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户口本、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交纳证件工本费
4、数码照回执单
1、应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到济南任意一处派出所或者身份证集中受理点,对不满16周岁的人员,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交验户口簿,现场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济南办理身份证是去各区派出所办理: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1、普通办理的费用
首次办理身份证申领收取费用为20元
2、特殊用户办理的费用
(1)对农村五保户、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以及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在其初次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2)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