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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

英文名:Shandong Management University 简称:“山东管院”,“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所在地:济南 院校代码:14438 类型:综合类

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 山东管理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管理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山东管理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依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管理学院第六条 学校代码:14438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第九条 学校地址: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邮编:250100第十条 学校历史:学校1938年始于革命老区沂水县,1950年在济南组建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1987年改建为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山东管理学院,迄今已有80余年的办学历史,是具有工会背景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现面向全国18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1.2万人。第十一条 地理环境:学校地处山东省济南市,分长清、历城两个校区,地理区位优势明显。第十二条 办学特色: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立业教育为基础、立人教育为根本的“双立教育”育人理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坚持服务工会、依托工会、融入工会,逐步搭建了工会专业人才培养、工会理论研究、工会干部培训和产业工人素质提升的“四位一体”发展格局,为经济社会和工会事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近两年毕业生综合就业率均在97%以上。先后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第十三条 办学实力:学校共占地1103亩,校舍建筑面积29万余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873.05万元。学校是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经省编办批复成立齐鲁工匠研究院,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2个、人文社科研究平台1个。建有先进的公共教学实验中心、电子信息实验中心、经济管理实验中心、艺术传媒实验中心、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和工程中心等6个实验中心共计5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有现代化的校园网络服务体系,建有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17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7余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908种,电子图书66.9万册,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等21个数据库。学校以管理学科为主体,设有劳动关系学院、工商学院、会计学院、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贸学院、智能工程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学院等13个院(部),29个本科招生专业、15个专科招生专业,形成了管、经、工、文、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是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教育部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培育专业群1个,省级精品课程28门、省级成人特色课程4门。第十四条 就业情况: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积极开拓就业渠道,搭建了立体化的就业渠道网,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学生创业成绩突出,2人获山东省“创业之星”荣誉称号,1人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五条 山东管理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六条 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方案制定、计划报批、计划分配、招生宣传、录取及日常工作。第十七条 山东管理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八条 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二十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二十一条 语种:学校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二十二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依据卫生部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身心健康,如患有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病或者有精神病史以及色盲、色弱、身体残疾等,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有上述情况者不予录取。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首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志愿(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在首次志愿、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依次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清,即依照招生专业计划,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学校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第二十五条 考生符合上级规定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各专业报考及录取:详见《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管理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收费标准:普通本、专科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统一核定的标准。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资助与奖励政策1.设立国家及山东省政府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生均3000元/人)。2.设立学校奖学金。3.设立勤工助学岗位。4. 按照国家规定,帮助贫困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三十一条 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三十二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山东管理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管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五条 学校网址:http://www.sdmu.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mu.edu.cn电话:(0531)88960001 传真: (0531)88960001招生投诉(监督)电话:(0531)89636926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可在山东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网站查阅。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山东管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依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2017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学校全称:山东管理学院第六条学校代码:14438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第九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历城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第十条学校历史: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38年的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1998年开始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际交流学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普通本科学校--山东管理学院。第十一条地理环境:学校地处山东省济南市,分历城、长清两个校区,地理区位优势明显。第十二条办学特色:学校坚持“依托工会,突出特色,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办学方针,大力加强内涵建设,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学校秉承“明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坚持立业教育为基础、立人教育为根本的“双立教育”,以专业彰显素质,以笃行弘扬品格。坚持创新教育方式和教学模式,精心构建品德教育、教学创新和社会实践“特色育人三平台”与“双立教育”有机结合,强化了学生素质的提升。学校在2004年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是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院校和先进单位、山东省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体育课程建设检查评估优秀学校。第十三条办学实力:学校共占地1103亩,校舍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796.5万元。现有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2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1个。建有先进的公共教学实验中心、电子信息实验中心、经济管理实验中心、艺术传媒实验中心、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和工程中心等6个实验中心共计5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有现代化的校园网络服务体系。建有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137个校外实习基地。学校在风景秀丽的五峰山风景区建有数千亩的教学实践基地。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3.2余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891种,电子图书8704GB,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等18个数据库。学校现有经贸学院、工商学院、劳动关系学院、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会计学院、机电学院、人文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10个二级学院,开设普通本科招生专业18个,专科招生专业29个。其中,公共关系专业是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是山东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公共关系、装潢艺术设计、商务英语、会计、电子商务是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公共关系、艺术设计、会计专业教学团队是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2人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管理学》等28门课程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开设了会计专业(涉外ACCA方向)。学校还设有16个全国和山东省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竞赛基地,为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第十四条就业情况: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积极开拓就业渠道,学校与山东省内各地市总工会建立了全面的合作关系,搭建了立体化的就业渠道网,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2011年,学校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满意度的第三方社会调查中成绩优异,被授予“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创业成绩突出,2人获山东省“创业之星”荣誉称号,1人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五条山东管理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六条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方案制定、计划报批、计划分配、招生宣传、录取及日常工作。第十七条山东管理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八条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二十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二十一条 语种:学校本科商务英语专业、专科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二十二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依据卫生部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身心健康,如患有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病或者有精神病史以及色盲、色弱、身体残疾等,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有上述情况者不予录取。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依次录取征集志愿考生。专业录取依照招生专业计划,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招生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依照招生专业计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学校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第二十五条考生符合上级规定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各专业报考及录取: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投档,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教育专业采用认可所有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具体录取细则,详见《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管理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第二十七条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收费标准:普通本科、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统一核定的标准。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工商企业管理(中澳合作双文凭)、会计(ACCA方向)、国际商务(中澳合作)专业学费14500元/年。此外,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9800元/年,其他校企合作专业学费8800元/年。第三十条资助与奖励政策1.设立国家及山东省政府奖助学金(占学生比例 18%,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生均3000元/人)。2.设立学校奖学金(占学生比例 10%)和院长奖学金。3.设立优秀特困生奖学金。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5.按照国家规定,帮助贫困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三十一条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三十二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山东管理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管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五条学校网址:http://www.sdmu.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mu.edu.cn电话:(0531)88960001 传真: (0531)88960001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管理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可在山东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网站查阅。 详情
山东管理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8-06-0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依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2018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管理学院第六条 学校代码:14438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第九条 学校地址: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历城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邮编:250100第十条 学校历史: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38年的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1998年开始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际交流学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普通本科学校--山东管理学院。第十一条地理环境:学校地处山东省济南市,分历城、长清两个校区,地理区位优势明显。第十二条办学特色: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托工会,突出特色,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办学方针,秉承立业教育为基础,立人教育为根本的“双立教育”办学理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为经济社会和工会事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先后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学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开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基地、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山东省古琴传承基地、山东地方戏传承基地,学校非遗项目传承与创新基地被列为“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第十三条办学实力:学校共占地1103亩,校舍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6000万元。现有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2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1个。建有先进的公共教学实验中心、电子信息实验中心、经济管理实验中心、艺术传媒实验中心、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和工程中心等6个实验中心共计5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有现代化的校园网络服务体系。建有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137个校外实习基地。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近120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910种,电子图书55万册,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等25个数据库。学校现有经贸学院、工商学院、劳动关系学院、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会计学院、机电学院、人文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10个二级学院,开设普通本科招生专业23个,专科招生专业20个。其中,公共关系专业是教育部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审计学专业群(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工程、经济学)是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立项建设专业群,劳动关系专业是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资助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是山东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公共关系、装潢艺术设计、商务英语、会计、电子商务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是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公共关系、艺术设计、会计和商务英语专业教学团队是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会计学院教师团队获评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2人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管理学》等28门课程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2018年,在四年一度的山东省教学成果奖评选中,我校获得2个一等奖和2个二等奖。学校还设有16个全国和山东省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竞赛基地,为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第十四条就业情况: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积极开拓就业渠道,学校与山东省内各地市总工会建立了全面的合作关系,搭建了立体化的就业渠道网,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学校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满意度的第三方社会调查中成绩优异,被授予“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五条山东管理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六条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方案制定、计划报批、计划分配、招生宣传、录取及日常工作。第十七条山东管理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八条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二十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二十一条语种:学校本科商务英语专业、专科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二十二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依据卫生部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身心健康,如患有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病或者有精神病史以及色盲、色弱、身体残疾等,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有上述情况者不予录取。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依次录取征集志愿考生。专业录取依照招生专业计划,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招生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考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依照招生专业计划,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学校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第二十五条考生符合上级规定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第二十六条艺术类各专业报考及录取:详见《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管理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第二十七条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收费标准:普通本科、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统一核定的标准。第三十条资助与奖励政策1.设立国家及山东省政府奖助学金(占学生比例 18%,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生均3000元/人)。2.设立学校奖学金(占学生比例 10%)。3.设立勤工助学岗位。4.按照国家规定,帮助贫困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三十一条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三十二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山东管理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管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五条学校网址:http://www.sdmu.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mu.edu.cn电话:(0531)88960001 传真: (0531)88960001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管理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可在山东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网站查阅。 详情
山东管理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山东管理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依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管理学院第六条 学校代码:14438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第九条 学校地址: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邮编:250100第十条 学校历史:学校1938年始于革命老区沂水县,1950年在济南组建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1987年改建为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山东管理学院,迄今已有80余年的办学历史,是全国唯一一所具有工会背景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现面向全国17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1.2万人。第十一条 地理环境:学校地处山东省济南市,分长清、历城两个校区,地理区位优势明显。第十二条 办学特色: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托工会,突出特色,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办学方针,秉承立业教育为基础,立人教育为根本的“双立教育”办学特色,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为经济社会和工会事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第十三条 办学实力:学校共占地1103亩,校舍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624.3万元。学校是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经省编办批复成立齐鲁工匠研究院,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2个、人文社科研究平台1个。建有先进的公共教学实验中心、电子信息实验中心、经济管理实验中心、艺术传媒实验中心、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和工程中心等6个实验中心共计5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有现代化的校园网络服务体系,建有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17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6.7余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908种,电子图书66.9万册,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等21个数据库。学校以管理学科为主体,设有劳动关系学院、工商学院、会计学院、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贸学院、机电学院、人文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0个二级学院,27个本科招生专业、17个专科招生专业,形成了管、经、工、文、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建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培育专业群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28门、省级成人特色课程4门。第十四条 就业情况: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积极开拓就业渠道,搭建了立体化的就业渠道网,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学生创业成绩突出,2人获山东省“创业之星”荣誉称号,1人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五条 山东管理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六条 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方案制定、计划报批、计划分配、招生宣传、录取及日常工作。第十七条 山东管理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八条 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二十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二十一条 语种:学校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二十二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依据卫生部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身心健康,如患有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病或者有精神病史以及色盲、色弱、身体残疾等,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有上述情况者不予录取。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先录取首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志愿(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在首次志愿、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依次录取征集志愿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清,即依照招生专业计划,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学校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第二十五条 考生符合上级规定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各专业报考及录取:详见《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管理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收费标准:普通本、专科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资助与奖励政策1.设立国家及山东省政府奖助学金(占学生比例 18%,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生均3000元/人)。2.设立学校奖学金(占学生比例 10%)和校长奖学金。3.设立优秀特困生奖学金。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5.按照国家规定,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三十一条 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三十二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山东管理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管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五条 学校网址:http://www.sdmu.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mu.edu.cn电话:(0531)88960001 传真: (0531)88960001招生投诉(监督)电话:(0531)89636926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可在山东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网站查阅。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4月   详情
2008招生章程2008-04-23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200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2008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大学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工作。 第二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名称: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第五条:学院国标代码:51856第六条:学院办学性质:国有公办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八条:院址:东校区:济南市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西校区:济南市大学科技园 邮编:250357第九条:学院历史: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成人高等学校,前身是1938年建立于革命根据地沂水县的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1950年迁至济南,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省属成人高校,现已发展成为面向全国招生、以普通专科高职教育为主的多科类综合性院校。在2004年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我院国际交流学院(公办),与澳大利亚爱恩国际教育集团、法国克莱蒙费朗第一大学联合办学,培养我省急需的高级涉外管理人才。第十条:地理环境:学院地处济南市,分东西两个校区(济南市桑园路60号和济南市大学科技园),共占地1100亩,可用校舍面积20万平方米。地理区位优越明显。第十一条:办学特色:多年来,学院秉承“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施教原则,贯彻“一切为了学生成才与就业”的办学方针,立足工会、突出特色、精心育人,注重内涵发展。以教育质量为生命,以科学管理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政治建设为保证,大力提高办学水平。走产学研结合,就业拉动、科研带动、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路子,按照“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校训,致力于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专业人才。第十二条:办学实力:有配套实用、适应教学实践需要的语音室、电教室、财会模拟实训室、电子技术试验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办公自动化实训室等19类教学实训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价值4000万元,校园网、师资力量和图书馆藏均能满足教学要求。学院现有9个教学院系,普通高职专科专业28个。其中公共关系专业(公关与文秘方向)被教育部确定为“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会计专业(涉外ACCA方向)为我省首家开设。学院还建立了全国和山东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基地,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基地,全国秘书、公关员、推销员、电子商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基地,为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供了条件。第十三条:就业渠道: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采取“工学交替”、“订单式”等多种培养模式,努力实现学校与企业、学习与就业两个“零距离”对接。学院设有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联系、推荐就业。大批用人单位直接到校与学生面谈,签订就业协议,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好评。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五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的招生日常工作。第十六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第四章:录取第十七条:建立学院分层负责、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的招生录取工作运行机制。第十八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九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挡案。第二十条:语种:我院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第二十一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二十三条:录取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我院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一批(艺术)和专科高职二批(普通)。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录取二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受征求志愿考生。第二十四条:按报考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专业安排将尊重考生的志愿要求,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第二十五条: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已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第二十六条:录取结果的公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网站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第五章 其它第二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八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第二十九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均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文史财经类专业48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双文凭专业12000元/生/年、其他专业7600元/生/年。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发[2000]68号文:“学生注册后学习时间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第三十条:资助与奖励政策。1.设立国家奖助学金(占学生比例 18%,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人,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每人,国家助学金2000元/每人)。 2.设立学院年奖学金(占学生比例 10%)和院长奖学金。 3.设立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5.允许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工学交替。 6.按照国家规定,帮助贫困生办理助学贷款。第三十一条:学历证书在我院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四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sdtuc.com.cn 电话:0531-88617797、88960001 传真:0531-88963400通讯地址:山东省济济南市桑园路60号邮编:250100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08年4月20日附2008年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计划层次年学费标准 (元)650105公共关系(公关与文秘方向)文理兼招三年150专科4800690104法律事务200660108商务英语150640101旅游管理100670308新闻采编与制作100620107保险实务80 520605报关与国际货运150620501工商企业管理150620401市场营销100620405电子商务100620305国际商务100620204会计电算化200620203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300620201财务管理100620102税务(注册税务师)100620109资产评估与管理100660214学前教育100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1605000590102计算机网络技术120590110动漫设计与制作150150590108软件技术120620305国际商务( 中澳合作双文凭)中外合作办学文理兼招6012000620501工商企业管理 (中澳合作双文凭)50620401应用法语(中法合作)507600620203会计(涉外ACCA方向 中澳合作)90640101旅游管理(酒店方向 中澳合作)50560105环境艺术设计美术607000670106装潢艺术设计60670112广告设计与制作60660209音乐教育音乐40670307主持与播音50详情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09-04-16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2009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工作。 第二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名称?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第五条:国标代码? 51856第六条:办学性质? 国有公办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第七条: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第八条:院址,东校区 济南市桑园路60号 ?邮编? 250100西校区 济南市大学科技园 ?邮编? 250357第九条:学院历史?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成人高等校,前身是1938年建立于革命根据地沂水县的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1950年迁至济南,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省属成人高校,现已发展成为面向全国招生、以普通专科高职教育为主的多科类综合性院校。在2004年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我院国际交流学院(公办),与澳大利亚爱恩国际教育集团、法国克莱蒙费朗第一大学联合办学,培养我省急需的高级涉外管理人才。第十条:地理环境? 学院地处济南市,分东西两个校区(济南市桑园路60号和济南市大学科技园),共占地1100亩,可用校舍面积20万平方米。地理区位优势明显。第十一条:办学特色? 多年来,学院秉承“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施教原则,贯彻“一切为了学生成才与就业”的办学方针,立足工会、突出特色、精心育人,注重内涵发展。以教育质量为生命,以科学管理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政治建设为保证,大力提高办学水平。走产学研结合、就业拉动、科研带动、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路子,按照“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校训,致力于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专业人才。第十二条:办学实力? 有配套实用、适应教学实践需要的语音室、电教室、财会模拟实训室、电子技术试验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办公自动化实训室等19类教学实训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价值4000余万元,校园网、师资力量和图书馆藏均能满足教学要求。学院现有9个教学院系,普通高职专科专业34个。其中公共关系专业(公关与文秘方向)被教育部确定为“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会计专业(涉外ACCA方向)为我省首家开设。学院还建立了全国和山东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基地,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基地,全国秘书、公关员、推销员、电子商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基地,为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供了条件。第十三条:就业渠道?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采取“工学交替”、“订单式”等多种培养模式,努力实现学校与企业、学习与就业两个“零距离”对接。学院设有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联系、推荐就业。大批用人单位直接到校与学生面谈,签订就业协议,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好评。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五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的招生日常工作。第十六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七条:建立学院分层负责、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的招生录取工作运行机制。第十八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九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二十条:语种? 我院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第二十一条:男女比例?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二十三条:录取依照招生专业计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我院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一批(艺术)和专科高职二批(普通)。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录取二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受征求志愿考生。第二十四条: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专业为具有工会特色专业,在确定录取资格时,投档线上考生优先录取。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已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网站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第五章 其它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第二十八条:收费标准? 各专业均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文史财经类专业48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双文凭专业12000元/生/年,其他专业7600元/生/年。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发[2000]68号文:“学生注册后学习时间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九条:资助与奖励政策。1.设立国家奖助学金(占学生比例 18%,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人,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每人,国家助学金2000元/每人)。 ?2.设立学院年奖学金(占学生比例 10%)和院长奖学金。 3.设立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5.允许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工学交替。 6.按照国家规定,帮助贫困生办理助学贷款。第三十条:学历证书? 在我院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三条:招生网址: ?http://www.sdtuc.com.cn ?电 话:? 0531-88960001 ?传 真:? 0531-88963400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济南市桑园路60号。? ?邮 编:? 250100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负责解释。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09年4月10日?详情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0-04-12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了认真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2010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工作。 第二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名称?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第五条:国标代码? 51856第六条: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第七条: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第八条:院址, 东校区 济南市桑园路60号 邮编? 250100西校区 济南市大学科技园 ?邮编? 250357第九条:学院历史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成人高等校,前身是1938年建立于革命根据地沂水县的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1950年迁至济南,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省属成人高校,现已发展成为面向全国招生、以普通专科高职教育为主的多科类综合性院校。学院在2004年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学院是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院校和先进单位。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我院国际交流学院(公办),与澳大利亚爱恩国际教育集团、法国克莱蒙费朗第一大学联合办学,培养我省急需的高级涉外管理人才。第十条:地理环境? 学院地处济南市,分东西两个校区(济南市桑园路60号和济南市大学科技园),共占地1100亩,可用校舍面积20万平方米。地理区位优势明显。第十一条:办学特色? 多年来,学院秉承“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施教原则,贯彻“一切为了学生成才与就业”的办学方针,立足工会、突出特色、精心育人,注重内涵发展。以教育质量为生命,以科学管理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政治建设为保证,大力提高办学水平。走产学研结合、就业拉动、科研带动、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路子,按照“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校训,致力于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第十二条:办学实力? 有配套实用、适应教学实践需要的语音室、电教室、财会模拟实训室、电子技术试验室、计算机网络实训室、办公自动化实训室等19类教学实训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价值4000余万元,校园网、师资力量和图书馆藏均能满足教学要求。学院现有9个教学院系,普通高职专科专业34个。其中公共关系专业(公关与文秘方向)是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和山东省高职高专特色专业;装潢艺术专业被评为山东省特色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是省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示范专业;管理学为省级精品课程;会计专业(涉外ACCA方向)在我省为首家开设,是ACCA全球考试在山东省唯一指定的考试中心;学院是山东省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艺术设计两个专业的教学团队是省级教学团队。学院是全国和山东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基地,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基地,全国秘书、公关员、推销员、电子商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基地。为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供了条件。第十三条:就业渠道?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采取“工学交替”、“订单式”等多种培养模式,努力实现学校与企业、学习与就业两个“零距离”对接。学院设有就业服务中心,与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各大中型企业有紧密联系,负责指导、联系、推荐就业。大批用人单位直接到校与学生面谈,签订就业协议,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学院被省人事厅评为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五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的招生日常工作。第十六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七条:建立学院分层负责、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的招生录取工作运行机制。第十八条: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九条: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二十条:语种? 我院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第二十一条:男女比例?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二十三条:录取依照招生专业计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确定录取。我院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一批(艺术)和专科高职二批(普通)。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录取二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受征求志愿考生。第二十四条:公共关系、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三个专业是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在确定录取资格时,投档线上考生优先录取。考生符合上级规定的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已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网站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第二十八条:收费标准? 各专业均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文史财经类专业48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双文凭专业12000元/生/年,其他专业7600元/生/年。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发[2000]68号文:学生注册后学习时间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九条:资助与奖励政策。1.设立国家奖助学金(占学生比例 18%,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人,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每人,国家助学金2000元/每人)。2.设立学院年奖学金(占学生比例 10%)和院长奖学金。3.设立优秀特困生奖学金。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5.允许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工学交替。6.按照国家规定,帮助贫困生办理助学贷款。第三十条:学历证书? 在我院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三条:招生网址:? http://www.sdtuc.com.cn 电 话:? ?0531-88960001 ?传 真: 0531-88963400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济南市桑园路60号。 邮 编:? 250100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负责解释。?????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10年4月10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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