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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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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

英文名:University of Jinan 简称:“济大” 所在地:济南 院校代码:10427 类型:综合类

省部共建大学卓越计划特色工程院校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 济南大学招生简章

济南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济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济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学校名称:济南大学学校代码:10427第五条 学校地址主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舜耕校区: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13号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学校简介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70多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33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学校现设23个学院,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99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380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45人,其中教授361人,副教授84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19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万人计划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0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17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1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4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1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学校建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及研究平台72个,其中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2个、国家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和推广中心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学科4个、培育建设学科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十三五”山东省文化艺术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及省部级科研平台3个、“十三五”省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工业设计中心17个。学校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依托专业6个,工程教育认证专业4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1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9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立项专业(群)5个,山东省校企共建专业9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5门,山东省一流课程27门,山东省精品课程53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首批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近年来,主持国家级教研教改课题22项,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240项,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部级教学研究成果奖75项,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9部;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各项活动中,共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6315项,其中国家一等奖235项、二等奖480项。获得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2项,小平科技创新团队1个。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课题547项,省部级项目1210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49项,其中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三等奖5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1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357项;学术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8531篇,化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四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260余部。主办《中国粉体技术》、《济南大学学报》等2种学术期刊。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扩大与国(境)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学者互访、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多种方式与美、英、德、法、加、澳、俄、日、韩、新等国家的98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与台港澳地区的20所高校建立友好学校关系,在刚果共和国首都布拉柴维尔、美国南达科他州阿伯丁和科罗拉多州首府丹佛市建有孔子学院3所。学校校园占地21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4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9.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7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藏书及电子文献800余万册,中、外文现刊4200余种,电子期刊30000余种。学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是建设创新性、国际化、有特色的世界高水平大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济南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 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济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十条 济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第十一条 济南大学依据教育部审批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二条 济南大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本科招生报考指南、学校本科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机制,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规定。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类)录取批次为准。第十六条 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1.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2.进档考生专业(类)安排:(1)对于按照专业(类)进行投档的省份,其专业(类)按投档志愿安排。(2)对于按照专业(类)组或学校进行投档的省份(内蒙古除外),其专业(类)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投档成绩较高考生的专业(类)志愿,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类)时,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照考生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择优安排考生专业(类)。相关科目比较顺序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上述条件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3)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对于专业志愿和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择优安排考生专业(类)。相关科目比较顺序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上述条件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确定录取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按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进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与普通文史、理工类相同。2.音乐学专业在山东省内使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测试成绩,并符合我校各专业方向具体要求。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进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与普通文史、理工类相同。3.舞蹈学专业在山东省内使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测试成绩,在其他省份使用省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进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与普通文史、理工类相同。第十八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的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使用各省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确定录取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按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进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与普通文史、理工类相同。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及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学校内地新疆班、省属公费师范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第二十一条 专业(类)录取的特殊要求1.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从事食品行业所限制的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疾病。2.在山东、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海南招生专业(类),考生需符合公布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3.在江苏招生专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要求。第二十二条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通过济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ujn.edu.cn/公布。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四条 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校企合作办学项目外,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行学年收费,收费标准为30000元/年。校企合作办学项目实行学年收费,收费标准为8800元/年至10400元/年。第二十五条 住宿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勤、助、补”为主体,“通、访、建”为补充的多方位立体奖助体系。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济南大学奖学金、宋健奖学金及各种社会奖学金,使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奖励;学校在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时,通过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绿色通道、辅导员家访、各类社会资助、校地共建等多种措施资助学生,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济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八章 其它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联系电话:(0531)82765900联系邮箱:zsb@ujn.edu.cn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济南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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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7-03-22
济南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设有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竞技水平,促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我校2017年将面向山东省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及计划招生项目:男子足球招生计划:11人(其中守门员3人,具体招生人数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视生源情况确定)二、报名条件1.参加文化统一考试(夏季普通高考)的考生申请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1)符合普通高校2017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2)参加2017年山东省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并合格;(3)运动成绩要求: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2.参加文化单独考试(全国统一组织)的考生申请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1)符合普通高校2017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2)参加2017年山东省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并合格;(3)运动成绩要求: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三、报名方式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两个阶段。1、2017年3月7日至3月17日,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admission.ujn.edu.cn/。2、2017年3月18日9:00-16:00,现场确认缴费,确认地点:济南大学主校区行政楼309。(1)现场确认阶段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和省报考证(《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②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③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④运动会秩序册或成绩册原件、复印件(确实无法提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的,可使用复印件,但必须由赛事主办单位在封面和体现考生姓名位置盖章);⑤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2)现场确认流程考生网上报名后携带现场确认需要的资料到确认地点,首先进行资格确认,通过后,进行缴费(不接收现金),最后签订《济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书》和《反兴奋剂承诺书》、领取准考证。四、面试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3月19日9:00地点:济南大学主校区南院足球场注:考生需携带省报考证(《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济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面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ujn.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五、录取方法1、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位置为守门员的考生与其他位置的考生成绩分别排序。2、根据面试成绩和报名条件,我校择优选择部分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享受文化单独考试录取,选择部分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享受高考文化成绩的录取要求降低至我省首次划定的文、理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政策,其他面试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的录取要求需达到我省首次划定的文、理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3、合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专业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规定标准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按照公示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六、录取专业及学费标准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为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按山东省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七、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联系电话:(0531)82765900联系邮箱:zsb@ujn.edu.cn(本简章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符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未尽事宜由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1月13日详情
济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8-03-15
济南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设有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竞技水平,促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我校2018年将招收男子足球和网球两个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一、招生项目及计划1、男子足球招生省份: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招生计划:不超过11人(其中守门员0至3人,其他位置不超过11人,具体招生人数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视生源情况确定);2、网球招生省份:山东招生计划:不超过40人(具体招生人数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视生源情况确定);二、报名条件1、符合普通高校2018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方可报名;3、运动成绩达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近3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4、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省级统一考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相关认定考试并合格。三、报名和资格审核1、时间男子足球:2018年3月26日14:00-17:30;网球:2018年3月31日14:00-17:30;2、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行政楼309;3、考生提供的材料(1)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4)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考生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综合等级查询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查询页面的截图;(5)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运动会秩序册或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确实无法提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的,可使用复印件,但必须由赛事主办单位在封面和体现考生姓名位置盖章);(7)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4、缴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微信支付,不收现金),并签订《济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书》和《反兴奋剂承诺书》、领取准考证。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四、专项测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1、男子足球时间:2018年3月27日9点开始地点:济南大学主校区南院足球场测试内容:守门员位置专项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包括手抛球(10%)、基本技术(20%)和比赛(70%)。其他位置专项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包括颠球(10%)、踢准(20%)和比赛(70%)。2、网球时间:2018年4月1日9点开始地点:济南大学主校区天赐美玉网球场测试内容:专项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身体素质测评(包括半场扇形跑和前抛实心球)(20%)、综合技术测评(包括发球和全场综合移动多球)(50%)和实战测评(30%)。注:考生参加专项测试时需携带《济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ujn.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五、录取方法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考试分为文化课单独考试(单考)和文化课统一考试(高考)两个类别。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在报名时可选择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以选择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但二者不得兼报;国家二级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1、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男子足球项目中位置为守门员的考生与其他位置的考生成绩分别排序;2、根据专项测试成绩和报名条件,我校择优选择部分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享受文化单独考试录取,选择部分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享受高考文化成绩的录取要求降低至所在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针对不分批次的省份)或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政策,其他专项测试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的录取要求需达到所在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针对不分批次的省份)或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3、合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规定标准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按照公示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六、录取专业及学费标准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针对不分批次的省份)或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任意选择我校专业,否则,录取考生的专业限定为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按山东省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七、其他事项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学校将对专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专项测试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3.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并完成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八、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联系电话:(0531)82765900联系邮箱:zsb@ujn.edu.cn(本简章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符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未尽事宜由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2018年3月14日详情
济南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济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济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学校名称:济南大学学校代码:10427第五条 学校地址主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舜耕校区:济南市舜耕路13号明水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6866号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学校简介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69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聚向上、与时俱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22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学校现设24个学院,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5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92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6011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67人,其中教授355人,副教授73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967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20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4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0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1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学校建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及研究平台54个,其中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含自主培育建设)2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及省部级科研平台10个、“十二五”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4个。学校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5门,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专业6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6个,省级校企共建专业9个,省级精品课程53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重点立项建设3个、自筹经费立项建设6个。近年来,主持国家级教研教改课题21 项,省部级课题55项,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8部,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部级教学研究成果奖75项。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各项活动中,共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3663项,其中国家一等奖74项、二等奖178项。获得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2 项,小平科技创新团队1个。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课题452项,省部级项目99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45项,其中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3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232项;学术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5565篇,化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四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220余部。主办《中国粉体技术》、《中华肿瘤防治杂志》、《济南大学学报》等3种学术期刊。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扩大与国(境)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学者互访、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多种方式与美、英、德、法、加、澳、俄、日、韩、新等国家的77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与港澳台地区的15所高校建立友好学校关系,在刚果共和国首都布拉柴维尔、美国南达科他州阿伯丁和科罗拉多州首府丹佛市建有孔子学院3所。学校校园占地24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4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1.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藏书及电子文献800余万册,中、外文现刊4200余种,电子期刊23000余种。济南大学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是建成一所综合性、开放式、国际化、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济南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 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济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十条 济南大学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第十一条 济南大学依据教育部审批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二条 济南大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本科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机制,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包含的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规定。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类)录取批次为准。第十七条 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1.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2.进档考生专业(类)安排:我校录取新生时专业(类)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投档成绩较高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类)时,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按照考生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安排考生专业(类)。相关科目比较顺序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上述条件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虑,择优录取。3.按专业(类)投档的省份专业(类)安排按照该省的有关规定进行。第十八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1.美术学和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如无具体要求,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2.摄影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山东省内由我校实施专业考试,根据专业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且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山东省外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如无具体要求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4.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方向)和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和表演方向)专业由我校实施专业考试,根据专业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且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的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1.体育教育专业使用各省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如无具体要求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使用各省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如无具体要求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及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专业(类)录取的特殊要求1.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入校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转入同一学院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专业学习。2.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从事食品行业所限制的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疾病。3.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考生需符合公布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4.在江苏招生专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要求。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通过济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ujn.edu.cn/公布。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第二十五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勤、助、补”为主体,“通、访、建”为补充的多方位立体奖助体系。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济南大学奖学金、宋健奖学金及各种社会奖学金,使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奖励;学校在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时,通过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绿色通道、辅导员家访、各类社会资助、校地共建等多种措施资助学生,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济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第八章 其它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联系电话:(0531)82765900联系邮箱:zsb@ujn.edu.cn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济南大学负责解释。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详情
济南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2018-06-05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2018年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济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济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学校名称:济南大学学校代码:10427第五条 学校地址主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舜耕校区: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13号明水校区: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866号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学校简介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70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31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学校现设24个学院,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93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6784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00人,其中教授300人,副教授69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027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其中外籍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万人计划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19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3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3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1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学校建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及研究平台61个,其中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冰岛研究中心、非洲法语区研究中心)2个、国家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和推广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含自主培育建设)2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及省部级科研平台10个、“十二五”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4个。学校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5门,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专业6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6个,省级校企共建专业9个,省级精品课程53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重点立项建设3个、自筹经费立项建设6个。近年来,主持国家级教研教改课题21 项,省部级课题55项,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8部,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部级教学研究成果奖75项,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各项活动中,共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3663项,其中国家一等奖74项、二等奖178项。获得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2 项,小平科技创新团队1个。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科研课题452项,省部级项目99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45项,其中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3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三等奖4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232项;学术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5565篇,化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四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220余部。主办《中国粉体技术》、《中华肿瘤防治杂志》、《济南大学学报》等3种学术期刊。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扩大与国(境)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学者互访、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多种方式与美、英、德、法、加、澳、俄、日、韩、新等国家的85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与港澳台地区的21所高校建立友好学校关系,在刚果共和国首都布拉柴维尔、美国南达科他州阿伯丁和科罗拉多州首府丹佛市建有孔子学院3所。学校校园占地21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4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5.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藏书及电子文献600余万册,中、外文现刊4200余种,电子期刊23000余种。济南大学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是建设创新性、国际化、有特色的世界高水平大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济南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 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济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十条 济南大学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第十一条 济南大学依据教育部审批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二条 济南大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本科招生报考指南、学校本科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机制,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包含的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规定。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类)录取批次为准。第十七条 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1.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2.进档考生专业(类)安排:我校录取新生时专业(类)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投档成绩较高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类)时,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按照考生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安排考生专业(类)。相关科目比较顺序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上述条件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3.按专业(类)投档的省份专业(类)安排按照该省的有关规定进行。第十八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摄影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山东省内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2.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山东省内由我校实施专业考试,专业成绩需达到我校要求,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在山东省外使用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的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使用各省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山东省内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及各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内地新疆班、省属公费师范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第二十二条 专业(类)录取的特殊要求1.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入校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转入同一学院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专业(类)学习。2.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从事食品行业所限制的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疾病。3.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考生需符合公布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4.在江苏招生专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要求。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通过济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ujn.edu.cn/公布。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五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第二十六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勤、助、补”为主体,“通、访、建”为补充的多方位立体奖助体系。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济南大学奖学金、宋健奖学金及各种社会奖学金,使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奖励;学校在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时,通过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绿色通道、辅导员家访、各类社会资助、校地共建等多种措施资助学生,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八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济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第八章 其它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联系电话:(0531)82765900联系邮箱:zsb@ujn.edu.cn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济南大学负责解释。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详情
济南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5-28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2019年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济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济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学校名称:济南大学学校代码:10427第五条 学校地址主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舜耕校区: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13号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 学校简介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70多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32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学校现设24个学院,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96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7529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17人,其中教授304人,副教授76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14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其中外籍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万人计划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0人,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4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2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2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1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学校建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及研究平台78个,其中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冰岛研究中心、非洲研究中心)2个、国家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和推广中心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学科4个、培育建设学科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含自主培育建设)5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十三五”山东省文化艺术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及省部级科研平台10个、“十三五”省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工业设计中心16个。学校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5门,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专业6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6个,省级校企共建专业9个,省级精品课程53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首批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重点立项建设3个、自筹经费立项建设6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立项专业5个。近年来,主持国家级教研教改课题22项,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128项,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9部,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部级教学研究成果奖75项,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各项活动中,共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5022项,其中国家一等奖169项、二等奖324项。获得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2项,小平科技创新团队1个。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等国家级科研课题452项,省部级项目99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45项,其中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3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三等奖4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897项;学术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6957篇,化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四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并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241余部。主办《中国粉体技术》、《中华肿瘤防治杂志》、《济南大学学报》等3种学术期刊。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扩大与国(境)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学者互访、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多种方式与美、英、德、法、加、澳、俄、日、韩、新等国家的93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与港澳台地区的22所高校建立友好学校关系,在刚果共和国首都布拉柴维尔、美国南达科他州阿伯丁和科罗拉多州首府丹佛市建有孔子学院3所。学校校园占地24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4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6.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8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藏书及电子文献800余万册,中、外文现刊4200余种,电子期刊30000余种。济南大学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是建设创新性、国际化、有特色的世界高水平大学。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济南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 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济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十条 济南大学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第十一条 济南大学依据教育部审批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二条 济南大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本科招生报考指南、学校本科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机制,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包含的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规定。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类)录取批次为准。第十七条 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1.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2.进档考生专业(类)安排:我校录取新生时专业(类)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投档成绩较高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类)时,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按照考生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安排考生专业(类)。相关科目比较顺序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上述条件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3.按专业(类)投档的省份专业(类)安排按照该省的有关规定进行。第十八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摄影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确定录取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按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2.音乐学专业在山东省内使用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测试成绩,并符合我校各专业方向具体要求。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3.舞蹈学专业在山东省内使用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测试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在河北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的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使用各省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确定录取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按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及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内地新疆班、省属公费师范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第二十二条 专业(类)录取的特殊要求1.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入校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转入同一学院其它专业学习。2.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从事食品行业所限制的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疾病。3.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考生需符合公布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4.在江苏招生专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要求。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通过济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ujn.edu.cn/公布。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五条学费标准按照《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鲁价费函【2018】59号)中批复标准执行。第二十六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勤、助、补”为主体,“通、访、建”为补充的多方位立体奖助体系。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济南大学奖学金、宋健奖学金及各种社会奖学金,使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奖励;学校在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时,通过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绿色通道、辅导员家访、各类社会资助、校地共建等多种措施资助学生,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八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济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第八章 其它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联系电话:(0531)82765900联系邮箱:zsb@ujn.edu.cn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济南大学负责解释。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详情
山东省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列为省部共建高校2014-04-11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共建山东师范大学的意见》(鲁政字[2014]71号)和《关于共建济南大学的意见》(鲁政字[2014]72号),标志着我省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正式被列为省部共建高校。省部共建山东师范大学和济南大学,意味着两所高校有了更好的发展平台,对于促进我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签署的共建意见,教育部将大力支持两所高校的建设发展,在国家“千人计划”、“特支计划”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方面给予支持;指导两所高校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在各类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山东省将积极支持两所高校参与我省“两区一圈一带”建设,推动学校加强内涵建设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此前,我省已有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财经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交通学院等高校被列为省部共建高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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