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二)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1)制证照片一张。照片应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经省公安厅出入境证件照片质量检测平台检测合格),
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二寸光面照片,照片大小:48X33mm。
(2)填写完整且含申请人制证照片的《》一份(请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以正楷字书写)。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的申请人,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变更相关证明材料
(5)有效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证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
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普通护照。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777号
咨询电话:0531-85081088
投诉电话:0531-85081009
节假日值班电话:0531-850810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3:00-16:40;周六:上午9:00-11:40。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57号
咨询电话:0531-85086056
投诉电话:0531-85081009
节假日值班电话:0531-850810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3:00-16:40;周六:上午9:00-11:40。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加注 2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