院简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是在原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的基础上建立而成,创建于1985年,已有33年的办学历史,以中西医结合为办学特色,位于省会济南。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备独立颁发学历的普通民办高校,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学院现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中医药学院、护理学院、理工学院、经管学院等二级学院和华夏匾额博物馆、中医药博物馆、人体奥妙博物馆,并建立了直属附属医院和创新中医药研究院,现有在校学生近两万人,教职工近千名。为充分发挥办学优势,满足全国众多愿意来我院求学学生的愿望,为社会基层培养动手能力强、实践水平高的有用人才,学院于2014年,在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泰安建设新校区。新校区位于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与泰山医学院、泰山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等高校相邻。新校区总规划占地3000亩,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被批准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泰安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目前,已完成一期1267亩、58栋大楼建设,教学实验设施及后勤配套设施等也已全部完备,首批学生已入住。新校区校园环境优美,院内有湖面面积320亩的两大自然湖泊和20万株果树,力创全国环境优美的民办高校之一。学院现占地面积:1365329平方米(2047亩);校舍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正在建设14万平方米)。现有专兼职教师总数:964人,其中专任教师:764人。图书馆藏书:126.49万册。实验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18.35万元。学院目前开设的专业涵盖理、工、文、医、艺等学科领域,已成为一所民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有:中医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药学、药学、护理、康复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等。学院较早编辑出版了全国高等院校中西医结合教材,共30余部,7000余万字,面向全国发行,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医护人才奠定了基础。201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实施临床医学与中医学双专业教育;与日本知名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中日合作口腔医学专业教育,列入统招计划;举办护理自考本科教育,专本连读。除此之外,学院还举办“国医传承班”、“微创班”、“口腔护理班”、“养老医护班”等特色班,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好评。学院拥有省级特色专业口腔医学、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中医药教学团队和社区护理学等多门省级精品课程,获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社科联等多项省级科研立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学生可与力明教育集团所有本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签署订单培养协议。另外,我院还与同济堂、赛伯乐、华夏人寿、海尔、海信、中国重汽集团、润华汽车集团、微医集团、山东南丁格尔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以校企合作的方式共同培养人才,为众多毕业生开辟就业绿色通道。我院成立的山东南丁格尔护理服务公司在赛伯乐集团的参与支持下,将以养老产业为核心业务在国内主板上市。学院先后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民办非企业先进单位”,被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评为“全国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评选为全省首批“高级养老管理与护理人员培训基地”,是国家民政部中民养老规划院创始理事单位、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学院在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院全新校区设施先进,高标准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和全部带有冷暖空调与独立卫生间的学生公寓,为来自全国的广大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优越的条件。?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五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第十七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一)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二)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清”原则。专业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若计划剩余,则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三)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四)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五)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第十八条 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可以迁移户口,也可不迁移户口,遵循自愿原则。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正常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一条 2017年普通高职各类专业学费年收取标准如下:医学类专业9800元,口腔医学(含中外口腔医学)专业22000元,护理类专业8000元,艺术类专业8000元(其中广播影视制作专业10000元),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12000元,医学相关专业及其他专业7500元每年(如有调整,以我院官方网站发布标准为准)第二十二条 学院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退学等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除此,学院还设有“显明奖学金”、“董事长助学金”等,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社会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我院名义实施招生活动,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第七章 联系方式第二十八条 学院地址:1、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2、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389号(市中校区)3、附属医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8722号(槐荫校区)学院网址: www.6789.com.cn咨询电话:4000 360 211 (0531)88333333、(0538)8396666传真:(0531)88333888 详情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5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8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第二条 学院成立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第五条 学院代码:12844第六条 办学体制:民办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十条 学制:三年第三章  学院简介第十一条学院简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是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创建于1985年)的基础上建立而成,是全国建校较早的普通民办高等院校。学院现有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艺术学院、理工学院、经管学院等八个二级学院,拥有经省教育厅和卫计委批准的直属附属医院一所和由华夏匾额博物馆等28个专业博物馆组成的全国较大校园文化载体力明艺术宫。学院现有在校学生近两万人,教职工近千名。为充分发挥办学优势,满足学生求学愿望,为社会基层培养动手能力强、实践水平高的有用人才,学院于2014年,在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泰安建设新校区。新校区位于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与泰山医学院、泰山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等高校相邻。新校区总规划占地3000亩,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被批准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泰安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2017年,完成一期1267亩、42万平方米、58栋大楼建设,教学实验设施及后勤配套设施等也已全部完备,首批学生已顺利入住。新校区校园环境优美,院内有两大天然湖泊和20万株果树,力创全国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的民办高校之一。学院现占地面积:1365329平方米(2047亩);校舍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现有专职教师总数:749人;图书馆藏书:126.49万册;实验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18.35万元。学院目前开设的专业涵盖理、工、文、医、艺等学科领域,已成为一所民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有:中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药学、康复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空中乘务等。学院较早编辑出版了全国高等院校中西医结合教材,共30余部,7000余万字,面向全国发行,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医护人才奠定了基础。201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实施临床医学与中医学双专业教育;与日本知名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中日合作口腔医学专业教育,列入统招计划;举办护理自考本科教育,专本连读。除此之外,学院还举办“国医传承班”“微创班”“口腔护理班”“养老医护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订单班”“空中乘务订单班”等特色班,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好评。学院拥有省级特色专业口腔医学、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中医药教学团队和社区护理学等多门省级精品课程,获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社科联等多项省级科研立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和省级十三五中医药研发基地等。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学生可与力明教育集团所有本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签署订单培养协议。另外,学院还与同济堂药业、赛伯乐投资、华夏人寿、海尔、海信、中国重汽集团、润华汽车集团、微医集团、山东南丁格尔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河马动漫、山东动漫协会、世纪鼎利、北京空港、北京中航等国内知名企业,以校企合作的方式共同培养人才,为众多毕业生开辟就业绿色通道。学院成立的山东南丁格尔护理服务公司在赛伯乐集团的参与支持下,将以养老产业为核心业务在国内主板上市。学院先后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民办非企业先进单位”,被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评为“全国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评选为全省首批“高级养老管理与护理人员培训基地”,是国家民政部中民养老规划院创始理事单位、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学院在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院全新校区设施先进,高标准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和全部带有冷暖空调与独立卫生间及24小时热水系统的学生公寓,为来自全国的广大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优越的条件。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董事长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十四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五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五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六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第十七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一)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二)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清”原则。专业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若计划剩余,则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三)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四)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五)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作退档处理。注:山东省内口腔医学专业按专业计划进行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口腔医学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投档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口腔医学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新生入学后,其他专业考生不准转入口腔医学专业。第十八条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可以迁移户口,也可不迁移户口,遵循自愿原则。第二十条学生在校正常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一条 2018年普通高职各类专业学费年收取标准如下:口腔医学(含中外口腔医学)专业22000元;医学类专业15000元;药学类、社区康复及医学技术类专业9800元;护理类专业8800元;艺术类专业10000元;校企合作订单专业10000元;其他专业8500元每年(如有调整,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标准为准)第二十二条学院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退学等第二十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除此,学院还设有“显明奖学金”、“董事长助学金”等,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二十四条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社会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学院名义实施招生活动,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第七章 联系方式第二十八条学院地址:1、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2、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389号(济南市中校区)3、附属医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8722号(济南槐荫校区)学院网址:www.6789.com.cn咨询电话:4000 360211 (0531)88333333、(0538)8396666传真:(0531)88333888  详情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19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第二条 学院成立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第五条 学院代码:12844第六条 办学体制:民办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十条 学制:三年第三章  学院简介第十一条 学院简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是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创建于1985年)的基础上建立而成,是全国建校较早的普通民办高等院校。学院现有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艺术学院、信息工程与管理学院、航空学院等10余个二级学院,拥有经省教育厅和卫计委批准的直属附属医院一所和由华夏匾额博物馆等28所专业博物馆组成的全国较大校园文化载体力明艺术宫。学院现有在校学生近两万人,教职工近千名。为充分发挥办学优势,满足学生求学愿望,为社会基层培养动手能力强、实践水平高的有用人才,学院于2014年,在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泰安建设新校区。新校区位于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与泰山医学院、泰山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等高校相邻。新校区总规划占地3000亩,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被批准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泰安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2017年,完成一期1267亩、42万平方米、58栋大楼建设,教学实验设施及后勤配套设施等也已全部完备,首批学生已顺利入住。新校区校园环境优美,院内有两大天然湖泊和20万株果树,力创全国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的民办高校之一。学院现占地1365329平方米(2047亩,其中已取得自有土地证面积977亩);校舍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现有专职教师总数:749人;图书馆藏书:126.49万册;实验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18.35万元。学院目前开设的专业涵盖理、工、文、医、艺等学科领域,已成为一所民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有:中医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护理、中药学、康复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空中乘务等。学院较早编辑出版了全国高等院校中西医结合教材,共30余部,7000余万字,面向全国发行,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医护人才奠定了基础。201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实施临床医学与中医学双专业教育;与日本知名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中日合作口腔医学专业教育,列入统招计划;“开展护理自考本科助学活动,学生实现专本连读;并实施菲律宾留学项目,实现专硕连读”。除此之外,学院还举办“国医传承班”“空中乘务订单班”等特色班,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好评。学院拥有省级特色专业口腔医学、省级品牌专业群、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中医药教学团队和社区护理学等多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获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社科联等多项省级科研立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和省级“十三五”中医药研发基地等。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学生可与力明教育集团所有本系统内企业单位签署订单培养协议。另外,学院还与同济堂药业、赛伯乐投资、华夏人寿、海尔、海信、中国重汽集团、润华汽车集团、微医集团、山东南丁格尔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河马动漫、山东动漫协会、世纪鼎利、北京天河空港、北京中航、北京中职教育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以校企合作的方式共同培养人才,为众多毕业生开辟就业绿色通道。学院先后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民办非企业先进单位”,被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评为“全国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评选为全省首批“高级养老管理与护理人员培训基地”,是国家民政部中民养老规划院创始理事单位、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学院在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院全新校区设施先进,高标准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和全部带有冷暖空调与独立卫生间及24小时热水系统的学生公寓,为来自全国的广大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优越的条件。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董事长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五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一)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二)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清”原则。专业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若计划剩余,则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三)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四)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五)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作退档处理。注:山东省内口腔医学专业按专业计划进行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口腔医学的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的原则进行排序,当投档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口腔医学专业;达不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录取到其他所报专业志愿,如果没有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新生入学后,其他专业考生不准转入口腔医学专业。第十八条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第十九条  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外省籍考生户口迁移问题遵循自愿原则。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正常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一条 2019年普通高职各类专业学费年收取标准如下:口腔医学(含中外口腔医学)专业24600元;临床医学专业19800元;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16000元;药学类专业15000元;医学技术类、护理类、艺术类、校企合作订单专业13800元;其他专业10800元每年(如有调整,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标准为准)第二十二条  学院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退学等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除此,学院还设有“显明奖学金”、“董事长助学金”等,用以奖励资助学习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社会上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学院名义实施招生活动,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第七章 联系方式第二十八条  学院地址:1、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2、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389号(济南市中校区)3、附属医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8722号(济南槐荫校区)学院网址:www.6789.com.cn咨询电话:(0538)8396666、(0531)88333333传真:(0531)88333888   详情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08 年招生章程2008-04-23
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 “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的原则。 第二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第五条 学院代码:12844 。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 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十条 学制:三年第十一条 学院简介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是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民办高校,是在原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办学二十年的基础上建立而成,办学历史长。学院坐落于山东省会济南,有南北两个校区。办学二十多年来,学院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更新理念、谋求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以医学教育为主,非医教育共同发展,集理、工、文、医、艺等一体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开设国家计划内统招专业36个(四个医学专业准考执业医师)。拥有先进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楼、行政办公楼和标准学生公寓(冷暖空调、卫生间)等教育教学设施,为学生学习和生活创造了良好环境。现已有各类毕业生三万多人遍及全国各地,服务于祖国各条战线。 为了进一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学院已与国内外有关高校和知名企业合作、财团合作,增强了办学实力,拓宽了办学渠道,创办了以拉动学生就业为主的山东南丁格尔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率先注册“中华护理网”,建立幸福公社养生院、华夏匾额博物馆。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有关规定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七条 2008年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 3000人 。根据志愿优先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凡考生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体检合格的考生,我院均按生源所在省招办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第一志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在第一专业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根据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录取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有关录取信息,考生可在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各专业录取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录取到学院的考生可以迁移户口,也可不迁移户口。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正常完成学业,由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录取的考生全部就读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校内。2008年普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6500元 ,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75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6700元;住宿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因自身原因退学者,根据上学时间和省教育厅的规定核退学生学费: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半学年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社会机构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389号(南校区)济南市经十西路180号(北校区)学院网址 : www.6789.com.cn联系电话:0531— 88333333、88333366(招生办咨询电话) 传 真:(0531) 88333888 邮 编: 250116 电子邮箱:800@6789.com.cn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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