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济南大学

[切换城市]
济南站> 济南教育> 济南大学>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信息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英文名:Shandong communication & media college 简称:“山传” 所在地:济南 院校代码:14193 山东省E193 类型:综合类

省属高等专科院校
  •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0-05-19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公办普通高校。01、学院概况  学院主校区地处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占地面积近千亩。现有26个专业,面向全国15个省份招生。专业涵盖广播影视及新媒体的传播、制作、艺术、技术等领域,形成了以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群、新闻传播专业群、广播电视技术专业群为骨干的“三足鼎立式”专业群建设格局。  学院先后获得“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等称号。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新闻媒体组织的“山东教育总评榜”活动中,学院荣获“最具专业特色院校”和“就业前景十佳院校”。  学院集教学、科研、创作为一体,承担了《男人地带》《汽车新干线》《风采》等电视栏目的摄制工作,参与了《我的青春之歌》《童年不同样》《让梦想飞》《天下父母》《农民好声音》《最强星主播》《一线生机》《金牌司仪》等多档栏目的演播室摄制工作。以学院为主拍摄的国内第一部60集大型系列专题片《齐鲁民俗》在山东电视台播出,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与威海光远动画公司联合制作的26集动画片《繁星点点》(又名《刘公岛之约》)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标志着学院在教学与实践的探索上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学院注重与广播影视及文化传媒行业的发展相结合,建立了包含山东电视台在内的近200家校外教学实训基地,与部分地方广播电视台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优越条件。学院设有专门的就业机构,连续几年一次性就业率都保持在95%以上的较高水平。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具有丰富广播电视从业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又有一批多年从事专业技术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课教师,同时还常年聘请中央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专业骨干任课。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48人,硕士学位及以上教师占27%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比近60%。  学院开设的专业紧紧围绕行业发展需要,理论与实践并重,其课程比例为1:1,实现零距离上岗。02、招生计划03、报考要求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展开。  除学前教育外,春季高考考生不受类别限制,可以跨类别报考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专业。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2020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展开。  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04、考试日期及形式  志愿填报时间: 2020年5月21日至24日(每天9:00-18:00)。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http://wsbm.sdzk.cn/gzdz/) 进行志愿填报,选报1所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的1一3个专业(专业类),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考试形式:网上测试(面试)的形式。  考试时间:2020年6月1日至3日(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提示: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同时组织,二者不可兼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按照各院校公布的时间缴纳考试费用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05、录取原则  一、单独招生:  根据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网上考试(面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分类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志愿;如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志愿,则按分数优先原则将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到同一大类招生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计划录满。若所报专业已录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最终报考人数不能满足计划数的专业可参照报考人数95%比例设置录取资格线。  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专业网上考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本专业不予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  根据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分类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志愿;如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志愿,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录满。  报考人数不能满足计划数的专业可参照报考人数95%比例设置录取资格线。  综合成绩由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学院网上考试(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网上考试(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专业,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在18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专业网上考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本专业不予录取。06、加分及免试规定  一、单独招生:  (一)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对应专业(专科)学习。以上考生于 (具体时间待定)前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 1 所院校。  (二)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相同分数下优先录取。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  2、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4、 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二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二、综合评价招生:  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相同分数下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  2、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4、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07、各系介绍  播音主持系  播音主持系是学院主干教学系,实施具有山传特色的教学模式,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取得了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先机。现开设的专业为:播音与主持、戏剧影视表演、学前教育、播音与主持(校企合作话社文化传媒-电子商务主播方向)专业。  播音与主持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播音与主持专业主干课联合课程群和两门专业课程先后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暨第七届中国大学生朗诵大赛总决赛三等奖,山东省“诵经典爱中华”活动一等奖、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演讲大赛一等奖等奖项。截至目前,在国家、省市级各类比赛中,共有726人次、512件作品获奖。  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与山东龙视天下传媒集团、河北省话剧院、北京指点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北京鲁视领航传媒集团等建立校外实践就业基地,一大批学生先后进入到基地实习就业。师生们排演的话剧《窗台上的尸体》《盲区》分别获山东省第六、七届大学生戏剧节二等奖、专业组特别优秀奖。  学前教育专业教学团队由山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系原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王冰教授为专业带头人,由南京师范大学许卓娅教授、著名教育戏剧专家李婴宁教授为指导专家,配备了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的专任骨干教师,与播音与主持、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的优秀师资实现资源共享,打造学前教育专业的教育戏剧特色;先后与山东大学幼教中心、济空蓝天幼儿园、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山东省政府幼儿园、济南市槐荫区机关幼儿园、济南大地幼儿园等20多家幼教机构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就业去向:  播音主持系学生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就业去向好,已连续七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播音与主持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毕业生已经进入各级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表演院团、演艺公司、艺术培训学校等,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先后进入济空蓝天幼儿园、保利华庭幼儿园、伊顿国际双语幼儿园等省级示范园,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总体表现为“四高”,即:高比率就业,高质量就业,高影响力就业,高待遇就业。  影视制作系  影视制作系是学院重点院系之一,科教兴鲁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开设有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影视编导、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录音技术与艺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校企合作山东齐鲁融媒乡村振兴研究院-新媒体方向)专业。  影视制作系依托学院“校媒融合”的特色办学模式,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实施了“校媒融合、项目导向、分类培养”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摄影摄像技术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影视编导三个专业为“山东省高职院校品牌专业”。  影视制作系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拥有一支教学水平高、 专业能力强的“双师型”师资队伍,配备了广播级高清演播室、4K数字电影机、超高清摄像机、剪辑工作站、影视后期机房等专业实训设施,为学生提供了全真型校内实训平台,学生部分作品在中央电视台和山东广播电视台播出,更有《二胡书记扶贫记》、《星星的孩子有个妈》、《走进文庙》、《上九古村》等七十余部学生作品获得了国家级、省级影视大赛大奖。学生在微电影、短视频创作方面受到了行业专家的高度评价,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  影视制作系尤为重视学生创业就业能力的培养,在创立多个校内外教学实践基地的基础上,聘请山东广播电视台高级记者黄宝福等三位专家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切实提升学生的影视制作能力。在山东省教育厅品牌专业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下,打造8个专业教学工作室和学生创作工作室,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提高学生创新创业成功率。  就业去向:  各级广播电视台,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宣传部门,影视公司,文化传媒公司,新媒体传播机构等相关用人单位。主要从事影视剧创作、短视频创作、影视编剧、导演、编导、后期制作、摄影摄像、影视灯光设计与操控、活动宣传及策划、录音师等工作。  新闻传播系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新闻传播系始建于2010年8月,现有新闻采编与制作、传播与策划、网络新闻与传播、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校企合作北京中航未来科技集团-航空服务与管理方向)、传播与策划(校企合作山东广电视觉科技-电子竞技运营与管理方向)专业,其中自2019年起承担省级现代学徒制项目—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全媒体学徒班。全职行政及教科研人员共25人,学生1346人。2018年获得新闻出版行指委教学成果一等奖。“双师型”教师占专职教师比例达38%以上,另有30位来自如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北京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行业与高校一线的客座教授与兼职教师。  新闻传播系一直以来依据教育部高职院校传媒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要求,针对我省传媒人才的实际需求,结合学生的素质特点,依托学院“六位一体”全真型全媒体校园教学平台,创建了“作品一条线,课程挂两边”的新型教育教学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技术制作各类传媒作品的能力,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效果。建系至今,有百人次在各级各类新闻采制、影像制作等大赛中获奖。  突出的教学效果为该系学生赢得了较多的实习机会,截至目前,该系已与山东教育电视台、大众日报、山东互联网传媒集团、中国网新山东、大众网、梨视频、山东VR频道、百度百家号等单位以及山东市县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建立了稳定且良好的合作关系。  合理的教学建制与实习制度的积极施行,为该系历年来的就业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自2010年建系至今,该系学生每年的就业率都在98%以上。不断打造创新型、复合型、发展型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为服务文化传媒事业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  就业去向:  在各级广播电视台、报社、网络媒体、传媒公司以及影视文化产业从事新闻采编、影视制作、广播影视文化活动组织策划等工作。大多数毕业生主要在省市各级广播电视台、报纸杂志、网络媒体、新媒体及企事业从事采编等岗位就业。  信息工程系  信息工程系为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最早的传媒技术类教学系,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逐步由传统广电技术朝着媒体融合方向转变。不忘初心,立德树人,以促进学生优质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顺应人工智能大数据潮流,开展1+X证书和学徒制试点,加强融媒体综合实训,努力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目前设有12个招生专业(方向):广播电视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融媒体应用方向)、软件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UI设计与互联网营销方向——校企合作)、软件技术(企业级JAVA软件工程师方向——校企合作)、广播电视技术(新媒体应用方向——校企合作)、广播电视技术(智慧终端应用方向——校企合作)、软件技术(网络工程方向——校企合作)、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移动端开发方向——校企合作)。  该系拥有一支责任心强、专兼结合、学历层次高、具备“双师”素质的“省级教学团队”,其中博士2名,硕士12名;教授4名,副教授3名;行业专业带头人4名。近年来,承担省级教科研项目20余项,发表论文近百篇,出版教材12本,建设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2018年,广播电视技术专业群获得“省级品牌专业群”建设立项,《IP化背景下广播电视技术专业“一贯穿两平台三模块”课程体系研究与实践》荣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行业特等奖。  该系拥有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教学做”为一体的校内实训场所16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0多家,其中5家属于高水平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融媒体综合实训室、数字媒体综合实训室、VR虚拟演播室、e视传媒实训室、ICT网络实训室、数字电视节目制作与播控实训室、数字有线电视实训室、无人驾驶汽车实训室、计算机网络综合实训室等实训场地可为学生提供“全真实训工作环境”,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提供保障。  2018年共获得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经信委、工信部颁发的奖项多达32项。获奖作品包括视觉传达、网页制作、微电影、大数据、数学、智能车、创意飞行器、VR设计大赛、动画等。科技创新月活动先后组织了“大学生信息素养大赛”、“信息技术大赛”、“电子产品设计大赛”、“科技创新创意大赛”、“数字媒体大赛”、“平面设计大赛”并取得丰硕成果,遴选的优秀作品推送至省赛、国赛均取得可喜成绩。柠柚传媒、三创协会、传媒e服务社团、传媒技术协会、无人机协会、柒舞社团、风度话剧社、“绳彩飞扬”等社团组织为学生搭建了提高社会适应性、展示个人魅力、提升综合素质的舞台。  就业去向:  贴近传媒行业,顺应行业要求,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主要就业单位有:各级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新媒体公司、网络传媒公司、文化传媒公司、网络集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  动画系  动画系依托于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影视集团、山东电影电视制作中心等国内具有深厚的影响力的广电传媒产业和人力资源,以“动漫全产业链”的全局视角将各个专业方向有机联系在一起,既相互独立又互为补充,以建立一个能够与中国影视动漫产业的发展进行良性互动的教学生态系统为系部建设目标。  动画系有影视动画专业、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专业和游戏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校企合作青岛西发文化科技-数字影视方向)专业。主要开设有影视动画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后期与特效影视多媒体、漫画制作、游戏美工等多个岗位方向专业课程。聘请行业专家参与项目实践教学,确保各专业教学内容和技能要求与行业岗位接轨,师生作品多次在省内外获奖。  就业去向:  各级广播电视台、影视动画公司、影视广告传媒制作公司、网络媒体游戏公司、新闻出版等文化产业部门,从事影视动画制作、漫画制作、美术设计、影视后期合成等各项工作。  艺术设计系  艺术设计系是学院最具特色的艺术教学系。现开设有图文信息处理、人物形象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出版、图文信息处理(校企合作金兴教育科技-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方向)专业。全系教师21人,全部具备“双师型”教师资格,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5人,硕士及以上的教师13人。  专业教师曾荣获德国2018IF设计奖、中华戏曲魂全国美育成果展评教师组一等奖、第二届全国素质教育教研成果奖一等奖、山东省“十大劳动之星”第一名、第四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等多种奖项,担任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评员。指导学生荣获国家级一等奖13名、二等奖22名、三等奖12名、山东省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2名等数十种奖项。  艺术设计系教学设施完善,教学条件优良,教学研究氛围浓厚,教师实践能力强。建有功能齐全的专业画室、设计室、多媒体教室和专业实训室,如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教室;图文信息处理实训室、色彩实验室、白马工作室等。  艺术设计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本,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了艺术基础扎实、岗位能力突出的办学特色。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制作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从事艺术设计、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才。08、教学实训学生参与《让梦想飞》栏目录制学生参与中国国际航空体育节开幕式报道09、生活环境2019级新生迎新晚会学生宿舍运动会10、联系我们保存图片并扫描二维码联系我们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众号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院公众号详情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20-05-19
详情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2021-02-07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2021年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120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600人(含退役军人单独招生计划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具体安排如下:  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对象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 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  山东省应届高中毕业生。  报考时间和报考方式  报名时间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均为 2021年3月3日-5日  考试时间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均为2021年3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日期以学校招生章程发布为准)  报考条件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报考方式  符合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在3月3日——5日期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我院专业志愿。网上报名结束后,登录我院单招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准备工作,认真阅读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熟悉考试日程安排和流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待省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发布)。  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院提出免试录取申请。  招生计划(含春季高考计划)  *具体单招和综评招生计划以省考试院公示为准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1-61326666、82940869、88592253  学院官网:www.sdcmc.net  山传招办单招和综评官方QQ群:808068579详情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4193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 (文东校区)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八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学院前身山东省广播电视学校创建于1960年,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10月,山东省出版技工学校并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第九条  基本情况★学院品牌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公办普通高校。学院主校区地处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占地面积近千亩。学院现有26个专业,面向全国16个省份招生。专业涵盖广播影视及新媒体的传播、制作、艺术、技术等领域,形成了以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群、新闻传播专业群、广播电视技术专业群为骨干的“三足鼎立式”专业群建设格局。专任教师队伍既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又有广播电视一线从业实践经验。同时常年聘请中央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等媒体的专家及专业骨干任课。学院先后获得“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等称号。学院集教学、科研、创作为一体,成果斐然,获得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获全国广播影视行指委和新闻出版行指委教学成果奖5项。近年来公开出版各类著作和教材60余部,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600余篇。承担了《男人地带》《汽车新干线》《风采》等电视栏目的摄制工作,参与了《我的青春之歌》《童年不同样》《让梦想飞》《天下父母》《农民好声音》《最强星主播》《一线生机》《金牌司仪》等多档栏目的演播室摄制工作。申报省级以上科研课题89个,并成功中标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重大招标课题。以学院为主拍摄的国内第一部60集大型系列专题片《齐鲁民俗》在山东电视台播出,由我院与威海光远动画公司联合制作的26集动画片《繁星点点》(又名《刘公岛之约》)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标志着学院在教学与实践的探索上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学院注重与广播影视及文化传媒行业的发展相结合,建立了包含山东电视台在内的近200家校外教学实训基地,与部分地方广播电视台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优越条件。学院设有专门的就业机构。★办学条件学院具有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实训中心、演播中心外,还配有形体训练房、健身房、摄影棚、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播音小课教室、电子阅览室等。学院设有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广播电视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新闻出版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校内教学实训中心专业设备主要有数字视频非编工作站机房、视频线性对编机房、EDIUS视频非线性编辑机房、苹果后期包装机房、二维动画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600平方米高清综合演播室、200平方米训练演播室、100平方米虚拟演播室、200平方米摄影棚、标准暗室、标准播音小教室、播音上镜综合训练室、数字视听实训室、电子组装实训室、广播影视设备维修维护实训室、有线电视实训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电视发送与卫星发送实训室等,为全院师生提供了科研、实验教学及实训场地。★师资力量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具有丰富广播电视从业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又有一批多年从事专业技术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课教师,同时还常年聘请中央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专业骨干任课。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48人,硕士学位及以上教师占27%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比近60%。★专业设置学院现有播音主持、影视制作、新闻传播、信息工程、动画、艺术设计六个教学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及实训中心共九个教学部门,开设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戏剧影视表演、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影视编导、录音技术与艺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新闻采编与制作、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传播与策划、网络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动漫设计、游戏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图文信息处理、人物形象设计、数字出版、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26个专业。学院开设的专业紧紧围绕行业发展需要,理论与实践并重,其课程比例为1:1,实现零距离上岗。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sdcmc.net/,招生简章,及2020年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考生:①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异常。②身高要求:男生在1.70米以上,女生在1.60米以上。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4)在征集(后续)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五章  其它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的标准。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第二十三条  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费等费用。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1-82940865;61326666招办传真:0531-82940865学院网址:http://www.sdcmc.net招生办公室邮箱:E-mail:sdcmc2008@163.com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邮编:250200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邮编:250014      详情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93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邮编:250200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  邮编:250014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我院前身创建于1960年,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10月。山东出版技工学校并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第八条基本情况:★学院品牌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公办普通高校。学院本部地处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教学及生活设施齐全,有宽敞明亮的教学楼、图书行政楼、艺体馆、食堂和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学生宿舍;拥有能够进行现场直播的演播中心和有线电视专业实验室;有先进的校园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和以国家有线电视网为依托的交互式远程教室等公共服务设施。设有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广播电视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学院集教学、科研、创作为一体, 成果斐然,近年来公开出版各类著作和教材30余部,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00余篇。承担了《男人地带》《汽车新干线》《风采》等电视栏目的摄制工作,以学院为主拍摄的国内第一部60集大型系列专题片《齐鲁民俗》的播出,标志着学院在教学与实践的探索上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学院注重与广播影视及文化传媒行业的发展相结合,建立了含山东电视台在内的100余个校外教学实训基地,与部分地方广播电视台建立起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优越条件。★办学条件学院具有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实训中心、演播中心外,还配有形体训练房、健身房、暗房、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播音小课教室、电子阅览室等。校内教学实训中心专业设备处于国内行业领先水平,主要有数字视频非编工作站机房,视频线性对编机房,EDIUS 视频非线性编辑机房,苹果后期包装机房,二维动画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650平方米高清综合演播室, 200 平方米训练演播室,100 平方米虚拟演播室, 200 平米摄影棚,标准暗室,标准播音小教室,播音上镜综合训练室,专业摄像机 100 余套,数字视听实训室,电子组装实训室,广播影视设备维修维护实训室,有线电视实训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电视发送与卫星发送实训室。为全院师生提供科研、实验教学及实训场地。★师资力量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具有丰富广播电视从业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又有一批多年从事专业技术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课教师,同时还常年聘请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等媒体专业骨干任课。其中硕士学位及以上教师占48%以上,双师型教师占24%以上。★专业设置学院现有播音主持、影视艺术、信息工程、新闻传播、动画五个教学系和基础教学部及实训中心,开设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影视多媒体技术、学前教育、广播电视技术、数字媒体设备管理、物业管理、图文信息处理、人物形象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戏剧影视表演、传播与策划、软件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等22个专业。学院开设的专业紧紧围绕广播电视及大众文化传媒发展需要,理论与实践并重,其课程比例为1:1,实现零距离上岗。★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sdcmc.net/,招生简章,及2017年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二条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考生:①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异常。②身高要求:男生在1.70米以上,女生在1.60米以上。第十八条录取原则:(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3)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4)在第一、二志愿征集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有联(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其省内联(统)考成绩。未组织联(统)考的专业,且未参加我院校考的省份考生,我院认可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合格证。我院各专业认可的联(统)考成绩或对应认可相关本科专业成绩:类别报考专业专业成绩要求播音主持类播音与主持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合格证影视戏剧表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文学编导类影视编导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摄影类摄影摄像技术美术类影视动画省美术统考专科线以上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动漫设计 第五章 其它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第二十二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第二十三条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费等费用。第二十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1-82940865;61326666招办传真:0531-82940865学院网址:http://www.sdcmc.net招生办公室邮箱:E-mail:sdcmc2008@163.com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邮编:250200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邮编:250014 详情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9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93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邮编:250200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  邮编:250014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我院前身创建于1960年,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10月,山东省出版技工学校并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第八条 基本情况:★学院品牌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公办普通高校。学院主校区地处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院现有24个专业,面向全国14个省份招生。专业涵盖广播影视及新媒体的传播、制作、艺术、技术等领域,形成了以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群、新闻传播专业群、广播电视技术专业群为骨干的“三足鼎立式”专业群建设格局。专任教师队伍既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又有广播电视一线从业实践经验。同时常年聘请中央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等专家及专业骨干任课。学院先后获得“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先进集体” “省直文明单位” “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等称号。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新闻媒体组织的“山东教育总评榜”活动中,学院荣获“最具专业特色院校”和“就业前景十佳院校”。学院集教学、科研、创作为一体,成果斐然,近年来公开出版各类著作和教材50余部,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00余篇。承担了《男人地带》《汽车新干线》《风采》等电视栏目的摄制工作,参与了《让梦想飞》《天下父母》《农民好声音》《最强星主播》等多档栏目的演播室摄制工作。申报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0个,并成功中标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重大招标课题。以学院为主拍摄的国内第一部60集大型系列专题片《齐鲁民俗》在山东电视台播出,由我院与威海光远动画公司联合制作的26集动画片《繁星点点》(又名《刘公岛之约》)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标志着学院在教学与实践的探索上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学院注重与广播影视及文化传媒行业的发展相结合,建立了包含山东电视台在内的158个校外教学实训基地,与部分地方广播电视台建立起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优越条件。学院设有专门的就业机构,连续几年一次性就业率都保持在较高水平。★办学条件学院具有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实训中心、演播中心外,还配有形体训练房、健身房、暗房、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播音小课教室、电子阅览室等。学院设有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广播电视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新闻出版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校内教学实训中心专业设备主要有数字视频非编工作站机房、视频线性对编机房、EDIUS视频非线性编辑机房、苹果后期包装机房、二维动画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600平方米高清综合演播室、200平方米训练演播室、100平方米虚拟演播室、200平方米摄影棚、标准暗室、标准播音小教室、播音上镜综合训练室、数字视听实训室、电子组装实训室、广播影视设备维修维护实训室、有线电视实训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电视发送与卫星发送实训室等,为全院师生提供了科研、实验教学及实训场地。★师资力量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具有丰富广播电视从业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又有一批多年从事专业技术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课教师,同时还常年聘请中央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专业骨干任课。其中硕士学位及以上教师占48%以上,双师型教师占24%以上。★专业设置学院现有播音主持、影视制作、信息工程、新闻传播、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六个教学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及实训中心共九个教学部门,开设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动画、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影视多媒体技术、学前教育、广播电视技术、数字媒体设备管理、动漫设计、图文信息处理、人物形象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戏剧影视表演、传播与策划、软件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网络新闻与传播和移动互联应用技术24个专业。学院开设的专业紧紧围绕广播电视及大众文化传媒发展需要,理论与实践并重,其课程比例为1:1,实现零距离上岗。★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sdcmc.net/,招生简章,及2018年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考生:①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异常。②身高要求:男生在1.70米以上,女生在1.60米以上。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3)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4)在第一、二志愿征集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有联(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其省内联(统)考成绩。未组织联(统)考的专业,我院认可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我院各专业认可的联(统)考成绩或对应认可相关本科专业成绩:类别报考专业专业成绩要求播音主持类播音与主持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合格证影视戏剧表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摄影类摄影摄像技术文学编导类影视编导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专科线以上美术类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线以上影视动画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动漫设计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五章 其它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第二十三条 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费等费用。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1-82940865;61326666招办传真:0531-82940865学院网址:http://www.sdcmc.net招生办公室邮箱:E-mail:sdcmc2008@163.com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  邮编:250200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邮编:250014     详情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4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93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邮编:250200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邮编:250014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我院前身创建于1960年,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10月,山东省出版技工学校并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第八条  基本情况:★学院品牌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与省教育厅共管,是一所广播影视及大众传媒类公办普通高校。学院主校区地处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院现有25个专业,面向全国15个省份招生。专业涵盖广播影视及新媒体的传播、制作、艺术、技术等领域,形成了以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群、新闻传播专业群、广播电视技术专业群为骨干的“三足鼎立式”专业群建设格局。专任教师队伍既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又有广播电视一线从业实践经验。同时常年聘请中央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等专家及专业骨干任课。学院先后获得“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先进集体”、“省直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等称号。在《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新闻媒体组织的“山东教育总评榜”活动中,学院荣获“最具专业特色院校”和“就业前景十佳院校”。学院集教学、科研、创作为一体,成果斐然,近年来公开出版各类著作和教材50余部,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00余篇。承担了《男人地带》《汽车新干线》《风采》等电视栏目的摄制工作,参与了《让梦想飞》《天下父母》《农民好声音》《最强星主播》等多档栏目的演播室摄制工作。申报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0个,并成功中标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重大招标课题。以学院为主拍摄的国内第一部60集大型系列专题片《齐鲁民俗》在山东电视台播出,由我院与威海光远动画公司联合制作的26集动画片《繁星点点》(又名《刘公岛之约》)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标志着学院在教学与实践的探索上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学院注重与广播影视及文化传媒行业的发展相结合,建立了包含山东电视台在内的170多个校外教学实训基地,与部分地方广播电视台建立起了战略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优越条件。学院设有专门的就业机构,连续几年一次性就业率都保持在95%以上。★办学条件学院具有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实训中心、演播中心外,还配有形体训练房、健身房、暗房、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播音小课教室、电子阅览室等。学院设有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广播电视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新闻出版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校内教学实训中心专业设备主要有数字视频非编工作站机房、视频线性对编机房、EDIUS视频非线性编辑机房、苹果后期包装机房、二维动画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600平方米高清综合演播室、200平方米训练演播室、100平方米虚拟演播室、200平方米摄影棚、标准暗室、标准播音小教室、播音上镜综合训练室、数字视听实训室、电子组装实训室、广播影视设备维修维护实训室、有线电视实训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电视发送与卫星发送实训室等,为全院师生提供了科研、实验教学及实训场地。★师资力量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具有丰富广播电视从业实践经验的专业课教师,又有一批多年从事专业技术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课教师,同时还常年聘请中央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专业骨干任课。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48人,硕士学位及以上教师占27%以上,双师型教师占40%以上。★专业设置学院现有播音主持、影视制作、信息工程、新闻传播、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六个教学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及实训中心共九个教学部门,开设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戏剧影视表演、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影视编导、录音技术与艺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新闻采编与制作、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传播与策划、网络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动漫设计、游戏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图文信息处理、人物形象设计、数字出版25个专业。学院开设的专业紧紧围绕广播电视及大众文化传媒发展需要,理论与实践并重,其课程比例为1:1,实现零距离上岗。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二条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sdcmc.net/,招生简章,及2019年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考生:①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异常。②身高要求:男生在1.70米以上,女生在1.60米以上。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3)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4)在第一、二志愿征集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院不进行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有联(统)考成绩的专业,认可其省内联(统)考成绩。未组织联(统)考的专业,我院认可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投档后,按照综合分(美术类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文学编导类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确定录取专业。我院各专业认可的联(统)考成绩或对应认可相关本科专业成绩:类别报考专业专业成绩要求播音主持类播音与主持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合格证影视戏剧表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文学编导类影视编导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专科线以上美术类摄影摄像技术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线以上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动画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五章  其它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各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第二十三条  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费等费用。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传媒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传媒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1-82940865;61326666招办传真:0531-82940865学院网址:http://www.sdcmc.net招生办公室邮箱:E-mail:sdcmc2008@163.com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章丘校区)邮编:250200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18号(文东校区)邮编:250014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济南市经十东路8678号
  • 电话:
    %u0030%u0035%u0033%u0031-%u0038%u0032%u0039%u0034%u0030%u0038%u0036%u0035;%u0036%u0031%u0033%u0032%u0036%u0036%u0036%u0036
  • 邮编:
    (校本部)250200(西校区) 250014
相关推荐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哈尔滨市职工医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